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與中國現代化「新權威主義」悖論

在寫正文之前,先推薦幾篇文章:

1、蕭功秦:《清末新政與當代變革研究:範式轉換的意義》,發表於《浙江學刊》2002年第1期;

2、蕭功秦:《清末新政與政治改革學》,發表於《天涯》2000年第2期;

3、蕭功秦:《中國近代以來的六次政治選擇》(演講文字稿)

4、張鳴:《改革的危局—與清末新政比較》(演講文字稿)

5、盧毅:《回顧一場幾乎被遺忘的論爭——「新權威主義」之爭述評》,發表於《二十一世紀》網路版第83期(2009年2月28日)

6、論文集《新權威主義——對改革理論綱領的論爭》

另外再推薦一個視頻,這是鳳凰網做的訪談節目:

大清朝為何敗給日本?——張鳴、喻大華談甲午戰爭與清末新政

大清朝為何敗給日本_博報頻道_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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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本質上是一種文明形態的轉變,它不僅僅意味著經濟上實現工業化,還要求實現文明的根本性轉型,即農業文明轉型為工業文明甚至後工業文明,大河文明轉型為海洋文明,傳統社會轉型為現代社會(目前世界上現代社會只有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兩種)。要實現文明轉型,政治上就必須實現民主化,社會階層必須流動化,法制上必須由人治轉向法治,民族認同必須由族群(ethnic group)認同轉化為國族(nation)認同。世界近代史上,現代化有三種形態:第一種是完全原生型的,即英國的現代化;第二種是半原生型的,即美國和歐洲大陸各國的現代化;第三種是外部世界輸入型的,即亞洲、非洲、大洋洲、拉丁美洲各國的現代化。亞非拉國家的現代化因為其元素不是根植於本土傳統的,因此具有顯而易見的學習和模仿歐洲各國及美國的特徵。正因為現代化因素原本就不是自己國家傳統的東西而是從西方輸入的,故而除了日本之外亞非拉各國現代化道路都走得異常艱難曲折。

學習西方、走現代化道路並非只有暴力革命一種途徑,事實上暴力革命也並非如中國大陸高中歷史教科書所說的那樣是最佳選擇。制度變遷有三種可能性:一種是基本上保留舊制度,在舊制度基礎上進行小修小補;一種是使新制度同舊制度並存,實現不完全替代;一種是用新制度完全替代舊制度。這三種制度變遷路徑中,第一種是改良,第二種是制度性變革,第三種是暴力革命。相對而言,第三種路徑變革得最徹底,但社會需要為此付出的代價也是最大的。對此法國歷史學家兼哲學家托克維爾(Alexis Charles Henri Clérel de Tocqueville,1805~1859)的《舊制度與大革命》已經有充分論述,法國大革命(La Révolution fran?aise,1789~1799或1804)和俄羅斯共產主義革命(包括「二月革命」、「十月革命」和蘇俄紅白軍內戰,1917~1922)的歷史也已經讓我們看清了這種制度變遷方式的慘烈性和殘酷性。但我們也不能由此就得出結論認為在現代化進程中改革一定優於革命,因為改革要求政府有足夠強大的公權力和威信,通俗地說就是政府要有權威。可是現代化改革要求政府有權威,政治現代化卻要求走向「大社會、小政府」的公民自治社會,這無疑是矛盾的。現代化要求相對公平和社會階層流動化,但新權威主義最終必然導向形成特權階層並且由特權階層壟斷現代化成果,造成社會極不公平和階級地位的固化。顯然,新權威主義是現代化改革的必經之路,卻與公民社會和法治社會格格不入。這是一個難解的矛盾。要討論後發國家新權威主義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中國歷史上的清末新政(1901~1912)是一個絕好的案例。

談到清末新政,不得不說說兩位改革的主導者。新政早期(1901~1908)起主導作用的是慈禧太后(1835~1908),後期(1909~1912)則由攝政王載灃(1883~1951)主持。戊戌變法(1898年)時期,維新派代表人物之一王照(1859~1933)曾評價慈禧「但知權力,絕無政見」,我認為這是很精準的評價。西太后是一位玩弄權術、搞宮廷陰謀的高手,但她沒有明確的治國理念。其實她不見得是改革的阻撓者,恰恰是改革進程中的變數,當改革對她的統治有利時她會選擇走改革道路。但慈禧太后所堅決反對的是有可能導致她失去權力的改革,即由光緒皇帝(1871~1908)主導的戊戌變法(百日維新)。從後來清末新政的一些舉措上來看,事實上在改革方向上慈禧走在了光緒帝和維新派的前面,例如獎勵工商業、廢除科舉制、興辦新式學堂、頒布三大法(《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至於另一位改革的主導者——光緒帝的親弟弟載灃,應該說他算得上是一個忠厚老實人(他的兒子宣統帝溥儀在東北籌集漢奸政權偽滿洲國時載灃沒有參與,1934年返回了內地,沒有投靠日本人當漢奸),但他缺乏政治經驗,更談不上是一位合格的政治家,他的政策不過是在慈禧政策基礎上蕭規曹隨而已。

