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編輯總結:想不想爬是能力問題,願不願爬是選擇問題,讓不讓爬是權力問題–也說華裔與藤校
本文是總結李春燕教授,葉帆,潘海州,歐陽了寒,張國棟等朋友言論而成,在此不一一鳴謝。
常看我O編輯總結的朋友不難了解我對AA,教育和華裔的觀點。這裡就不車軲轆話來回說了。有興趣的朋友請搜以下文章:
O編輯總結:"學渣"在美讀大學--會把孩子教傻的不是基礎教育,而是觀念
O編輯總結:關於華人及ABC對自己的社會定位
O編輯總結:AA(權益保障)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有上中下三部分)
今天想說的,是在討論華人與藤校關係中遇到的幾個常見的問題。希望通過把這幾個點理清,來看一下我們到底是在做某些人嘴中的「無理取鬧」還是在真正為華人乃至廣義的美國爭取一個真正的公正和公平。
先扯一點背景介紹:(人懶,直接摘抄僑報和其他媒體了)
2014年11月17日,代表美國部份亞裔學生的維權團體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Inc向美國高院提交訴狀,控告哈佛大學招生時,歧視亞裔學生。提出訴訟的法律團體標識,哈佛大學在錄取新生過程中,限制亞裔入學人數,對亞裔不公,同時被控告的還有北卡教堂山大學。
訴訟書中提到,哈佛大學的錄取政策是不公平的歧視政策。起訴書中列舉了大量數據,包括2009年普林斯頓社會學家的報告,此報告通過統計發現哈佛對亞裔美國考生的SAT入學成績要求遠高於1,460分,而對於類似背景的白人、非裔和西班牙裔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則分別為1,320分、1,010分和1,190分。這實際造成了同分同背景不同待遇的情況。
訴訟書中還引述美國流行的大學指南《普林斯頓評論》給欲報考美國名校的亞裔美國學生的建議是「在你的考試申請中不要使用自己的照片」、「不要回答那些與你的種族背景相關的問題」等言論指出大學錄取中對亞裔的明顯不利情況。
提出訴訟的法律團體的顧問、世界基金會研究(the Century Foundation)教育政策的卡倫伯格(Richard Kahlenberg)以及原告團體中的亞裔學生代表布魯姆(Edward Blum)(O注釋:此兄台打了著名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一案,此案中最高法院明確判決高等院校必須先執行racial blind政策甄別學生是否合格,再篩掉不合格的後才可以考慮種族因素。)稱,這些數據和言論明顯顯示了偏向其他族裔的學生,歧視亞裔學生的現象。維權團體要求要求哈佛乃至藤校系統停止對亞裔的歧視,進行標準一致的錄取措施。
2015年2月18日哈佛大學在撤銷控訴最後期限內沒有提出撤銷申請,而是決定正面應訴,並否認所有指控。
2015年3月12日本案負責法官Denise J Casper (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 被更換,由剛擔任聯邦法官不久的Allision D. Burroughs (賓大法學院畢業)進行接手。13日Burroughs 法官宣布審前聽證延期於4月23日舉行(原本是4月13日)
2015年3月15日媒體報道,耶魯法學院在2月22日突然銷毀了全部入學檔案。
2015年3月19日,Blum 律師向包括耶魯在內七所常春藤學校發了公開警告信,認為銷毀入學檔案不僅違反了Family Education Rights and Privacy Act (FERPA) 而且可能毀滅哈佛案的相關證據。因此這些學校有法律義務保留其擁有的入學申請文件。耶魯雖然已經摧毀這些文件,但是仍能技術恢復,因此必須及時補救。
背景介紹到此結束。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本案訴訟網站: http://harvardnotfair.org
那麼現在就來說說幾個相關討論里涉及的問題。既然本案訴訟的根本在說一個歧視問題,那麼我們就必須首先要看看什麼是歧視,以及為什麼我們說亞裔受到了歧視。
繼續懶,偷維基的歧視定義好了:
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歧視總是以某族群的利益為代價,提高另某族群的利益。「污名」是一種態度或信念,「歧視」則是基於這種態度或信念所產生的行為。當個人或組織基於污名而不正當奪取他人的權利和生存機會時,就是歧視。歧視可能會導致排擠或邊緣化,奪取權利,如獲得公平的居住條件、工作機會、教育及充分參與公民生活。
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看看亞裔是否遭到了歧視,考慮到華裔是亞裔第一大群體,兼美國全部過百萬人口族裔里教育率最高比例。很大程度上亞裔話題就是華裔話題。這裡我更限於華人的言論來討論:
首先是標準是否一致。從標準化考試分數來看這個毋庸置疑,現存的大量數據顯示,亞裔孩子明顯被不合理的要求著。上面也說了「此報告認為哈佛對亞裔美國考生的SAT入學成績要求遠高於1,460分,而對於類似背景的白人、非裔和西班牙裔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則分別為1,320分、1,010分和1,190分。這實際造成了同分同背景不同待遇的情況。」
那麼有些人就該拿出必殺技「高分低能」了。每次一討論到華人在教育系統受到歧視,最大的反對聲音反而來自華裔自己。典型例子如:
1.我們華裔孩子不夠好啊,我知道比他們更好的也被拒了等等。
2.用那些社會對華裔的偏見來抨擊自己的下一代,如這個孩子體育不好,那個孩子沒領導力等等,亞裔整體缺乏創造力等等。
總而言之,就是不是名校不夠好,而是因為華裔乃至亞裔高分低能配不上。
問題是,這是事實么?別的不說,舉一個簡單例子。在過去5年中,亞裔學生獲得了31%的總統優秀學者獎(Presidential Scholars)。其評選是根據學生的學習和考試成績、個人品質、領導能力和社區服務綜合評比得出的。而在過去20年亞裔學生增加了將近一倍,學生的素質大幅度提高的情況下,長春藤學校對亞裔學生的錄取比例則基本持平,停留在14-18%的固定比例。
考慮到亞裔在美國人口中僅為5%,那麼究竟是亞裔學生綜合的不夠好?還是某些學校刻意在限制亞裔孩子不能進入這些學校?既然我們華人乃至泛亞裔的孩子在領導力,課外活動,創造力,關懷社區上都是凸顯了遠超其他族裔的成績。那麼為什麼他們還是受到偏見的劃分?
