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史圖館文章《羅馬同♂情史》的一些問題的聲明
各位知乎ers大家好,鄙人 @菱形社會主義路燈 是史圖館知乎號的運營者,史圖館在知乎上的文章,均是由我所搬運的。因為鄙人第一次接手此類工作,對於運營的風格仍然處于思考中,因此經常會反覆編輯文章。同時在嘗試不同的編輯風格,有一些風格可能給諸位讀者造成了困擾,在這裡先向各位支持史圖館的讀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鄙人深知鄙人並不是一個出色甚至是合格的編輯,面對大家的批評總希望能夠虛心地進行改正。今晚上知乎,鄙人發現各位讀者對於我館的文章《羅馬同♂情史》的意見比較多,因此鄙人回到學校後不敢休息,認認真真地按照讀者們的意見進行修改。
在修改過程中鄙人發現了@綾瀨川夏江女士對於我館的這兩篇文章有非常大的意見。在此為了解除雙方的誤會,我特意寫了這篇文章,希望能夠糾正夏江女士對於我和這兩篇文章的誤解。
首先現附上《羅馬同♂情史》上篇的前言部分,在此先做說明,第一段與第三段是原先作者就已經著重寫了的。第二段是這位女士發了想法之後為了避免更多的人誤會這篇文章我個人所加的一大段說明,希望後來的讀者能夠走出這個理解力的陷阱。為了使各位讀者能夠更好地理解,圖片下一段我將做更為詳細的說明。
首先,對於了解一個時代來說,我們必須參考當時人的文獻,而非是現代人的文獻。這並不是說當時人的文獻就一定正確,現代人的文獻就一定錯誤,而是因為對於史家而言,越是離得遠的時代,所進行的「修補」以及「合理的想像」也就越多。相反,越是離得近的時代,哪怕作者充滿了偏見,他的筆下的部分真實,一定會比後來史家的「真實」更加真實。因此,哪怕普羅科匹厄斯的《秘史》對於查士丁尼夫婦進行了怎麼樣的詆毀,我們都必須參考他的證言。這就是我們為什麼不能僅僅將蘇維托尼烏斯的著作當作花邊八卦的原因。
當然,正如我所強調的,我並非說蘇維托尼烏斯的有關提比略的論述就正確了,我只是再三說明,如果想要推翻蘇維托尼烏斯的論述,必須要有同時代的文獻,不能僅僅說一句「蒙森先生論述過了!」就全然將蘇維托尼烏斯的一切言論都打倒。蒙森先生的學術生平,我自然是知道,上學期的西方史學史還多虧了還記得他,我才拿了96。只是很遺憾我並沒有看他的著作,因此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像 @綾瀨川夏江 小姐所說那般論證的,希望夏江小姐有時間的話,可以把相關論述貼出來。然而必須在進行說明的是,即使蒙森先生論證出了有些不切實際的描述,蘇維托尼烏斯關於提比略的描述要推翻多少,保留多少,依舊是值得商榷的。
其次,我必須澄清的是,原文的作者曲阿和我均沒有否認提比略皇帝是雙性戀。受限於篇幅,筆者和我不可能對一切都進行說明。而在知乎上關注羅馬史話題的愛好者,我們認為應該都知道了一些基本的知識。同樣的,安提諾烏斯的問題也是如此。因此我們書寫編輯文章時並沒有特殊進行說明,這裡給您造成的誤會表示歉意。
最次,關於關於有關「搞基」,「♂」等字眼使得 @綾瀨川夏江 女士感到不適,我表示最為誠摯的歉意。因為鄙人本人並不覺得這些字眼帶有貶低意味,鄙人和LGBT的朋友開玩笑聊天的時候經常使用這些字眼,使得鄙人一直認為這可以拉近與各位的關係,使得文章更加平易近人。但是鄙人卻疏忽了關於一些用詞,每個人的看法是不一樣的,思想覺悟低的人可能會不在意,一些思想覺悟自以為高的人,卻可能感覺到受傷。要之,是鄙人沒有把握好「共情」的邊界,導致傷害了夏江女士等人的感情,在這裡再次表示抱歉!
最後的最後,面對夏江女士的想法和評論,我也想提出一點我自己的看法與疑惑。
第一,請問「搞基」這一詞與「♂」等符號對於LGBTQIA群體,尤其是男同性戀群體,為什麼就代表了貶低呢?這一個意味從何而來,現在認為這些字眼代表貶低與歧視的人是大多數嗎?或者說,現在大多數同性戀群體中的人,以這些詞為恥辱嗎?或許夏江女士認為,談戀愛>同性愛>同性戀>搞基。
第二,夏江女士關於鹽野七生老師去進行調查的相關描述,令我困惑。現在不存在,就代表以前不存在嗎?現在的「當地人」說不存在,以前的「當地人」怎麼認為呢?還有在這裡夏江女士對於該相信什麼樣的史料似乎標準並不統一。眾所周知,鹽野七生女士早年生活在義大利,是古羅馬帝國的狂熱粉絲,關於她的敘述以及她的方法,是否就能夠盡信呢?既然蘇維托尼烏斯的言論因其立場與遭遇不可以盡信,那麼鹽野七生女士的言論就可以盡信了嗎?
第三,夏江女士評論以及想法之間的文風轉變之大實在是令我驚訝。其實不管是什麼樣的語氣,史圖館的諸位作者和我均願意在知乎上和各位進行平等友好的交流。夏江女士大可大膽的在想法里 @菱形社會主義路燈 和史圖館的相關人員,史學研究貴在包容開放,真理越辯越明。基本的胸襟,我們還是有的。
文章的最後,祝看到這篇文章的讀者中的老師節日快樂。
2017-9-10 22:40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