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盡,我們可以換一種看法

其實對於別人的自殺,許多人都抱著漠然的態度,因為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所以聽到如此這類新聞,只是抬起無聚焦的眼睛,「哦」的一聲就低下頭繼續做自己的事。而想要自殺的人或許就用夏目簌石《三四郎》的一句話安慰自己:雖然在自己身上發生近乎悲劇的事情,但你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對別人來說,不會有任何痛切的感受,所以本著這樣的觀念,繼續活下去吧。

當然,這不過是自嘲的話。

許多人如何看待自盡的行為,懦弱的行為?我認為不是。

這裡先引一本書,假如有人能因此改觀,那都是歌德的功勞。

《少年維特的煩惱》,內容很簡單,以日記的敘述形式來描述一個年輕人維特,如何一步一步因為愛情、事業的失敗而走向死亡的一個故事。更多的原因也許是因為愛情,維特對於綠蒂求之不得的愛情。

我更想說的是維特對於自己的自盡的看法。

人的天性都有其局限:它可以經受歡樂、悲傷、痛苦到一定限度,一旦超過這個限度,他將毀滅。這裡的問題並不在於他是軟弱還是堅強,而在於他能不能經受得住自己痛苦的限度,無論是道義上或肉體上,我認為,把一個自殺者說成是懦夫,正如把一個死於惡性疾病的人稱為膽小鬼,都是不合適的。

這句話大體意思是人的天性由環境如家庭因素、出生環境之類所影響的,於是在這些綜合因素下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也是確定的。所以有的人註定是敏感,註定容易因為某些細微的東西受傷害,這類人往往很容易抑鬱。

簡單的來說,好比一張桌子,有的桌子能夠承載五十斤重量,有的桌子能夠承載一百斤重量。我們不能要求只能承載五十斤重量的桌子去承載一百斤,然後當它塌下後,卻指責它懦弱,同時我們也不能認為一個能夠承載一百斤重量的桌子去承載五十斤,就是堅強。所以一個生性敏感的人,你朝著自殺未遂後躺在病床上的他吐口水,無疑是魯莽的行為。

因此對於自盡的原因,我們不能全部推在自殺者身上,指責他是個軟弱的人,每個人的局限不同,死亡的臨界點也不同。有時候我們得想想為什麼?當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已經是在做出理解的行為。

當然理解這兩個字也是難以做到。理解即建立在相同環境下的感同身受。

米蘭昆德拉在《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輕》里談到「最高的情感是『同情』,即心靈感應藝術。」可見理解與同情難以做到。而爭吵、矛盾就是源於偏見,偏見恰恰好源於不理解、無同情同理之心。最大化的爭吵與矛盾甚至會導致戰爭,希特勒沖著這點發動的戰爭可謂殘暴。可見顯而易懂的道理,卻很少人做到這點。(跑偏了)

我們不能要求別人理解我們,因為我們也不能理解別人。所以對於他們,請儘可能的諒解。對於我們不清楚不能感同身受的事情,請閉嘴。

最後,瀕臨絕望想要自殺的人往往會讓周圍的人不知所措,這時候有人會提出,怎麼辦。

夏目簌石也給了我們答案。

也許,關於你哥哥的未來,你們希望得到明確的信息。但是,我不是預言家,我沒有資格對他的未來評頭論足。但烏雲遮蓋天空的時候,可能會下雨,也可能不會。但只要天空有烏雲,就看不見太陽,這是事實。你們都說,因為你哥哥,他身邊的人都不太愉快。這聽起來有點責備你哥哥的一絲。但是,自己有不幸福的人又怎麼會有能力讓別人幸福呢?就像逼問被烏雲籠罩的太陽,為什麼不賜予人們溫暖的眼光一樣呢?其實是逼問的一方不講道理吧。在我跟你哥哥在一起的日子裡,我儘可能地為他驅散縈繞在他頭頂的烏雲,怎麼樣?如果你們不能驅散它們,那麼將會給你們家帶來不幸。當然,對你哥哥自己來說,也將是一個不幸的結局,我也會覺得悲傷。

當然人死了怎麼辦,一條龍服務你們。

川端康成《千隻鶴》里有一段話

「是她自己尋死的。如果三谷少爺說是您促使她死的,那麼不如說是我促使家母死的。假使說因為母親死了,非要怨恨誰的話,那隻能怨恨我自己。讓別人感到有責任,或感到後悔,那麼家母的死就變成陰暗的、不純的了。我覺得,給後人留下反省和後悔,將會成為死者的沉重負擔。」

如果有引起你們的思考,是我的榮幸之極。雖說文學是藝術藝術高於生活,但從其中能夠獲得人生的思考還是可取的。

另外我不是在提倡自殺,認為臨近自己極限點的人就有理由去死亡。我只是認為我們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去看待它,去理解他。

假如有人問我對於自殺,除了同意以上作家的觀點,你自己是怎麼一個看法。我只能說,想過,不敢,怕痛,我是個懦弱的人。

另外這是我對於《少年維特的煩惱》完整的看法,沒什麼東西,有興趣看看。

理解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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