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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靠教育,「成才」靠教育

今天有空,又把我學生時代的周記拿出來讀,發現高中時候的我經常批判學校和老師的一些做法及觀點,為此還專門寫過一篇《杞人憂師》。這篇文章開篇這樣寫道:

「今之杞人者,鄙人也。古杞人憂天,今杞人憂師。杞人憂天或是多慮,然杞人憂則未必多慮——今天中國的教師會危害中國教育。」

是什麼事情讓十六年前的我對教師憂心忡忡呢?我在文章中列舉了很多學校里令我不滿的現象,其中讓我最不滿是班主任的一句話:

「學生就像小樹,不修剪不成材,只能成為庸才!」

我想,很多人在學生時代都聽過老師說過類似教訓的話。這話挺起來有一定道理,小樹要想長得好,往往要剪去多餘的枝杈。但當時的我對這句話很反感,因為我反對老師對學生管的太多。為此,我還在文中以龔自珍的《病梅館記》為例,論證老師「修剪」學生不過是為了控制學生的思想,認為這樣不僅不會培養人才,而只會扼殺人才。我在文末這樣寫道:

「大興安嶺的原始森林,無人去管去問,卻生產了大量木材,這難道不令老師深省嗎?」

現在,我已經過了而立之年,但我依然和十七歲時候的觀點一致,依然反對老師對學生管的太多。注意,不是不管,而是少管。而且,我在思考一個問題,教育的目的究竟是不是為了培養人才?

很多人或許會詫異,教育的目的難道不就是為了人才嗎?如果是教育界的人士,還會說出我國的教育目的:「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既然是培養「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是人才的話怎麼「建設」和「接班」?

但我不以為然,我認為教育的目的應該不是培養「人才」,而是培養「人」。所謂的培養「人」,就是使人「成人」。而「成人」,就是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同時又接受了普遍的社會法則。

獨立的個體,就是指擁有獨立思想、獨立人格和獨立生活能力的個體。無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其目的就應該是讓孩子學會獨立。家長和老師要做的就是把孩子本身內在具有的素質給挖掘出來,促進孩子的自立。教育的英文單詞是「education」,其源於拉丁文educate,前綴「e」有「出」的意思,意為「引發」或「導出」,意思就是通過一定的手段,把某種本來潛在於身體和心靈內部的東西引發出來。所以,教育不是灌輸,不是把家長或老師的主觀認識強加給孩子。詩人紀伯倫有一首詩叫《你的孩子不屬於你》,其前兩段這樣寫道:

你的孩子不屬於你

他們是生命的渴望

是生命自己的兒女

經由你生 與你相伴

卻有自己獨立的軌跡

給他們愛而不是你的意志

孩子有自己的見地

給他一個棲身的家

不要把他的精神關閉

他們的靈魂屬於明日世界

你無從闖入 夢中尋訪也將被拒

可見,教育是一個自然地把孩子培養成為獨立個體的過程,而不是教育者的觀念強加給受教育者的過程。所以我才認為老師不要對學生管的太多,因為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主觀意志,不可能完全按照教育者的意圖去做。盧梭說:講道理、發脾氣和刻意感動是三種最無效的教育方式,因為這三種教育方式都帶有教育者強烈的主觀意願。

當然,教育除了促進孩子走上獨立之外,還必須要讓孩子接受普遍的社會法則,這些法則包括法規法律和道德規範。作為法治社會,必須要有法律教育,要從小培養孩子的法律意識。至於道德規範,不同時代不同國家可能會有不同,但總體來看,人類共同追求的還是真善美。所以,教育就應該引導孩子求真求善求美。總之,在教導孩子接受普遍的社會法則過程中,需要告訴孩子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那些可以做的事情怎樣做更好。為了完成這一教育過程,甚至需要懲戒。

總之,教育的目的是幫助每個孩子成為既獨立又能適應社會的人。這正如法國總統薩科齊所說:「教育……一是幫助每個兒童找到自己的路;一是促進每個兒童走上人們所相信的真、善、美之路。」一個孩子如果「成人」了,無論他能力大小,無論他做什麼,他應該都是快樂的,也會給別人帶來快樂。

那麼「成才」呢?我不否認,在教育過程中,我們需要培養孩子的閱讀、算數、運動等技能,但這不是教育的目的,而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孩子「成人」。孩子只有掌握了這些技能,才能夠更好地認識自己,認識世界,才能夠更好的促進人格的完善以及適應社會。對此,茅於軾說:「人必須有一定的能力,能夠解決問題,能夠靠自己的才能養活自己。但這並不是最後的目的,這隻能是實現良好人生的手段。」所以,「成人」是目的,「成才」是「成人」的手段。

「成人」的標準是相同的,而「成才」的標準卻是個性化的。不同的孩子,至於能否成才,才能的大小,成為哪一方面的才,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孩子的天資稟賦以及後天的努力,而不是教育者的主觀意願。很多人認為重點校的老師教學效果好,其實主要是重點校的孩子素質比較好而已。所以,我認為「成才」主要靠自己,而不是靠教育。

但是,現在我們的教育強調的是「培養人才」,而不是「培養人格」,而且又把「培養人才」簡化為「考試」。因此,這就造成了三個問題:一是通過高考選拔出來的人才往往有「人格缺陷」,比如「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二是一些偏才怪才不能夠通過高考選拔出來;第三,能力較弱的人往往會受到歧視等不公正的對待。

由於現在的教育過度倡導「成才論」,導致教育在很多地方走向了畸形,導致我們在評價他人也往往以才能作為標準。比如,在學校里,成績不好的學生往往會受到歧視,在社會上,收入低的人往往會被人看不起。但我想,人有聰慧愚鈍之分,但無高貴低賤之別。只要是人格健全的人,都理當受到尊重和平等的對待。此外,能力越強的人,越應該去幫助能力較低的人。

所以,我們應該把教育的目的改為「培養人」而不是「培養人才」。至於人才,只要有公平和自由的社會環境,「人才」就會自己成長起來。

(原載個人微信公眾號:私家地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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