有趣的是,上面不顧事實的說亞裔模式單一其實還是沿用了傳統的偏見, 而一些學校正是利用這種偏見來壓亞裔,造成事實的de facto quota。在這個de facto quota 壓力下一些人不思鬥爭,反而要繼續「反思」,那反思的結果不難看到:孩子們壓力越來越大,一會兒要全面發展, 一會兒要大賽得獎,否則更沒出頭之日。孩子不成陀螺還能成啥?最後孩子的優秀職能成為華裔乃至亞裔的罪證和門檻而已。因為在一個de facto quota環境下,和你競爭的只是同樣優秀的亞裔。如果我們不能意識到不去爭取大環境改變,還歸罪自己,就越來越沒出頭之日的話,那華人的實際地位提到也就是做夢。
事實上,如果我們拿各項指標去衡量今天的華裔,任何人都很難得出華裔父母教育方針有系統性問題這樣的結論。學術上的指標這裡就不說了(估計在很多人眼裡這是罪證了),音樂上很有天賦取得成績的華裔小孩很多,當然了某些人可以一概斥之為「強迫的結果」;體育上有很多項目上華裔也相當不錯(比如網球,游泳),當然了,某些人也可以說這都不是集體項目;英特爾獎這些(英特兒科學人才獎亞裔在 2010年後達到64%之高),某些人還可以說這不代表將來他/她會是科學天才。如果說華裔孩子畢業之後估計失業率比較低不會呆在家裡,估計在一些人眼裡正好是逼迫孩子的結果。總而言之,如今一些人基本上是把這些可測量的結果扔到一邊,非得打心眼裡相信華裔乃至亞裔有某種看不見摸不著的劣根性的話,我只能引述朋友說的:「早說了,在某些人眼裡美國人去broadway唱歌那是追求夢想的美德,華人孩子去卡內基彈鋼琴是劣根性。華人能不能自己別總往偏見上靠。人家說的小中跟機器人似的。自己爹媽就別跟著描了。中國人五千年文化,難道真不會從政從商,只會數理化?怎麼可能?要知道,中國歷史向來是重文輕理的。問題是美國歷史上排華厲害,公民紙都拿不到,從政從商的權利被剝奪多少年了,棄文從理從底層做起也是被逼無奈。再拿這個反過頭來作為繼續歧視華人的理由是不是有點可笑了?」(O注釋:亞裔和白人不能通婚的限制直到1967年在美國一半的州都有效。懷俄明州禁止亞裔擁有土地的法律在2001年才真正廢除(Alien Land Law)。(來源:Zakkeith。這是一個很好的網站,作者用心地列出了華人遭受歧視的歷史事件,雖然沒有大部分列出出處,但可以用搜索證實。))
至於有些人說「藤校寧可要成績差些的,也不要不真實鑽空子的學生。亞裔家長都推一樣的東西。藤校要diversified student body.」
那我只能回答,首先,我不知道華人乃至亞裔在那裡鑽了空子,這個「一樣」的標準在那裡?如果一樣不是文理兼修,學習和考試成績、個人品質、領導能力和社區服務的話,難道我們還得和其他族裔去比皮膚顏色,身高,吸毒販毒,搶劫強姦么?
其次,如果單靠一個無視標準的膚色比例來創造一個」diversified student body」,把反對哈佛入學種族歧視等同於支持應試教育。那我只能說在此人眼裡哈佛入學考官是智商極低的。因為他只知道兩種方式發掘人才:考試分數和皮膚顏色。如果我們把根據皮膚顏色選學生這方式禁止了,那麼哈佛入學考官就只有看分數這一方式。如果考官只看分數,那麼美國中小學教育就會變成應試教育。。。原來美國教育系統這麼脆弱,和中式應試教育唯一不同之處就是有不同膚色的學生。那麼改造中國應試教育也應該很簡單,中國只要加個微黃,淡黃,深黃皮膚顏色測試,然後按膚色創造一個diversified student body 就萬事大吉了么。
Daniel Golden,普利策獎得主,前華爾街日報記者曾說過:「[美國]大多數的精英大學在大學招生方面一直保持著三重標準,給亞裔學生制定最高的標準,其次為白人,最低的是黑人和拉美裔美國人。」
哪么問題就來了,不是挖掘機技術哪家強?而是我們作為華人是否活該接受這三重標準?