某種意義上清末新政是大清王朝最後一次自救的機會,實事求是地說清朝的改革步子已經邁得很大了。雖然這一次改革清朝政府還是有誠意的,是真心希望通過改革實現中國的現代化的,為此的的確確作出了很大的讓步,1905~1906年五大臣出洋考察並非虛應故事,軍事、法制、教育制度上的種種重大改革舉措絕不是如我們高中歷史教科書所說對人民的欺騙,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朝統治者甚至已經確立了1908年的《欽定憲法大綱》,但是很不幸清朝的新政改革敗給了社會心理學意義上的「急診室效應」,最終歷史發展決定了中國現代化只能走暴力革命的道路而不能通過改革的方式實現。這根本原因還是清朝統治集團的利益根本上同中國近現代歷史發展潮流是背道而馳、不可能有交集的,這兩者之間的矛盾是無法得到根本調和的,這就註定了清朝的悲劇性結局。如果從多方博弈論的角度來看,清朝貴族階級推動新政的目的在於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實現愛新覺羅皇族「萬世一系」的政治目的,所以搞出「皇族內閣」其實一點都不奇怪。要保障愛新覺羅家族「萬世一系」的統治地位,政治上只能高度集權,將行政、軍事、教育、立法、司法、財政、監察大權全部集中於大清帝國皇族之手;階級政策上則必須實現貴族政治,要千方百計保證滿族世襲親貴的種種政治、經濟特權;法律政策上只能通過人治手段強化君主集權,所有司法改革最後還是得回到古代中華法系「王法」的老路上去,建立在社會契約基礎上的「約法」無從談起;民族政策上務必防範佔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漢人,實行大清朝「以滿制漢」的傳統政策,甚至人為推行民族壓迫政策防止漢族官僚的坐大。要讓大清帝國強大只能走現代化道路,然而清朝統治者要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就要求高度集權、社會階層固定、人治高於法治、族群(滿洲)利益至上,這與中國現代化的要求(政治民主化、社會階層流動化、法治替代人治、完成中華民族國族建構)如此相悖,兩者的矛盾自然無法調和而只能以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方式得到解決。當然,改革要求政府有很強的公權力和對社會強大的控制力,沒有權威改革就無從談起,所以「新權威主義」是一切現代化改革的必經之路。但「新權威主義」強調政府「權威」即公權力的強大卻又和現代化要求政治民主背道而馳,這形成了世界近代史上很多無法解決的矛盾的根源,不僅清末新政面臨這個問題,當代伊斯蘭世界、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各國、南美洲各國、俄羅斯、新加坡、韓國、中國(包括大陸和台灣)都仍然面臨這個問題。其實就算清末新政取得成功,對於中國大多數民眾而言也沒有多少好處,因為舊的既得利益集團滿族勛貴仍然是處在社會金字塔塔尖的最高統治者,所有現代化成果還得被他們壟斷和瓜分,這對於中國人民尤其是漢族人民來說有什麼好處?不但沒有好處,人民還得為政府的改革舉措買單,君不見清朝政府直到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前還在徵收「改革稅」?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急症室悖論」問題。任何社會改革進行過程中,一方面既得利益集團都會認為自己利益損失太大,從而對改革不滿,認為它太激進;另一方面激進派又會嫌改革不夠「徹底」,步子邁得太小,沒有實現和傳統徹底的決裂。這就如同重症病人在急診室中接受治療時,醫生給他(她)下藥,有人會認為用藥過猛傷害了病人,而有人卻認為下藥太輕治不了病一般。清末新政在舊勢力眼裡過於激進,嚴重背離了中國傳統的意識形態、政治制度、法律體系、社會階層劃分和經濟管理方式,傷害了他們的傳統特權;在革命黨人眼裡卻是一場政治騙局,企圖用微小的讓步苟延其統治,對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民族主義勢力沒有多少實際的好處(目前很難找到證據證明革命黨人可以代表中國近代私人資本主義的發展要求和發展方向,把他們定義為「民族資產階級」更多是為了適應中國大陸現行的社會歷史階段劃分理論)。這樣一來,清朝統治者推行新政希望兩頭討好結果卻是兩頭不討好,想爭取更多的支持者卻把更多人推向了自己的對立面,從而在事實上加速了自己的滅亡。在多方博弈中,最忌諱的就是騎牆,因為走中間路線最有可能同時成為左右兩邊的敵人。載灃偏頗就在多方博弈中成為了左右兩邊共同的敵人:從左翼來說,他搞「皇族內閣」意味著權力仍然集中在滿洲貴族手中,漢族精英無法取得與其社會地位相匹配的政治地位,另外徵收「改革稅」還損害了私人資本主義企業主和農村鄉紳的經濟利益,城鄉社會精英中的左翼分子自然對他和他所執行的政策深惡痛絕;從右翼來說,廢科舉、裁舊軍、裁冗員、改革八旗制度、興實業、辦學堂、對外派遣留學生既違背了大清「祖宗家法」,又導致保守的傳統既得利益者利益嚴重受損,當初他們是如何痛恨光緒皇帝和維新派的如今也就會如何痛恨載灃領導下的清政府。這樣一來清政府想兩頭討好最後必然變成兩頭不討好。

