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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哲學筆記(四):心理神經同一論

1、心腦關聯

從經驗觀察中,我們發現心靈和大腦具有緊密的關聯。

心腦關聯論(mind-brain correlation thesis):對於發生於有機體(organism)o的心理事件的任何類型M,都存在一個B種類的大腦狀態(M的神經關聯物(neural correlate)或根基(substrate)),使得:M在時間t發生於o,當且僅當,B在時間t發生於o。

(兩點需要注意:首先,它們是「類法則的」(lawlike),不是巧合的、偶然的;其次,如果沒有大腦狀態中的某種特殊變化,即便是心理生活中最小的變化也不可能發生。)


2、解釋心腦關聯

如果心靈和大腦之間有關聯,那麼是哪種關聯呢?

因果互動論(causal interactionism):笛卡爾(Descartes)認為,身心的因果互動發生於松果腺(pineal gland)。他猜測液態的「動物靈魂」(animal spirits)在松果腺附近流動,使松果腺導致有意識的心理狀態;反過來,心靈會導致松果腺運動,影響液體流向身體的不同部位,最終表現出各種心理變化和身體活動。

前定和諧(preestablished harmony):萊布尼茨(Leibniz)認為,就像售貨員在早晨把鐘錶調至同步一樣,上帝設定心靈和物體處於前定和諧之中。

偶因論(occasionalism):馬勒伯朗士(Malebranche)認為,身心之間的因果是不存在的,一切都是上帝偶然的干預。這個學說的一個後果是,上帝是這個世界上唯一真正的因果能動者(causal agent)。

雙屬性理論(the double-aspect theory):斯賓諾莎(Spinoza)認為,心靈和身體只是一個非心非物的單一實體的兩個相關的屬性。同前定和諧與偶因論一樣,這個理論否認心理和物理之間的直接因果關係,而不同的是,這個理論並不訴諸上帝的因果活動去解釋心物關聯。存在被觀察到的關聯,是因為它們是同一個實在的兩個不同屬性。這條進路的一個現代形式是中立一元論(neutral monism)。

副現象論(epiphenomenalsim):赫胥黎(Huxley)認為,所有意識事件都是由神經事件導致的,而意識事件自身沒有因果效力(causal power),是因果鏈條的終點。

突現論(emergentism):突現論認為,心理-神經關聯是不可解釋的,它們是「赤裸裸的事實」(brute facts)。當生物過程達到組織複雜性(organizational complexity)的某種等級時,一種全新類型的現象,即意識和理性,就「突現」了。突現論和副現象論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前者承認心理現象的因果效力,後者不承認。

心理神經同一論(the psychoneural identity theory):心理狀態和大腦中的過程是同一的。


3、支持心理神經同一論的論證

(1)簡單性論證(the argument from simplicity)

奧卡姆剃刀(Ockham』s razor):

I、如無必要、勿增實體(Entities must not be multiplied beyond necessity);

II、能用更少假設做的事,不應該用更多的來做(What can be done with fewer assumptions should not be done with more)。

(原則1鼓勵我們接受最簡單的本體論可能性;原則2鼓勵理論建構中的簡單性和經濟性。)

基於簡單性的三條論證思路

A、同一論提高了本體論的簡單性;

B、同一論提高了概念或語言的簡單性;

C、同一論提高了對心腦關係的解釋的簡單性。

簡單性論證面臨的難題

A、需要有無數個類似於「疼痛=C纖維激發」的同一律,而且C纖維的物理結構是複雜的,因此同一論很難增加簡單性。同一論的回應:同一論允許我們放棄對具體心物關聯的解釋,而把物理學當作是對自然世界的完備解釋。

B、首先,同一論似乎只是用等號替換了聯繫,而且同一論者在此之上作出了更強的模態論斷,因為「疼痛=C纖維激發」被普遍視為必然真理。其次,這些同一性不能從更加基本的物理-生物法則演繹出來,應該被視為增加了額外的假定。而同一論的經驗內容至少和它們所替換心理神經關聯一樣多,所以違背了第2種簡單性原則。

C、二元論者可能的回應:1、簡單的理論可能是不完整的;2、什麼是「沒有必要」是有爭議的。

(2)解釋性論證(explanatory arguments for psychoneural identity)

根據某些哲學家,心理神經的同一可以做重要的解釋工作。它有時訴諸最佳解釋推理原則(principle of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如果假設H提出了相比與其他競爭假設H1……Hn最佳的對一個給定領域內的現象的解釋,我們可能接受H為真,或者至少我們應該相比於H1……Hn來說更偏好H。