我個人很同意不要跟風和誠信的理念,亞裔惡性競爭的怪圈所有人也有目共睹。但是我們不應該只從家長找根源。看了研究和歷史因素後我個人得出的結論是因為華人太受壓制了。 20年來亞裔適學人口幾乎翻番, 而招生一比例卻雷打不變的事實很難用誠信解釋吧?既然亞裔是AA的最大受害者,也難怪家長們急啊。連改名字成老墨的名字這種下三爛手段都想就是不想鬥爭究竟是個怎麼回事?歸根結底,我個人自認無法說服那些自推的誠信的娃們,just because of your last name, you have to lower your expectations.
因此說,華人應該意識到自己乃至亞裔的孩子從任何一方面都符合藤校所謂的holistic approach,只是因為有隱性限額的存在才導致了孩子只能在很小的圈子內進行惡性競爭。而這種越來越大的壓力並非全是父母給的。畢竟華人在政治經濟資源上都是不折不扣的弱勢,再沒有教育資源作為改善的基礎就更無出頭之日。且研究數據證明這種de facto quota的存在是家長孩子乃至社會都心知肚明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認為這是赤裸裸的針對亞裔的歧視。並決定進行鬥爭。
既然說完了歧視的問題,那麼下面來說說選擇和權力的區別。在討論藤校乃至泛高等教育不平等問題的時候,不少人提到為什麼要爬藤,為啥不因材施教,改變心態?從更廣義上來判斷孩子的成功?
這個思路是很好的,首先要肯定。但要區分一點:有權力和有能力是根本不同的兩回事。從根本來說,想不想爬是能力問題,願不願爬是選擇問題,讓不讓爬是正經的權力問題。
如果能力不足或者志向不在藤校,自然應該轉變心態不鼓勵強推,但是如果是權力被剝奪導致惡性競爭。那麼我們是不是不正好應該奮起鬥爭,以保證孩子得到公平競爭而達到一個更多選擇的狀態?更何況,能力是否足夠,是不是應該用一個統一的標準去衡量?
從這點上我認為可以更好的回答相關的一些問題如:
Q:私立大學是否比公立大學在錄取上有獨立性?
A:哈佛雖是私立,但是它每年接受10-20million 不等的聯邦資助:
「 As a recipient of federal financial assistance, Harvard University and all if its progrmas and activities are subject to Title V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因此說「It is against title VI even if it is a private institution.」 14年SCA5也是試圖立法改變原來加州通過的公立大學不能用膚色做錄取標準的規定,如果去年一直看O相關帖子的話,就會知道加州華人如何艱苦卓絕使法案擱置,也就不會得出 a battle we can win了,而且也可能捲土重來。加州華人不是因為事先知道可以贏得,而是看到危機,被迫應戰。最好的防守是進攻。對哈佛等校的攻勢則是亞裔和華人來挑戰整個不合理系統的開始。
Q:「非亞裔孩子雖然分數低些,但有領導力責任感。所以藤校要。」
A:難道沒進去的孩子就是沒責任感沒社會活動沒領導才能?這個如何衡量?難道此大神是看了所有被拒者的材料數據才出此言的?還是根據其腦子裡對華人乃至亞裔孩子下的劣根性後屁股決定腦袋?對了,如果被拒的都是不符學校要求的那為什麼耶魯要銷毀數據哈?難道是晚飯吃多了消化一下?」
更何況認為我們的要求是只看分數是徹底的誤區,我們申訴不是說以分數為衡量標準,而是證明race is a factor in denying admission, and if it is systematic, it is against the law. 亞裔學生符合holistic admission criteria,遠不只分數。如果不符合,只有分數也不可能錄取,但這裡不應該加上族裔。UC和Caltech失去吸引力了嗎?猶太人嫌自己人太多嗎?Blum訴訟里還有白人告UNC,白人嫌自己學生太多了嗎?亞裔本身也是多元化的。而且現在的AA只是讓某些族裔的富孩子得到了一張easy ticket. 對改變整個族裔窮困狀況絲毫無補。因此我們支持收入上傾斜(income based AA),從根本上改變低收入少數族裔面臨的問題。並指出現在的膚色AA根本是window dressing罷了。如果都是中產階級或者富家孩子在名校,即使膚色不同又有什麼多元化而言?
