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哭鬧、打人的熊孩子,這7件事爸媽千萬不要做!
誰都希望自己的寶寶成為一個快樂、自信、受歡迎的人,但這些特質不會因為父母的「希望」就會出現,更多情況下,是需要家長時刻關注和培養的。
孩子成年後的性格、理想和生活方式往往是在幼年時期很多小事中形成的,在孩子性格形成期,這些事情千萬別做!
對待哭,不能簡單滿足要求或粗暴的制止
喜、怒、哀、樂、恐懼等都是老天賦於人類的正常的情緒表現。
孩子的哭泣需要我們耐心去感受,而不是一味地對孩子說 「不要哭,不要哭」,這是非常大的錯誤。哭是他內心矛盾和衝突的釋放,不是壞事,成人只要輕輕地擁抱他,撫摸著他的後背。
幾個月的嬰兒一旦啼哭我們常常口中應叨著「來啦來啦」就十萬火急地衝過去,這樣不好,孩子會養成控制大人的心理。應該用輕鬆而平緩的語調說:「餓了是嗎?媽媽來了」;一旦孩子掙扎哭鬧拒絕某件事就用妥協的聲音「哦哦哦,不要不要就不要」,其實應該用平緩的口氣說:「好,現在不要,我們等會兒再……(做某件事)」。不要讓孩子覺得他可以用哭鬧控制大人,可以隨心所欲。
許多時候教育方法的實施要善於觀察總結,而不是一以概之。
攻擊行為是大部分孩子必經的成長過程
兩歲多至三周歲時的大部分孩子常常出現打人的現象,成人千萬不要說「不要打人」「你怎麼又打人了?」這是沒有任何作用的。
這使得孩子認為這個動作可以引起成人的注意,越發反覆出現打人動作。
大多時候是因為孩子處於口、手和腳的敏感期,他熱衷於用口、手、腳探索世界,認識事物,探索的範圍當然會包括他人的身體,於是出現了「咬人」、 「打人」、「踢人」等攻擊行為。
還有一個原因是他還沒有掌握人際互動的方法。當他的語言還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思維的時候,情急之下常常出現用有衝擊力的身體動作替代。
他可能只是表達「你讓開別擋著我」「你不要弄我的東西」,但是話未出口已伸手推搡或搶奪過來了。
孩子天生愛嘗試並重複那些能產生有趣、刺激後果、引起成人注意的行為。
正確的做法就是讓行為後果變得毫無意義,他自然就放棄了。
不要把孩子當成馬戲團演員
許多家庭家裡來客人時,就招呼孩子:來來來,唱首歌,跳個舞。這是極不尊重孩子的行為。
不要讓孩子在客人面前表演節目,這會使得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將所有的注意力用於取悅別人。如果一個孩子經常被父母置於這樣不開心的境地,你要讓他外向活潑是很難的。
所以經常有家長反應說,我的孩子在家是小霸王,到了外面就是小兔子。孩子受到足夠的尊重,他的表現才會內外如一。
不要隨便戲弄孩子,面對別人對我的孩子的戲弄,我常常毫不客氣地予以拒絕:對不起,我的孩子不喜歡開這種玩笑。在孩子和面子之間,我們理應選擇孩子。
不要給孩子傳遞負面的、消極的信息
不要當著孩子的面向別人訴說孩子的種種「劣跡」。
比如很多媽媽常常在客人面前說,「他就是這樣膽小!」「他就是不愛吃飯!」這樣你在暗示你的孩子:你期望他成為這樣的人。他會朝著你期望的方向達成結果:他一定越來越膽小,越來越不愛吃飯。
特彆強調:堅決杜絕說以下的這些話:「不要吵,再吵警察來了。」「再鬧,醫生來打針了。」「快睡,大灰狼來了。」如果你不這樣威脅你的孩子,他外出時就會落落大方、活潑開朗、健康自信。
注意:千萬不要和孩子開惡意的玩笑「你媽媽不要你了,她不來接你了」。對孩子說這樣話的人,你一定要讓孩子遠離他,這種玩笑話十分惡劣,對孩子的安全感的構建極為不利。
不說奶話
不說奶話,例如「腳腳」「鞋鞋」「吃飯飯」,甚至自編些別人聽不懂的嗲語。
自出生起,對孩子說的每一句話,都應該是語法正確,發音標準的母語。主要撫養者與嬰兒對話時要用誇張的口形、清晰的聲音、緩慢的速度。
許多孩子到了兩歲多還分不清你我他,這也是成人不注意的結果。為了讓孩子儘快掌握第一、二、三人稱代詞,一周歲之後媽媽和寶寶交流時就應該採用人稱代詞,以便孩子模仿。
應該多說:「我倒水給你喝,」而少說「媽媽倒水給寶寶喝。」孩子說:「寶寶的」成人應該跟著說「是的,是你的。」當孩子說錯時,千萬不要哄堂大笑,那當下孩子會被笑懵的,失去了學習的機會。
不要對孩子說「聽話」
讓孩子愉快地遵守規則,將規則內化到心中,成為他一生遵守的信念。
中國的家庭教育、社會秩序中隨處可見各種各樣的行為規範,但遵守者廖廖無幾,這是為什麼?只要沒人監督,我們就犯規,還心存僥倖「應該沒有人看到吧?」這到底是為什麼?
衝擊規則是孩子在試探我們的底線,其實就是遵守規則的開始,我們要寬容地對待,提醒他「你忘了什麼?」,而不是批評他,給他壓力。(「你怎麼忘了」也不能說,「怎麼」這兩個字會對孩子形成壓力,有責備的意思。)
同時,我們應當充分地尊重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當孩子自發的探索行為得到我們的尊重時,他就會開始遵守我們給他設定的規矩,內化的規則將伴隨孩子終生,而且非常愉快非常容易地遵守這個內化的規則。
如何處理孩子在交往過程中搶奪玩具的問題
從小寶寶們一開始交往,就應該確立一個原則,誰的玩具誰就有決定權,成人不能強行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分給別的寶寶,也不能誘勸他讓給別人。
如果是公共的玩具或遊戲器械,誰先拿到或是誰先開始玩,他就有權決定繼續玩還是離開,其他寶寶必須等待。
孩子不願意分享的時候,成人千萬不要說他「你就是小氣」、「小氣包」等等。不斷地給孩子貼這樣的標籤他永遠學不會分享。孩子清楚他對自己的物品擁有自主權,之後才談得上分享。
如果成人出於面子,把自己孩子的玩具強行給別的孩子,那麼就意味著你告訴你的孩子,他也可以搶別人的玩具,所以無論何種情況,規則必須是統一的。
正常在三歲之後,孩子了解到玩具分給別人玩,自己還是可以把它要回來的,這樣他就樂於分享了。三歲之前千萬不要急著培養孩子的大公無私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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