有兩種解釋性論證,它們的區別在於解釋的對象——解釋性論證I認為被解釋的是心理神經關聯,解釋性論證II認為被解釋的是關於心靈的特定事實。

解釋性論證I

解釋性論證I認為心理神經同一能最佳地解釋特定的心理神經關聯,如:

(α)疼痛=C纖維激發,所以疼痛發生當且僅當C纖維激發發生。

它也認為心理神經同一能最佳地解釋普遍的心理神經關聯,如:

(β)對每個心理性質M,都有一個物理性質P,使M=P。所以對於每個心理性質,M都有一個物理性質P,使M發生當且僅當P發生。

評論:(α)是(β)的前提,所以問題首先是(α)是不是最佳解釋。是不是最佳很難說,不過它可能根本就不是個解釋。

  • 首先,一個東西不可能和自己「關聯」(correlation);所以Smart認為心理神經的同一取消了心理和神經的關聯。但是我們可以把關於關聯的問題改寫成這樣:為什麼疼痛發生當且僅當C纖維激發發生,而不是癢發生當且僅當C纖維激發發生?同一論對此不能給出有用的回答。
  • 其次,就算同一論是真的,疼痛=C纖維激發等等也頂多只是沒有內容的瑣碎事實。
  • 再次,這個論證訴諸作為科學的歸納準則的最佳解釋推理原則,但科學中對關聯的解釋很不同,它有兩種:第一種,從更加基礎的關聯或法則推出;第二種,表明兩種關聯的現象是同一原因的結果。這兩種都是有信息價值的(informative)。此外,科學中的最佳解釋推理需要接受進一步的檢驗,而同一論則無法被進一步檢驗。所以,解釋性論證I是對科學中最佳解釋推理原則的誤用。
  • 最後,(α)的解釋最好被設想成是一種推理,但形式邏輯中沒有推理規則支持這種推理,或者只能被寫成一個沒有解釋性的推理過程(具體過程略)。

解釋性論證II:

這個版本的論證主張,身心同一能解釋關於心靈的特定事實,比如為什麼疼痛導致痛苦?這涉及什麼因果機制?假設我們有如下心理神經的同一:

  • 疼痛=C纖維激發
  • 痛苦=神經狀態N

我們就可以做這樣的解釋:

(θ)神經生理學定律C纖維激發導致神經狀態N,疼痛=C纖維激發,痛苦=神經狀態N,所以疼痛導致痛苦。

如果不用同一而是用聯繫,就不能解釋為什麼疼痛導致痛苦。

評論:

「疼痛=C纖維激發」和「痛苦=神經狀態N」沒有做解釋性工作,它們的角色只是允許我們重新描述已經被發現的事實。做解釋工作的是神經生理學定律,而不是同一。

(3)心理因果論證(an argument from mental causation)

  • 前提1:心理現象在物理世界中有結果(effects);
  • 前提2:[物理領域的因果封閉性](the causal closure of the physical world)物理世界是因果封閉的。也就是說,任何物理事件如果被導致,它都有一個充分的物理原因(以及完全物理的因果解釋)。
  • 結論:心理現象是物理現象。

如果堅持認為,比如疼痛是手抽動的原因,那麼問題是:對於手抽動同樣有一個物理因果解釋,而且它是充分的,疼痛還能有什麼因果效力呢?如果承認心理現象就是物理現象,問題就解決了。另一個解決方案是副現象論(epiphenomenalism)。


4、反對心理神經同一論的論證

(1)認識論論證(the epistemological argument)

認識論論證1

  • 如果S知道關於X的某些東西,且X=Y,那麼S知道關於Y的某些東西。
  • 中世紀的農民很了解疼痛,但不了解C纖維,這說明疼痛≠C纖維激發。

回應:中世紀的農民很了解水,不了解H2O,這不會導致「水=H2O」錯誤。一定有一種意義上的知道,使得沒有X的概念卻知道關於X的某些事情是可能的。

認識論論證2

  • 同一論認為「疼痛=C纖維激發」是經驗真理。
  • 如果「D1=D2」是一個經驗真理,那麼兩個名稱或描述即D1和D2一定有獨立的應用標準(independent criteria of application)。否則,「D1=D2」就會是先驗知識,如「單身漢=未婚成年男性」。
  • 如果把C纖維的激發作為疼痛的應用標準,那麼「疼痛=C纖維激發」就不是經驗的。
  • 結果是,如果堅持心理神經的同一是經驗的,那麼就必須承認心理性質不同於神經性質。