Q:「不要給孩子壓力,補習啊之類的,如果藤校看不上我孩子,it is their loss.不要與世俗同流。我孩子不屑於浪費時間補習。」
A:首先贊一下心態,然後批評一下態度。要知道超然不是不承認現實,在超然的同時爭取權益並沒有衝突。是否盯著藤校和改變大環境根本就是兩碼事。如果the Asian quota能被打破,下一代在一個公平的環境下自然可以超然選擇。可以去奔藤,也可以超然地說「我不在乎上不上藤校」。 O的同學在同年級350多人排名18 (O自己是23)其他人去上大學,他去開了個自行車鋪,年紀輕輕就是很成功的商人。最後被歷史性的以沒有本科畢業證被錄取進了不錯的MBA項目。這叫超然。但是如果看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說「老子還不屑進去呢」這不是超然,而是阿Q。
請記住:我們不是在乎藤校,而是在乎不被區別對待。
此外說一句,雖然很多優秀孩子不去補習班,但認為好孩子都是補出來和推出來的也大有人在;(美國虎媽狼爸討論就是典型例子)上面的言語之中其實已居高臨下反應出「高分都是補出來的」偏見。我個人建議要尊重不同人的不同選擇。
Q「藤校不是只開給華裔開的。亞裔已經夠多了,也大多去華爾街賺錢,沒為社會做大貢獻。」
A:不少華人有「過客意識」這點是我們一直強調的。不把這裡當家來好好折騰不等著被人揉搓么?但哈佛畢業生過半去花街,可不只華裔吧?話說回來,華人又沒大土豪家族或者企業支持,不去掙錢到那裡捐款呢?
順便說一句,美國哈佛大學建校以來最大數額的單筆捐贈記錄是公共衛生學院收到的3.5億美元,捐贈者是華人。
至於為社會做貢獻一說,我倒想問問,華人勤奮工作,教育率高,犯罪率全美國各族裔最低,被認為是模範族裔,如果這不是為社會做貢獻,那啥是貢獻?現在不少人接受了這個看似正面的偏見(stereotype)卻忽略了裡面的暗含內容:似乎我們取得的成績是應該的,不勞而獲的。而這個模範族裔的形象一方面被用來壓制其他少數族裔(幾十年來媒體的暗流是,看亞裔不是能做到嗎?為什麼非裔拉丁裔不行?),另一方面給亞裔自己以及下一代造成巨大負擔。亞裔學生中流傳的Asian Fail (that below 80 is considered an Asian fail)就是如此。如此造成自己孩子被拒但不想站出來,覺得自己不如其他華裔孩子優秀。這就是默默接受不公,互相惡性競爭,而不去聯合起來改變現狀(internalized the penalty and just compete among ourselves, instead of fighting to change the status quo)。我們要打破這個升學的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
至於有人會問為什麼我們不能改變亞裔不關心社區的形象,讓二代到貧困區做義工和輔導作業?我們應該組織起來改變形象哈。首先,我不確信這一形象是否又是自我批評得到的結論;其次,在高中生們為那幾百分的SAT和千分之一的GPA苦戰的時候,做義工的每分每秒都是以犧牲睡眠換來的。那家長一邊喊減負的同時繼續得給孩子加壓嗎?而打開升學族裔限制的改變恰恰是讓亞裔和華人孩子從惡性競爭中解脫,打下有餘力幫助其他社區的基礎。否則你家娃90分才算及格,人家家娃50分就及格,誰自信自家娃就是天生聰明40分?
所以說,如果大環境改了,孩子們也會有更多精力投入更廣的社會,心理也許更健康,何樂不為?這是華人和亞裔該學猶太人如何運作的地方。關起門來再反思也不如走出門去爭取,成為movers and shakers。看看身邊的猶太朋友們推學校,involve PTA/BOE, 對各個老師/課程知道得一清二楚,遠比華人虎媽多了。但他們的虎就在於推動所在的大環境,小在社區,大在媒體,政治。而華人確實太愛自省,對改變遊戲規則形動力不夠。而這歸根結底就在不自信上。總有客場情節。覺得是人家地盤要隨人家的規矩。因此說,改變過客意識,恰恰要從了解挑戰遊戲規則開始。我們爭取權益正是推動整個社會進步的一部分。是為社會做大貢獻。
Q:對外我們應該團結起來要求平權,對內我們應該反省自己。幫助孩子們找到並發揚他們真正激情所在,幫助他們成為改變世界的人。要抓孩子心理健康。
A:非常正確。但是這個我們討論的藤校歧視沒啥關係。我們所追求的race blind 錄取,和是否就要擠藤校不是一個概念,現在common app這麼容易如果說白人孩子都不申請我不信,如果說都不在乎藤校,那麼legacy存在就證明並非如此。是否擠是孩子選擇,存在的不公,既不符合MLK的dont judge me by my color of skin,又沒幫到真正需要幫的族裔的窮困階層,還沒有給亞裔和華人不去擠的自由。我們要區分到底是不在乎, 還是不能在乎。這就又回到了我們上面的有選擇和能不能公平選擇的問題了。不少人把兩個概念夾雜一起,一會兒說有歧視該容忍,一會兒說沒歧視的就不循環論證了。
Q:只有美國錄取各族裔,不要不知福。
A:這種心態就是所謂的跪舔心態,華人作為最早來美的族裔之一。被揉搓歧視200餘年。期間鬥爭可歌可泣。一些名案如黃金德案名垂美國民權鬥爭史冊。這個國家裡想躋身強者只能靠自己爭取,而不是只等施捨可以達到的。我們華裔得到的權益不是誰施捨的。也只有我們自己才能來維護。
我們也要看到,華人起步相當低是無法改變的。由於Chinese Exclusions Act和大陸為主體的人群遠離政治,人單力孤,要做些事極難。但華人在起步。並逐步形成社區。話說猶太朋友也提到過要保持危機感,要在各地聯絡上對任何不平通過FB等媒體迅速傳播,而不是內部消化。而華人恰恰是不善用英文媒體,更容易自省。從而被人忽略。這也是華人要改變的。順便說一句,Edward Blum 自己也是猶太人 並經歷過當年美國對猶太人的歧視 (如某些旅店事實上拒絕招待猶太人)
Q:亞裔名校情節太重,為什麼不反legacy (所謂的家族傳承)?
