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魅力與恐懼於一身的反社會人格者
提到反社會人格者,人們的第一印象或許會聯想到一系列的恐怖分子、犯罪行為從而感覺到毛骨悚然。其實一部分高功能的反社會人格者以溫文爾雅、處事圓滑並富有理智的形象出現在大眾面前,他們通常看起來非常迷人,讓我們不知不覺的迷戀上他們,甚至把他們視為學習的榜樣。(最近熱播美劇《神探夏洛克第四季》中卷福就宣稱自己是一個高功能的反社會人格者)。
我們會迷戀高功能的反社會人格者,或許是因為他們身上擁有兩個異於常人的特徵:絕對的理智和戰勝他人的能力。
絕對的理智:正常群體中無論一個人是多麼的聰明都難免遭受來自自己或外界的情感的困惑,以至於我們做出的行為和決定受到感性的影響。當我們受到感性的影響時,我們的行動和決定就不再是純理智思維,讓我們顯得猶豫不決、優柔寡斷、停滯不前甚至做出相反的決定。例如失戀。理智上我們都知道我們在一段戀情結束的時候馬上振作起來,開始新的生活。但是我們大多數人遇到戀愛受挫的時候都會表現出悲觀難過、情緒消沉…這些都是受到情感的控制。而對於反社會人格者,他們是基本不會感覺到悲傷,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可以在任何情境下都保持冷靜和理智,與此同時他們以失去感受愛的能力作為代價。
戰勝他人的能力:反社會人格者具有強烈的攻擊他人的慾望。他們通常認為自己是無所不能、強大無敵的,在與他人的競爭中,冷酷無情、無視規則的他們往往更能夠脫穎而出。反社會人格者會通常會幻想自己能控制一切,我們稱這種幻想為全能控制感。設想我們大多數人既有征服欲也有被征服欲,相對於只有征服欲的反社會人格者,很多人不知不覺中被征服了,這讓我們感覺到那些高功能的反社會人格者充滿了魅力。
反社會人格者除了富有「魅力」的一面之外,他們也讓人感到恐懼,並且他們自身也經常身處恐懼之中。正如我們前文所知,反社會人格者以全能控制為主要防禦方式,他們充滿了攻擊性,他們以操縱他人來滿足自我自尊的感受。當操縱他人得以實現,被操縱者將被視為懦弱無能,得到進一步的貶低和暴力。所以如果我們想通過示弱、妥協或講道理的方式試圖與反社會人格者和平相處,通常會以失敗告終。如果你試圖通過情感表達希望引起反社會人格者的共情,那必然是一個天真的想法,因他們會把情感(情緒)流露視為懦弱的表現。相反,如果你果敢的堅持原則,或許還有可能贏得他們一絲的認同和尊重,還有可能讓他們產生類似共情的感受。
反社會人格者還有一個特徵是嫉妒。他們的嫉妒有別於大眾一般的嫉妒,他們的嫉妒更加的原始,表現為:得不到就毀滅的原始慾望。反社會人格者通過實際行動去表達自己的慾望,一旦他們追逐目標失敗之後,他們就會對該目標進行極端的詆毀。他們用毀滅目標來象徵真正的佔有。例如一些專門毀滅幸福家庭的連環殺人犯源於他們對幸福家庭的渴望而不可得。
因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能一手遮天、無敵全能的人,這讓反社會人格者自身也充滿了恐懼。他們的恐懼還來源於不幸的童年。反社會人格者的童年通常以兩種形式居多:一是充斥著不安和混亂。刻板而極端嚴厲的管教同時夾雜著過分的縱容和忽視。他們的家庭通常動蕩搖擺,時刻面臨著分崩離析,在這樣恐懼的環境中成長,所以他們難以形成穩定的依戀和信任。他們把情緒的流露視為危險的象徵、懦弱的表現。二是他們擁有竭力助長他們全能幻想,甚至是不斷滿足他們全能幻想的重要客體(撫養人)。重要客體不斷向他們傳達特權思維和優勝劣汰。這類家長不僅認同孩子的挑釁心理,自己也參與其中,與孩子一起反抗權威,挑戰規則(葯家鑫事件)。因為他們通常在全能控制和極度恐懼狀態中不斷切換。一旦反社會人格者的恐懼得以激活,他們就會以暴力行為和施虐行為來試圖維護自己的自尊、維護自己的全能幻想。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以追逐利益而漠視感情鏈接,高功能的輕微「反社會人格」者越來越多。因為人們往往只會留意一些極端的犯罪案例而不會在乎一些經濟詐騙(龐氏詐騙)案例。人們對意想不到的醜惡更為驚訝,而對具有明顯攻擊的惡行見怪不怪。其實這些事件的實施者有著共同的反社會人格核心。或許你會認為反社會人格者離我們遙不可及,而其實反社會人格者或許就在你我身邊。多到我們打開網路,在任何一個社會熱點的留言下面都可以發現一些蛛絲馬跡。他們鼓吹利益至上,冷漠無情,甚至認為受害者活該,或許他們達不到反社會人格的臨床診斷標準,但是不可否認他們擁有很多反社會人格的核心特徵。例如認為女人被強姦是因為穿著過於暴露;為了提高利益而罔顧消費者安全,往食品里添加違規有害添加劑;不惜犧牲他人來獲取金錢/權利。反社會人格者的情感表達通常並不發自內心,而是把情感看做是一樣工具,用以操縱他人,已達到獲益的目的。一些反社會人格者被警察抓住的時候,他們會試圖表現出懺悔或內疚,但這一切都是為了獲得同情或逃脫罪名,他們留下的只是鱷魚的眼淚。
你可以欣賞反社會人格者(漢尼拔、卷福),但是祈禱你不會在現實中遇到他們;你可以為影視作品的反社會人格者著迷,但切忌在現實中對他們投注愛意;我們可以理解反社會人格者,但是如非專業人士,保持距離或許是你最好的選擇。
附DSM—5中反社會人格障礙的診斷標準(需同時滿足ABCD項的條件):
A.一種漠視或侵犯他人權利的普遍模式,始於15歲,表現為下列3項(或更多)癥狀
1.不能遵守與合法行為有關的社會規範,表現為多次作出做出可遭拘捕的行動。
2.欺詐,表現出為了個人利益或樂趣而多次說謊,使用假名或詐騙他人。
3.衝動性或事先不制訂計劃。
4.易激惹和攻擊性,表現為重複性地鬥毆或攻擊。
5.魯莽且不顧他人或自身的安全。
6.一貫不負責任,表現為重複性地不堅持工作或不履行經濟義務。
7.缺乏懊悔之心,表現為做出傷害、虐待或偷竊他人的行為後顯得不在乎或合理化。
B.個體至少18歲。
C.有證據表明品行障礙出現於15歲之前。
D.反社會行為並非僅僅出現於精神分裂症或雙相障礙的病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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