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模型【10】:常識與反常識

今天想分享的一是關於「常識」的部分,在我個人的思維習慣中,形成了許多基於常識的,也逐步積累了許多「非常識」的。這兩種思維如何共存,有時成為了問題。

「常識」,可以簡單的定義為「人擁有的基本的常見的認識」。

每個人都有大量的常識,比如水往低處流,有光人才能看見,木材可以燃燒等等。這個比較好理解。利用常識去做判斷,很多情況可以幫助我們直接看到事物的本質。比如:傳銷

隨著微信等社交媒體的發展,傳銷這事現在分了兩種,一種是「無實際貨品」的傳銷,比如說「投資搞金融、搞外匯、搞數字貨幣」之類;另一種是「有實際貨品」的傳銷,現在叫直銷或微商了。

前一種傳銷是違反常識的,核心原因是「沒有創造新的價值」,不可能所有人掙錢。一幫人,一個傳一個,搞所謂的金融服務、數字貨幣(可作為交易中介的比特幣與此不一樣),不產生實質性的價值,除了傳銷的人在吃喝拉撒睡,沒有拉動啥生產或消費。沒有創造新價值,就不可能大家都掙錢,只能是前面的人騙後面的人,無他。

但有些時候,常識卻對我們產生誤導,甚至危害,尤其是在一個劇烈變化的時代。比如:企業對資源的高度倚重!

80、90年代過來的人,對於資源的重視程度是非常高,大企業對於資源都高度倚重。在20世紀初,那些搞互聯網的,都被傳統的企業家瞧不起,不屑一顧,自認為自己佔有渠道、佔有資源優勢。但是後來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興起,都讓那些開始被人看不起的小傢伙,成為了大巨頭。雖然有些人也有家族的背景,但是相對而言,並不嚴重。【不過到了2014年之後,移動互聯網的創業,又開始變成了資源壟斷者的遊戲】

從上面的小故事,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背後的邏輯,所謂「常識」,有一部分是一個人基於自己特定的時代背景和成長經歷而建立的,這些常識只在那個時代背景下才有效,而並不是「放之四海或四時而皆準」的。我們要不斷的更新自己的認知,不斷反思自己「常識」存在的前提條件,哪些被顛覆了,哪些還依然有效,哪些被加強了。

將常識與非常識結合起來,看到常識背後的邏輯和本質,才能讓我們更清晰的了解自己,了解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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