A:如果所有人都沒有名校情節就好了哈,藤校應該先取消legacy status。有情節的遠不止我們。事實上大學招生中的考慮legacy 是非常不公平的。 據說在哥大有legacy的孩子比沒有的進去的概率多50%以上。這像中國人說的龍生龍一樣長遠來講也是應該廢除的。因此我們的著眼點不只是個人找朋友、找工作上,而是在討論什麼樣的大學招生制度是公平的合理的,讓學校培養的學生對自己對社會都有益。如果一個學生是真正優秀你為什麼需要legacy 照顧才能進去?
Q:生活本身就不公平
A:Well, Life is not fair, its better if we do something to fight against unfairness , instead of doing nothing.說噁心點,如果有人騎在我頭上拉屎,我應該把他掀翻揍一頓,而不是應該先自省我腦袋是否長得像馬桶?
Q:藤校里亞裔四倍於人口,已經夠多了。
A:NBA 里非裔數倍於人口,已經夠多了?銀行里猶太裔數倍於人口,已經夠多了?國會裡拉丁裔數倍於人口,已經夠多了?這句話的前提就已經假設AA是正確的。理想化的確是符合人口分布,但是過程和結果,那個更應該注重?這也是我們要討論的下一個問題之所在。
我們到底在爭什麼?一個看似公平的結果,還是一個保證公平的過程?我在原來寫過,這裡略微編輯一下做為懶人的結尾吧:
在SCA5和哈佛起訴事件及後續討論里,華人圈裡明顯是分為兩派的。一派認為,AA(權益保障)有利於美國國內的整體穩定,還有提攜後進的作用,最關鍵的是,如果沒有AA這個名義,公司企業學校就可以明目張胆的變成種族壁壘,搞只招"XX"(X可以換成任意族裔)的牌子。那麼作為人口不到2%的華人必定倒霉。因此應該支持AA。而另一派認為AA最大的弊端就是可能導致養懶,不須奮鬥,只需膚色就可以得到其他人沒有的優待,這實際和隔離即平等沒任何區別。實際上是扼殺了華人進一步掌握社會資源的機會。因此應該廢除。因此堅決支持廢除AA。
我個人的意見是,兩派都有偏頗。從美國社會現狀來看,AA的確是部分穩定所需要的,也是所謂的「政治正確」。(畢竟缺乏這個基礎,的確會在操作中實際上刺激某些有種族歧視的人進一步變本加厲。使得種族割裂實際存在和加大)但是因此無條件支持打著AA旗號的種族隔離,則是毫無道理的。正如某MITBBS網友評論SCA5的:「我不否認AA有它的歷史意義,但現在是排斥哪個族裔不能接受教育么?自己不重視教育,又想上好學校,說別人太努力,要砸一鎚子。同樣是接受教育,憑啥我就應該多考些分才能讓進,現在連進都要限制了,那就是別有用心。如果作為被人算計的族裔的代表還這麼旗幟獨特的投贊成票,那真的是腦殘。我可以選擇不去大學,但不可以是別人不讓我去,就因為我是黃皮膚?」
這段話估計能在華人里引起廣泛共鳴。但以此直接反平權本身那是基本是沒有成功可能。畢竟我們要看到,當年黑人抗爭時的主旋律是,不讓做公交車,不要同校,他們中當然也有,不坐就不坐唄,不上就不上唄。但如果都那樣,哪裡來的今天的總統?哪裡來的aa?(aa也不可否認的為亞裔提供了機會)但我們也要知道,無論是最初的總統令,還是現階段最高法院的判決,都有一個明確的指導精神前提,即,必須符合最低標準,並在充分競爭為前提下進行側重。而不是單純的要一個所謂的「結果公平」。也正是因為如此,最高法院屢次否定了種族配額的行為,並認為此種行為違憲。
這種指導精神是非常關鍵的,尤其是在應對打著AA旗號的歧視鬥爭中。正如我在原來寫反SCA5文章里說到的:「我們必須看到,推翻SCA5和AA(平權)不是同一件事,現在有一些聲音認為應該讓華人拉攏亞裔去徹底反對一切的AA(例如忽略收入水平),這是非常錯誤的。AA在社會發展的初期是必須的,因歷史原因,美國黑人及其他很多少數族裔的窮困群體不可能和掌握社會資源主流的白人在一個水平線上競爭(即使是在教育資源上通過努力而得到更多的亞裔在實際社會資源上也差的很遠),如果不施行一定程度的AA,那麼白人和其他族裔的差距會越來越大。(同時造成社會的割裂,一旦對社會共同目標失去共識,社會就會進入動蕩)民主的真諦在於提高所有選民的觀念的水位,水漲,船才能高。白人中的有識之士意識到這一點,過大的差距只會拖累整個社會,所以推出AA,白人自己的觀念也是經過了多次的反覆才達到AA的共識。
