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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永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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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名方仲永,五歲時,在院外玩耍,忽走來一老人,仙風道骨,神采飛揚,見我後驚為天人。只見他一捋鬍鬚,從袖中拿出紙筆,賜餘一詩:

還返初成立變童,瑞蓮開處色輝紅。金鼎內,迥朦朧,換骨添筋處處通。

吾大喜,低頭大聲讀之,然抬頭不見老人蹤影,甚異之。歸家後,吾文思泉湧,怎奈家貧,無筆寫之,勸父親與鄰借。父以為玩笑,不管之。吾大聲哭焉,父從。得紙筆,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父傳一鄉秀才觀之,曰善焉。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吾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余亦以之自傲,故輾轉環謁於邑人,不學。 然吾之文思取於生活,天賦尚佳,且日夜操練,故自以為是,來日當成大詩人。

方吾六歲生辰,復見那老人。老人之談吐,仲永自覺無人能及,故欲師之。老人笑曰:你之天分,無人可做你師,但老夫卻願成為你道上的引路者。吾喜之,學於老人。轉瞬間,期月已過矣,老人留詩曰:

修身客,修身客,莫誤入迷津。氣術金丹傳在世,象天象地象人身。不用問東鄰。

贈吾《道德經》,遊歷去也。 得此經,余日夜研習,有所成。以為詩乃小道耳,故棄詩,學道也。

十歲,吾道小成,出關四處遊歷。十二歲,吾於王子舅家見王安石,王聞余之詩,令吾作詩,吾不願,然盛情不卻,勉作詩一首,王眉皺。

又七年,王回舅家令余作詩,余厭之,敷衍作詩,王聞詩長嘆矣。

年二十,吾大道已成,再見老人,老人與吾同輩交也。

世人之見,淺薄至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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