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五大偵查招數

在我們國家,除了反腐之外,我覺得國家與民眾最重視的社會問題就是毒品了。

為了打擊貪污賄賂,國家設立了監察委;為了打擊毒品犯罪,國家設立了禁毒委員會,公安部設立了禁毒局。

為了有效打擊毒品犯罪,公安機關在司法實務中有什麼大招呢?我個人覺得至少有如下招數:

第一招:技術偵查。技術偵查是公安機關經過批准後,通過各種通信監控、竊聽、郵件檢查、秘密拍照、錄像、錄音等手段,對毒品犯罪分子的人、物、活動、環境進行進行秘密監控。

技術偵查能夠在神不知鬼不覺中收集到犯罪證據,並且非常高效、精準,但是技術偵查中收集到的證據不能不能直接作用證據使用,必須通過轉化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第二招:控制下交付。控制下交付是指公安機關已經確定毒品的流向,或者已經查獲了毒品後,但假裝不知,讓毒品繼續「正常」流通,然後監控毒品的每個去向,以貨尋人,以實現人贓俱獲。

對於控制下交付的案件,有的人認為屬於犯罪既遂,但由於毒品一直處於公安機關的掌握當中,不可能流入社會,因此也有很多人認為屬於犯罪未遂,既、未遂之爭,針鋒相對,爭議很大。

第三招:誘惑偵查,又稱特情偵查。誘惑偵查是指公安機關為毒品犯罪分子設立某種犯罪場景或犯罪機會,為其提供上線買家、下線賣家之類的,等到犯罪分子實施具體的犯罪行為時,就將其當場抓獲。

誘惑偵查在現實生活中,又稱警察圈套,只能針對那些本來就有實施毒品犯罪意向的人,運用不當,導致本沒有犯罪意圖的人實施了犯罪活動的,就會變成犯意引誘或數量引誘,因此誘惑偵查就像北冥神功一樣,修鍊不當,就會變成吸星大法。

第四招:卧底偵查。卧底偵查是指偵查人員像《無間道》中的梁朝偉一樣,隱瞞真實身份,深入毒品犯罪組織內部,進行偵查。由於深入內部,它可以提前獲取毒品犯罪的相關情況,全面了解毒品犯罪組織的組織架構、人員結構,誰是老大,誰是馬仔,有沒有保護傘等。當公安機關採取行為進行打擊時,卧底還可在內部進行響應,協助公安機關抓捕犯罪分子。

第五招:金融調查。金融調查是指公安機關在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協助下,利用金融手段追查涉毒資金的來源及去向,它可以沒收毒品犯罪分子的收益,切斷毒品犯罪分子資金的來源,還可能從資金流動中抓到毒品犯罪活動中的幕後大佬,總的來說,它的目的是讓毒品犯罪分子人財兩空。

金融調查運用不當,可能會查封、扣押他人的合法財產,給他人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極大的不便,而且有時候,就算存在錯誤,由於已經進入刑事訴訟程序,解封也會相對比較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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