但當少數族裔的教育到了一定程度,AA後會發展成209,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因為AA在執行上最大的弊端就是一些單純的執行手段可能導致養懶,這和美國奮鬥的精神是最格格不入的,長此以往,社會不僅反而變得更不公平,更會喪失上進的動力。例如在加州,由於文化傳統,西裔的受教育程度相比華裔和白人較低,SCA 5 因此想取消209中公共教育的人人平等,給予西裔一些照顧,不是和當初AA一樣的初衷,為什麼不對呢?這個差別恰恰就在於西裔是多數族裔而非少數族裔。當初的AA,是白人多數,AA作為多元化的一部分,在主流文化能佔主導地位時,是可控的。前面說過,AA最大的弊端就是可能導致養懶,不須奮鬥,只需膚色就可以得到其他人沒有的優待,這實際和貴族沒什麼區別。如果受照顧的一方是多數族裔,這個問題就徹底變質了,因為這會導致主流文化失控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的失控。當社會的多數是沒有對一些側重性行為有清楚認識的族群時,民主絕對是最差的制度,多數人的暴政將無法避免,而且會越走越遠,這絕不是度的問題。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原先的多數族裔白人是有責任的。或許是對自己文化的過於自信,將多元化變成了接受一切,而極少談和少數族裔的文化的求同存異。(即我尊重你,你尊重我與否,隨意。)這個問題在歐洲對待穆斯林的問題上已得到體現,多元化的一味的遷就,竟導致連發表譴責聖戰的漫畫都得道歉,因為太敏感,這是歐洲多元化的失敗,這很快就要在加州上演(參見 America Alone 一書)。文化多元化的前提,是必須保證主流價值觀和少數族裔文化在一些關鍵節點上的統一。這問題在少數族裔依然是少數時不會凸顯,但一旦這個族裔少數變成多數,而其並未接受原先主流價值觀的主要點,在選票社會,這將是一場災難。因此209不能退回到AA,這絕不是度的問題。而是質的問題。
這也應是我們宣傳的重點: SCA5和哈佛錄取不是AA(平權)而是打著平權口號的種族歧視,是新時代的排華(亞)法案。這不是華裔/西裔之爭,入學Quota之爭,民主共和之爭,也不是政治手法高低之爭,而是整個美國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頭,其背後是對如何在文化多元化的同時保證主流價值觀的不間斷髮展的反思,更重要的在意識到這一點後,如何超出黨派族裔解決它。
我們要清楚的看到全美有很多人反對AA濫用變成的逆向種族其實但同時也支持多元化,這看來互相矛盾,但以加州經濟程度廢棄AA的歷史來看,走了一半的路不應該倒退而是要更加向前,最終達到一個「色盲」加州乃至色盲的美國,這是一個更好的理念。今天的美國很難明目張胆的針對某個族裔的歧視(如果徹底廢AA,則會讓這個潮流逆流),很多是反向歧視和杠杠撬動而動了某個族裔的乳酪,所以需要有價值觀念作為後盾。在最近幾年極左翼自由派泛濫之後民意開始回彈,美國主流價值觀念有重新回歸重視個人努力的苗頭,因此這種新的「隔離卻平等」招致了很多社會群體的的批評(在這個過程中華裔確實被當作勞模在矽谷報紙上被引用),不僅來自共和黨,而且也包括溫和左派,恢復逆向種族歧視的反對聲浪之大有動搖極左翼基本盤的危險。這是SCA5 和哈佛訴訟深層原因。明白這一點很有助於今後華人鞏固成果,守住自己的乳酪,和其他族群勢力增進互相了解的。
所以我們宣傳一定要咬住兩點:
1. 我們支持基礎保障層面的AA,(如income based)但是絕對反對濫用AA造成的類似SCA5一樣的種族歧視。
2. Hard Working 絕不等於over represent,現在很多別有用心的人拿亞裔通過拚命努力得到的教育經濟地位說是over represent,而直接忽略了我們在各行業缺乏代表,遇到玻璃天花板的事實。這是非常陰暗的,必須指明和鬥爭。
其實作為華人,我們還應該有
3. 最好捐款建立針對貧困華人的獎學金機制。給那些窮困華人家庭勤奮孩子一個機會。
而我們反對哈佛乃至藤校乃至全美高等教育入學種族歧視的根本原因也是:
反對哈佛入學種族歧視是要求哈佛入學標準公開化,反對哈佛用膚色作為評判標準。哈佛既然定了入學標準,就應該公平地執行。而不是執行到一半,號稱沒有其他辦法了,要加皮膚顏色作為評判標準。如果哈佛覺得入學評判標準不可靠,就應該改革入學評判標準,而不是偷懶用種族膚色作為標準。
哈佛雖然私校,但它是接受聯邦基金的。而且作為名校的領頭羊,應該更有社會責任感,要為美國社會未來發展挑選有能力的年輕人,而不是根據膚色取悅其他族裔。反對哈佛入學種族歧視是為了華裔的未來,更是為了美國未來社會能更順利地,健康地發展。