(如果認識論論證2成功,它並不能說明同一論是錯的,它說明的是同一論預設了性質二元論。)

回應:

(1)類型物理主義者(type physicalist)可能會說,雖然我們通過現象性特徵識別疼痛,但不代表心理性質是不可還原的,因為心理性質與物理性質是同一的。但是人們會說,我們並不通過大腦中的神經性質識別疼痛。

(2)一些哲學家試圖把現象性性質分析掉,比如對其進行「主題中立的翻譯」(topic-neutral translation)。「主題中立」即不說被報告的內容是心理的還是物理的。但問題是這對於第一人稱報告來說顯得奇怪。

(3)最近在類型物理主義者中流行的策略是用概念替換對性質的談論,它的主要觀點是心理與神經在概念上不同但本體論上相同。

認識論論證3

人對自己的心理狀態有直接的、私人的、或不可錯的第一人稱知識,對自己的大腦狀態則沒有這樣的知識,所以心理狀態≠大腦狀態。

回應:同一論者可能會說,當我們說自己疼痛時,確實有對C纖維的知識,只不過這個知識是在「疼痛」的描述下而不是在「C纖維」的描述下罷了。在「疼痛」描述下知識是私人的,在「C纖維」描述下知識是公開的。和對認識論論證2的回應一樣,它訴諸現象性概念;但問題是,為什麼不同層次的概念會導致不同類型的知識呢?

(2)模態論證(the modal argument)

  • 類型物理主義者習慣於說心腦同一(如疼痛=C纖維活動)是偶然的(contingent),這意味著存在著疼痛不等於C纖維活動而等於其他大腦狀態的可能世界,就如同存在著奧巴馬不等於第四十四屆美國總統的可能世界一樣。
  • 之所以存在奧巴馬不等於第四十四屆美國總統的可能世界,是因為「奧巴馬」是嚴格指示詞(rigid designator),而「第四十四屆美國總統」是非嚴格指示詞(non-rigid designator)。前者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指稱同一個對象,後者在所有可能世界中不指稱同一個對象。
  • 「疼痛」和「C纖維激發」都是嚴格指示詞,所以心腦同一不是偶然的,與類型物理主義者的觀點矛盾。

回應:同一論者懷疑如果沒有C纖維那麼疼痛是否可能存在,也懷疑殭屍是否真的可能。因為,「可設想的」(conceivable)不蘊含真正可能的。他們會說,我們可以設想水≠H2O,這是認識論上可能的,卻不是形而上學上可能的。「疼痛=C纖維激發」是後驗必然真理(necessary a posteriori truth)

(3)多重實現論證(the multiple realization argument)

同一論認為疼痛是C纖維激發,這暗示了如果一個有機體沒有C纖維就不可能疼痛。但是怎麼能確定沒有C纖維的其他物種或機器人就不會痛呢?或許它們能用與人類十分不同的神經系統感受到疼痛。結果是,如果疼痛與物理狀態同一,我們很難確定它與哪種具體的物理狀態同一。

這一論證導致了心理神經同一論的衰落和功能主義的興起。


5、還原的和非還原的物理主義

心理神經同一論,或同一物理主義,是一種還原的物理主義,它把心理狀態還原為神經狀態。它也被稱為類型物理主義,因為它認為心理狀態的類型或種類與神經-物理狀態的類型或種類同一。

它與token physicalism不同。Token physicalism認為,雖然心理類型或性質不同於物理的,但每一個單個心理事件都是物理事件。區別在於,Token physicalism認為一個心理種類的token可能落在不同的神經種類之中。Token physicalism是被關於心理狀態的多重實現的考慮所啟發的。

非還原的物理主義包含四個主張:

  • 實體物理主義:時空世界僅由物質及物質的聚合組成。
  • 心理性質的非還原性:心理性質不能被還原為物理性質。
  • 身心隨附性或實現性(realization):(a)心理性質隨附於物理性質,或(b)心理性質被物理性質所實現。
  • 心理因果效力:心理性質在因果上是有效力的;心理事件有時是其他事件(包括物理的和心理的)的原因。

性質二元論是第1、2、4個主張的合取,不包含3。否定3面臨的問題是,可能走向實體二元論,或放棄心理因果效力。

非還原論的一個結果是,承認心理學和認知科學的自治權,不會被更基本的科學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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