中醫藥象之(十二)部位象(下)

「以象相推 ,以效為驗」

即欲知藥用部位如何能與病相得?泰半情況是先「以象相推」,然後再「以效為驗」。如果沒有這種象思維的引導,則古人試藥,於一物之中,可能根、苗、首、尾、節、芽、刺、皮、心、汁、筋、瓤都得盡試,才能確定哪個部位是最佳選材部。這樣做儘管可能是最嚴謹的,但也是最笨的。不妨想想,中藥幾達萬種,如果每葯的每個部位都要試一試,就算是試到猴年馬月,也可能還試不出幾味來。但有上古經驗的總結,在識葯過程中慢慢就能摸索出一些有效的「象規律」,再在此思維指導下去尋找藥物的最佳藥用部位,就可大大縮短這個過程。尋找規律,應是人類科學發展過程中的最本能探索。唯如此,才有效率可言。

而同一部位尚可因形、質、氣、味之不同,再加細別。《本草問答》以花、葉、枝為例:「故凡花多散頭目之邪,頭目居上而花居莖梢之上,氣更輕揚,故多歸頭目而散其邪也。甘菊花氣香味平,散頭目之風邪;金銀花散陽明頭目之風熱;辛夷花散腦鼻內之風寒;密蒙花散眼內之風邪;總見花在梢上,故上行頭目。若夫葉在四旁,則主四散,故能去周身皮肉內之風寒。竹葉能清肌肉中之熱,仲景竹葉石膏湯正取竹葉之散也;菊葉為治瘡要葯,亦因其性散去肌肉中之風邪也,稀薟葉亦然。但菊葉小而多尖椏,故主散瘡;稀薟葉大有毛,性專重在葉,專得風氣。故古有稀薟膏,主去周身之風;荷葉能散皮膚之熱;桃葉能散血分之寒熱;蘇葉能散氣分之寒熱。蓋凡草木之葉,多得風氣,故多主散,周義所謂『風以散之』也。葉大有芒角,如八角風、蒼耳葉、巡骨風之類,皆葉大而有芒角,均主散風。凡枝多橫行,故 主四散及達四肢。紫蘇旁枝,散脅肋之結氣;桂枝行四肢;桑枝、桃枝、槐枝皆行四肢,皆取橫行四達之象。」這段同中能見異,鑒別求客觀,正是醫者思維所需,臨證所求。

為證部位之用,這裡就以教材所載兩類葯的統計為參:整個補益類五十多味葯中主要是血肉有情的動物類以及植物的根、子、果實。即便有莖,也不是一般的莖,而是肉質莖(肉蓯蓉、鎖陽、百合);全草僅一味(旱蓮草);葉也僅一味(淫羊藿也可用全草)。為何沒有出現純粹的花,葉也僅見一味?皆因花、葉之發散與補益呈反象,也沒見金石類,這更易理解,血肉有情,而金石無情,故具補益之功者少。

再看解表類二十多味之中,以植物的花、葉、莖、根或全草為主。植物的子僅兩味(牛蒡子、蔓荊子)、果實一味(蒼耳子),這三味能解表是因三者皆味辛,且「蔓荊子氣烈,而質亦輕,故主散頭目之風」(《本草問答》),而蒼耳子有刺,牛蒡子有毛刺,亦具散象;動物葯僅蟬蛻一味,蟬蛻為什麼能解表,不難想像;完全沒有金石類,這更容易理解了。

兩類葯的統計均顯示出藥物不同部位與質性對功效影響的明顯傾向性,是偶然,還是必然?請參自然之理自思。

部位象雖不如氣、味、色、輕重等以大類來分,然終有小類意義,因此,拿個及格應該不難。由於部位常與形、質結合,故細微之處,當與形、質相參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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