說到底,stereotype 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但種族歧視則是我們可以通過努力避免的。通過大家的奮鬥,最終建立一個」色盲「(color blind)社會,使得這個社會中的個體是由其能力而不是膚色來得到資源是很多人共同的願望。在這個過程中會有很多的問題。但只要大家有足夠的重視和不懈鬥爭(這個鬥爭不僅包括和各種種族歧視言論如」kill all Chinese" 也包括偽AA法案如SCA5)我相信我們最終能實現馬丁路德金博士的那句名言:
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而我們的孩子也能成為我們所希望的人:他們不是像有些華裔政治正確者形容的「看什麼都是歧視」;而是他們能意識到哪些不公,並就發出聲音。他們關注所在的社會,投入並參與遊戲規則。他們關懷貧困的少數族裔,但深知悲天憫人不等於放棄爭取平等的機會。他們勤奮,努力,也會在可見的範圍內觀察和思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進行嘗試。觀察父母及身邊學長的成敗。做出自己的結論並走一條盡量共贏的路。在走前永遠要知道自己會面對什麼,及是否願意承受相應的代價。
望諸君共勉。
附屬閱讀:關於亞裔社團聯合申訴哈佛大學的Q&A
作者:哈佛申訴執行委員會
Q1:為什麼亞裔社團要聯合申訴哈佛大學?
A1:申訴的目的是要求司法部和教育部調查哈佛大學是否違反了美國1964年人權法案的第六條和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使用了隱形的配額制和其它方式歧視亞裔;促使哈佛和其他藤校終止這種歧視,對包括亞裔在內的所有的美國孩子提供平等入學的機會;並減輕亞裔孩子的學習壓力(在過去20年亞裔學生增加了將近一倍,學生的素質大幅度提高的情況下,哈佛大學和長春藤學校對亞裔學生的錄取比例基本持平,停留在14-18%的固定比例。如Ron Unz所指出,這種歧視和種族配額制「強迫亞裔在這個十分有限的名額中劇烈競爭。」因此,多少幼小的心靈被壓累、壓垮)。
Q2:為什麼非要爭著上哈佛大學等名校呢?有必要嗎?
A2:我們反對揠苗助長。把沒有足夠天賦的孩子推入名校,會造成孩子不適當的身心壓力。然而,對有能力的孩子,我們應該支持他們進入哈佛大學等名校。據The Century Foundation發表的一篇文章,美國政界42% 的領袖,商界54% 的領袖都來自美國12所最著名的大學。為了孩子的前途,為了亞裔的社會地位,為了美國的未來,亞裔必須爭取。亞裔不應該只是美國的高級勞動力,而應該把我們文化中的精華和東方的智慧帶給美國人民,在美國社會制度的建設和改進的層面發揮影響力。進入名校,進而成為美國政治和商業精英的一員,可以增加亞裔對美國的影響。
Q3:哈佛大學是私立大學,為什麼需要遵守有關種族平等的法律?
A3:任何在美國的公民和機構,都受美國憲法制約。此外,在Fisher vs. University of Texas 案中,哈佛大學出具的支持德州大學的文件中說明:由於哈佛大學接受了大量的聯邦政府資助,它應該遵守美國1964年人權法案的第六條和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
Q4:這項申訴是不是要改變哈佛等大學以綜合素質考量學生的做法,提出分數挂帥?
A4:不是。我們在申訴里並沒有主張以分數為唯一錄取標準。哈佛大學現行的所謂的全方位評估(Holistic Evaluation)方式中的多項指標是非常主觀的,因此成為了堂而皇之歧視亞裔的借口。我們質疑這種做法,反對Stereotype亞裔學生,要求科學地衡量學生的綜合素質,限制在錄取過程中濫用種族因素(違反最高法院規定),並提高錄取程序和數據的透明度。同樣是以綜合成績、社會活動等多方面標準衡量評定的獎項Presidential Scholars,亞裔佔了30%左右,遠高於哈佛現在的14-18%。
Q5:這項申訴會不會造成哈佛等大學整個校園裡都是亞裔,失去多元化。
A5:不會。因為象加州大學這樣不考慮種族因素的大學也只有40%左右的亞裔學生。達成多元化的校園環境,應該依靠大學公平科學的錄取方法和學生自由的志願選擇;而不是依靠任何形式的配額制來維持。
Q6:這項申訴是不是徹底否定平權法,不關心弱勢少數族裔的教育機會?