對於清末新政,我們最應該思考的還是如何平衡政府權威與改革的現代化方向。改革需要社會達成共識,否則就會出現政府希望改革而民眾傾向於革命最終改革政策被導向革命,法國路易十六(Louis ⅩⅥ,1754~1793)的改革和俄國斯托雷平(Peter Stolypin,1862~1911)的改革失敗主要原因就是社會意識形態的分裂,清末新政的失敗也是因為社會精英對政府的改革誠意失去了信任而寧願選擇走革命道路。這三個失敗案例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敗給了「急診室效應」,改革進程中保守派認為改革過於激進傷害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激進派則嫌改革沒有分給自己足夠多的蛋糕,最終左右兩邊都拋棄了統治階級。當然,社會情緒是可以控制和調節的(如普京在俄羅斯實行的改革),改革也是有可能達成共識的(如當代中國的改革開放),前提是政府擁有強大的公權力並且在民眾心目中仍然有很高的威信。幾乎和慈禧太后同時期的暹羅(今泰國)朱拉隆功大帝(Chulalongkorn,即「拉瑪五世」,1853~1910)的改革就是一個典型的成功案例。他的改革實際上就是一個不斷利用泰族人對國王和王室權威神聖崇拜思想強化王權的過程,他改革地方行政制度、改革暹羅司法體系、削弱北部藩王勢力、壓制西南部北大年穆斯林(南島語系民族)的離心傾向無一不體現出強化中央集權的目的性。但話說回來,泰國的現代化改革既是成功的也是失敗的。說它成功,就在於朱拉隆功大帝確實通過改革實現了暹羅王國的初步工業化,建成了部門齊全的工業體系,為後來泰國的進一步現代化打下了基礎,並且在當時的的確確增強了曼谷王朝(Bangkok Dynasty,1782~今,又譯「卻克里王朝」)國力,避免了淪為英國或法國殖民地的命運;說它失敗,就在於高度集權破壞了政治民主化進程,也不利於現代民族主權國家的建構,留下了嚴重的歷史後遺症,為後來泰國的政局動蕩、軍人獨裁統治埋下了伏筆,直到今天泰國仍然沒有完成公民社會、法治社會的建設,政治制度轉軌仍然舉步維艱,同時還深受南部穆斯林民族分離主義問題的困擾。從近現代泰國這一改革式現代化道路經典模板中我們可以看出雖然要通過改革的方式實現現代化不得不走新權威主義的道路,但是新權威主義本質上仍然是威權統治,不利於政治民主化、社會階層流動化和人治向法治、族群認同向國族認同的轉型,而且新權威主義仍然會形成壟斷大量社會資源的新特權階層,嚴重踐踏社會公平以至於人民無法從現代化中分得自己應得的那塊蛋糕,這與現代化的要求還是背道而馳的。或許,這是一個無解的悖論。

當然,清末新政也不是一點現代化成果都沒有,清朝末期法制建設還是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可以參看於建勝的《試論伍廷芳與清末法制改革》和王文的《淺析清末新政對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影響》:

試論伍廷芳與清末法制改革

淺析清末新政對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影響

清末新政開啟了中國制度現代化的一個新時期。雖然僅僅到1912年清朝就滅亡了,但是現代化進程並不會因為一個王朝的消亡而中斷。對於一個行將就木的傳統政權來說,只要開啟制度現代化的大門就算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至於它之後的存亡從現代化視角來看反而是無關緊要的。通過新權威主義方式搞改革最終實現現代化無疑是一種在東方後發國家較有普適性的做法,但新權威主義是否真的有利於健康的現代化則是需要我們思考的問題。過度的暴力會帶來暴民政治即多數人暴政,新權威主義也必然被導向暴君政治即少數人暴政,這兩者都和現代化的要求南轅北轍。如何抉擇才能在現代化進程中既避免革命帶來的多數人暴政又避免新權威主義帶來的暴君政治,是值得所有東方後發國家人民思考的課題,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歷史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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