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博學篤行 厚德重法

寫這篇文章的原因是學校要求作為校長獎學金的獲得者分享自己在本科學習中的經驗,我本人一直不願意做類似的經驗分享,因為在我看來,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大學生活,別人告訴你的不一定是最適合你的,不自己去試錯,永遠不知道哪條道路最適合自己。但是,還是有一些我認為重要且具有普適性的東西可以分享給大家,總結起來就是西南政法大學的校訓「博學、篤行、厚德、重法。」

博學

「博」,大通也(《說文》),即寬廣、廣博之謂,博學,也即廣學。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其並非空中樓閣,學科基礎建立在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等學科之上。舉例來說,要學好民法,那你就要了解市民社會的運作規律,了解民法規則背後體現的價值判斷,要學好刑法,那就要了解行為無價值和結果無價值背後所體現的國家治理理念的不同。所以,要想學好法學,單單只學習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畢竟最終跟你打交道的是瞬息萬變的社會,而不是教科書上那一個個生搬硬套法條、略顯呆板的案例。所以,趁年輕,多涉獵各方面的知識,現在這些你所看來的「雜書」終將變成將來你繼續進步的墊腳石。

要博學,但切忌為分數而學,就法學來說,法學教科書的內容重在理解,死記硬背在我看來是沒有必要的,我見過很多平時積極背書,考試分數很高,但真正運用起法律來卻不能將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的人,歸根結底就是他們只是將法學學習當成是一門任務,沒有真正對法學產生興趣並愛上法學,養成法律人的思維和學習方式。法學本科教育很大程度就在於培養法律思維方式,這也是司法考試限制非法本參考改革的原因之一,死記硬背,不清楚立法背後的原理,在司考後的從業生涯中,面對新的法律規定是很容易無能為力的。而作為法本學生,只要你對法學培養出興趣,同時在課上認真聽講,緊跟住老師的思維,了解立法背後的深意,課後其實並不需要花過多的時間去學習,就能學得很好。因為很多時候,立法背後的價值判斷懂了,自己就能推出法律規定來。比如說,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背後對立的即是物之所有權人的利益與保護交易安全兩大利益之間的衝突,而立法者經過價值判斷,考慮到市民社會注重鼓勵交易的原則,最終選擇更側重於保護市場交易安全,但同時也對善意取得規定了嚴苛的條件來保護物之所有權人的利益,當你明白以上立法背後的價值判斷後,自然就能對善意取得制度形成透徹的理解。因此,博學,必須有方法地學。

篤行

《禮記·儒行》:「儒有博學而不窮,篤行而不倦。」即君子儒者應博覽群書,知識的積累是無止境的;有了學問還要切實付諸行動,不能懈怠。具體到法律專業學生來講,那就應該積极參加法律實踐活動。霍姆斯大法官也說過: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目前中國法學教育的一大問題也在於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很多法學專業的學生學了四年法律之後,面對現實法律問題時頭緒紊亂,無從下手,分不清該適用哪個部門法、哪部具體法律,甚至連一份標準的法律文書都無法書寫。所以希望各位師弟師妹能夠利用身在政法大學的優勢,積極利用身邊的實習資源,或者參加各類法律援助活動,多接觸現實中的法律實務工作,從而獲得寶貴的實操經驗。我本人也曾加入過法律援助組織,經手過幾個實際案件,事實證明,在理論學習時想當然的小問題卻會在實踐中接踵而至,接待當事人、整理事實、分析法律、代理案件等處處存在學問。

厚德 重法

從我們踏進西南政法學習法律的第一天,我們就踏上了成為一個真正法律人的追夢之旅,而在我看來,是否成長為一個真正法律人的評判標準,不在於他學習了多少法律,掌握了多少法律知識,而在於他能否像法律人一樣用法律思維進行獨立思考。這也是現在所不斷強調的「法律共同體」這一特殊人群與其他社會人群的關鍵區別所在。尤其是在面對社會熱點問題時,法律人能夠運用自己的法律邏輯進行獨立思考,理性分析,將法律之外的因素排除在外,在沒有確定事實之前,不急於做出價值判斷。因此,師弟師妹們應該好好學習法律邏輯這一課程,鍛煉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養成自己的獨立思考方式,善於從法律的角度去司考問題。

然而,雖然我們是法律人,但是必須要明白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因此不能因為我們學習法律就不注重道德的培養。法律人,首先得是一個真正的人,才能再加上法律這一定語。而人與動物的一大區別就是人有道德意識和道德行為規範,而動物沒有。現在社會上對法官和律師「吃了原告吃被告」等負面評價固然有其偏見成分存在,但也確實有一定的現實基礎,有些法律人的所作所為雖不至違反法律,卻也有罔顧道德之嫌,所以要想成為一個真正的法律人,必須首要培養一個健全的人格,畢竟法律人會不斷接觸人性中的惡,如果不注重道德修養,那麼很多時候我們將在與邪惡的鬥爭中倒戈。因此,既要重法,也要厚德。

博學、篤行、厚德、重法,短短八字,字字珠璣,願和同學們一起共勉。


推薦閱讀:

民事行政監督申請指南Live提綱
韓祥波老師書單分享
憲法學 第四章 國家性質與國家形式

TAG:法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