A6:不是。因為:
?我們希望美國能改變以種族為依據的平權法,因為它實質上是以亞裔、白人、低收入非裔和西裔為代價照顧了非裔和西裔的中、高產階層。而且,它使很多非裔和西裔學生進入了與他們能力不相符的大學,而後無法適應,不能畢業。以種族為依據的平權法是左翼政治家不願意花大力氣來真正解決落後社區教育質量差這一問題,而實行的一種治標不治本的表面功夫。它被實施的60年來,美國不同種族間教育的差距並未改善。研究表明由於包括以種族為依據的平權法在內的「社會主義」政策,非裔社區的貧困率改善程度正在減慢。參見「Please Do not Help Us」一書。
?我們支持不分種族的、以經濟條件為依據的平權法,因為它能真正照顧那些需要幫助的窮孩子。雖然這樣做非裔和西裔得到的照顧仍然會比亞裔多,但是為了美國的未來,為了美國社會的多元化,為了提高整個國家的競爭能力,我們贊同這樣的平權法。
Q7:這項申訴會造成亞裔與非裔和西裔關係的緊張嗎?
A7:我們希望能儘力減少這樣的誤解。首先,我們支持不分種族的、以經濟條件為依據的平權法。這樣做非裔和西裔得到的照顧仍然會比亞裔多;其次,申訴書中舉出了很多亞裔關心美國教育,分享成功教育經驗,及直接救濟落後社區的例子。我們不把教育看作一個零和遊戲。以綜合實力錄取學生,並對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適當照顧符合美國各個種族的利益和國家利益。另一方面,當非裔對紐約特殊高中和矽谷員工多元化提出申訴,當西裔在加州提出SCA5的時候,他們何曾考慮過亞裔的利益和與亞裔的關係?
Q8:這項申訴是不是只顧亞裔的利益,太自私了?
A8:美國憲法賦予每個人、每個族裔自由的權力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連非法移民都走上街頭,維護他們的權益。亞裔在這方面做得遠遠不夠。我們為亞裔被哈佛大學和長春藤學校歧視20多年還依然保持沉默而感到震驚和慚愧。當非裔對紐約特殊高中和矽谷員工多元化提出申訴,當西裔在加州提出SCA5的時候,可曾有人批評他們自私?我們移民到美國,是因為崇尚和追求它所賦予的平等機會。為了亞裔孩子和美國的未來依法據理力爭,我們問心無愧。
Q9:你們支持Blum 先生起訴哈佛大學會不會成為白人去除平權法,壓制其他少數族裔的工具?
A9:在大學錄取方面,亞裔是最大的受害者。我們要去除這個套在亞裔孩子頭上不平等的緊箍咒,亞裔要學會為自己的權益奮爭。Blum先生的起訴符合亞裔的利益,為什麼不支持?
Q10:取消膚色限制也不會完全公平,因為藤校還有校友和體育照顧(legacy status etc.)等,為什麼還要去爭?
A10:藤校的校友和體育照顧根本無法解釋亞裔在人口增加了一倍之後,錄取率仍停留在14-18%這個狀況。藤校在校友和體育照顧方面已經不利於亞裔學生,我們更應該使他們停止對亞裔的種族歧視,使錄取制度改善得更加公平合理。
Q11:亞裔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進行申訴?
A11:首先,亞裔在政治上是一盤散沙,一直未能團結起來並集聚數百萬美元這樣雄厚的資金來起訴哈佛大學和其他藤校。Blum 先生領導了起訴,可是左翼媒體竟然聲稱Blum先生不代表亞裔。在這個時候,難道亞裔還能夠繼續麻木不仁,對自身利益都不關心嗎?如果錯過這個時機,亞裔能有凝聚力籌集數百萬美元,獨立捍衛我們自己的權益嗎?其次,在美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西裔人口越來越多的情況下,以種族為依據的平權法只會層出不窮。除了大學錄取之外,矽谷已經成為多元化的目標了。很多華人賴以生存的信息技術產業都受到了限制。如果這種風氣不剎住,美國的將來就會變成今天的馬來西亞,在那裡聰明好學的華人無論多麼努力,他們在政府和大公司高管中的人數不能超過他們的人口比例。
Q12:我們的社團是非盈利性、非政治性的組織,可以加入嗎?
A12:可以。因為這項申訴不是支持某個政黨或政治人物的政治活動,而是為了保護協會會員的利益;這種行為受到關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凡是亞裔組織,其組織成員或家屬有被哈佛大學不公正拒絕過,或擔心其組織成員或家屬將來會受到歧視的亞裔社團都可以加入。非裔組織有關教育的申訴也同樣有非政治性組織聯合簽署。而且,這項申訴合理合法,受到哈佛大學或美國政府報復或刁難的可能性極小。
Q13:有意參加申訴的社團需要做些什麼?需不需要有經濟和資源方面的承諾?
A13:這是一個行政申訴,對哈佛的調查將由司法部或教育部完成。有意參加申訴的社團僅需要審閱申訴文件,獨立作出決定,在同意之後簽署,不需要有經濟和資源方面的承諾。我們在上交申訴後會向聯署社團不斷通報事態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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