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主管性騷擾下屬,自罰三杯就行?

記得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某銀行行長在總理面前撒嬌賣萌說「銀行是弱勢群體」,此言一出,引得包括參加討論的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哄堂大笑。網友幽默地說:「原來我和總理品味一樣,因為我也笑了。」

一開始我不是很明白,為什麼銀行行長說自己是弱勢群體,直到今天看了這個新聞才明白,他們可能確實在某些方面「弱勢」。

根據《新京報》報道,12月7日,一名網友在微博曝光,「民生銀行北京分行某業務線副總經理欲潛規則女下屬」。爆料稱,遭女下屬拒絕後,該男子便以將其辭退相威脅。當天下午,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辦公室工作人員確認,網傳截圖確系公司員工,公司對涉事的關某某作出了處罰,具體處罰為停職檢討、停發季度獎金,已發的獎金在3個工作日內上交。

性騷擾被曝光,銀行竟然沒有強勢地回應說「離台概不負責」或者裝傻充愣拒不回應,竟然要求涉事男子做了一個檢討,還不發獎金,確實夠「弱勢」。

而作為「強勢」的普通公民受害人,她的結局是什麼?當事女職員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裡,多次受到關某對其的實體騷擾,並且她多次轉正機會因為關某的影響而沒有得到正確對待。而她多次向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後,得到的回應是打壓。最新的處理結果是,該女職工已離職。

銀行確實夠「弱勢」,長達兩年時間的騷擾,打壓,竟然沒有讓這個女職工屈服,反而讓這位女士勇敢的站出來,揭露該銀行的醜陋行徑,避免了更多女性遭受侮辱的可能。

對該銀行領導的做法以及副總經理關某我要豎起中指,送給你們,表現這麼弱勢,不符合你們的一貫作風。

當然,除了豎中指外,我還想問該行領導和責任人:關某某騷擾女下屬,真的僅僅是一個內部處理自罰三杯就可以了嗎?

從目前曝光的圖片來看,關某某不但語言曖昧,並且還經常利用自身職務之便,威脅該女職工,只要智商正常,相信都能看出,這就是職場最讓人煩厭的「性騷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款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關某某的行為,從圖片和內容上,完全符合侮辱和恐嚇性質,並且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不知疲憊的長期騷擾女職工,已經嚴重影響了女職工的正常生活,完全符合治安管理處罰規定。

並且,民生銀行北京分行高層關某某若是一名黨員的話,根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種有損黨員形象的人員,必須要嚴格處理,停職接受調查。

而該黨員如果依法受到行政處罰、行政處分,則應當追究黨紀責任,該行黨組織還應根據生效的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後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所以,這不僅僅是一個內部處罰就能了結的事。但是,從目前的處理結果來看,民生銀行北京分行似乎並沒有重視這個問題,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回應:初步確認兩人之間的行為只局限在微信上,並沒有產生實質性的關係。呵呵,一定要受到實質傷害,你們才處罰嗎?

可以這麼說,如果不是這名女下屬勇敢的站出來,曝光這名副總經理,這無恥行徑還會繼續貽害下去,禍害更多女性。

根據有關調查顯示,在職女職工接受調查中有70%的人受到過性騷擾,54%的人聽到過黃色笑話,29%的人遇到過有暴露癖的人,27%的人曾經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與他人身體接觸,8%的人曾經被別人偷窺,2%的人遇到過電話性騷擾。

國務院早在2012年制定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就有明確要求,「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請注意,性騷擾不是一個內部的家法就可以解決,不是對管理層來一個「罰酒三杯」就可以了結,請給受到傷害的女職工一個交代,也請你們尊重職場道德,不要讓民生銀行成為民生「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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