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媒介、代言人

羅永浩昨天發了一條微博:

從這條少有的評論過萬的微博來看,人們對於代言人和產品的匹配程度越高,越是打動用戶。

在產品話題不夠的時候,用代言人,來增加產品的記憶點。OPPO、VIVO 長期以來所堅持的一個策略,就是不斷地用代言人和手機綁定在一起,這些代言人,往往是當前熱門且年輕的明星。

這些明星根據年齡、出道方式、作品風格,樹立符合群體受眾所期待的願景,在經紀公司的包裝下,成為年輕人仰慕的對象。由於年齡層固定,群體卻不斷變化,包裝風格也因此不同。是他們真的喜歡這些明星嗎,我想並不是,是傳播媒介產生的結果。

在非一二線城市,人們由於比較穩定的生活方式和較低的同儕壓力,常常通過電視和社交軟體來消遣,這種方式,正是這個環境的年輕人獲取信息的媒介。

由於線上線下獲得信息焦點的不同,在線上根據「喜好」推送的信息之外,廣告主必須用高頻曝光的方式,找到潛在的用戶,因此可以說,線下廣告無疑是目前比較合適的做法。

於是 OV 通過高頻的綜藝節目贊助,以及和娛樂性質的微博,把兩個流量入口佔據,從而獲得受眾的視線。

當然,從結果來推測原因,肯定有馬後炮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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