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美國總統制概述

美國史選修課—————關於美國總統制的全記錄


美國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全稱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為聯邦共和立憲制國家。1775年,美國爆發了北美人民反英國殖民的獨立戰爭。1787年通過美國憲法,成立了聯邦制國家。它由50個州和若干海外領地所構成,佔地面積九百多萬平方公里,首都位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圖片來源:baidu.com

總統制是美國的政權組織形式,美國實行三權分立相互制約的政治制度和兩黨制的政黨制度。1777年的《聯邦條例》事宜,探討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聯邦政府來應對當時嚴峻的國內國外形勢。經過討論,會議通過了五個關鍵問題。會議決定:

(一)總統由「選舉人團」選舉產生;

(二)行政首腦由總統一人擔當;

(三)總統任期4年;

(四)總統的權力由憲法直接授予;

(五)眾議院可彈劾總統。

在說總統制之前,不得不先提一下美國的三權分立原則。一般來說,政體劃分大致可劃為:總統制、半總統制、議會制和其他。在制定憲法時,人們怕把權利集中於一人或者單一群體而損害到人民的自由,故把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分別獨立,互相制衡。用以制約和監督。

圖片來源:baidu.com

●立法由國會參、眾議會提出,同時國會還具有部分行政權如,徵稅、行政部門撥款和部分司法權如,批准總統對法官的任命。

●司法權即對向國會的立法提出異議或要求予以解釋的司法案件作出裁決,以及審理涉及觸犯聯邦法的刑事案。同時司法權不守任何行政部門的控管,與立法和行政權平等。為保障司法的獨立性,法官可終身任職。

●同理,行政權也包括了部分的立法權和部分的司法權。

圖片來源:baidu.com

美國的總統制基於三權分立的基礎,四年選一次,最多連任一屆。總統和副總統成對選出。總統由選舉人團產生,多於半數的當選。其後政府由內閣部長和總統指定成員組成。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攬行政權力,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不需副署。同時也是武裝力量總司令。政府官員一般由總統任命,並向總統負責。

具體的操作如下:

一、選舉形式

全國選民先投票選出選舉人團,國總統選舉實行選舉人團制度。選民在大選日投票,在選出總統候選人的同時還要選出代表50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的538名選舉人,以組成選舉人團即Electoral College。

除了少部分州之外,各州和華盛頓特區都採取「偏向大多數的一方」,即把本州的選舉人票全部投在相對多選民選擇的票上。並非獨立記票,各種有且只有一個結果。各州擁有的選舉人票數目同該州在國會的參、眾議員人數相等,因此全美一共538名選舉人。贏得270張或以上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即獲得選舉勝利。至於美國副總統不是由美國公眾直接選出的,而是由民主黨和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挑選並經兩黨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二、參選條件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要競選美國總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是本土出生的美國人

2.年齡大於35歲

3.在美國定居至少14年以上

此外,競選總統的人還需要籌集一大筆資金,用於競選期間的花費。

美國總統候選人的公民資格被解釋的非常嚴格。任何想參加競選的人必須是本土出生公民,意味著僑民無論在美國居住多長時間也無法參選。同時已經連任兩屆總統的人也不能參選。

當選完成後,需參加就職典禮。總統就職典禮是選舉的最後一道程序,當選總統於次年1月20日對著《聖經》宣誓就職,選舉過程才算完成。

三、美國總統的職能

總統由民選產生,對選民負責。總統無權解散議會。議會無權罷免總統。在《美國是如何治理的》一書中,提到美國總統有六個主要的職能:1 國家元首;2 黨的領袖;3 立法者;4 最高行政官;5 外交,國防的最高負責人;6 最大的政治中介人。

圖片來源:美劇《紙牌屋》

在立法方面,總統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也體現出了總統行駛部分立法權的職能,也是總統影響立法的一個重要手段。

在司法方面,總統有權任命聯邦最高司法官員。同時擁有一定赦免權。

在軍事上,美國總統是美國武裝部隊的總司令。軍隊由國防部長具體負責。由他們所組成的參謀長聯席會議制定作戰計劃並組織實施。但在一些情況下總統還具有越過國會不宣而戰的權利。

四、美國總統制和英國議會制的區別

議會是英國的最高立法機關。政府從議會中產生,並對其負責。英國的國會為兩院制,由上議院和下議院組成。1258年,英格蘭國王亨利三世被迫同意召開會議簽訂限制王權的「牛津條例」。根據牛津條例,國家權力由貴族操控的十五人委員會掌握。英國1265年,召開了第一次議會,這標誌著英國議會的產生。

英國的下議院即眾議院,上議院又是英國最高立法機關。英國議會的主要職能是立法,控制財政和監督政府,在司法方和外交領域也發揮作用。

上議院仍然行使最高司法的職能,憲法改革後,此項職能將慢慢地被剝離出去。

與美國總統制不同。

第一,英國的國家元首是英國國王(女王),首相才是英國真正的政治管理者。

第二,英國首相不由選民直接選出,英國的首相由英國議會任命。因此英國首相應該對議會負責而不是對選民負責。選民選出議會議院,再由議會任命英國首相。

圖片來源:baidu.com

在詹姆斯·伯恩斯的《總統領導力》一書中,詳細介紹了美國總統制的特點以及一些缺陷。

在權力和責任經過精細劃分的制度下,要轉變領導方式是極其困難的,除非出現危機,比如戰爭或經濟災難。但是由來已久的僵局依然存在,雖然在領導方式中總統和立法機構增加了一些變化,但還是無力應對如洪水般持續增長的棘手問題。

文中把美國的制度與英國制度做了個簡要對比。因為英國行政立法一提,所以首相和內閣更像是一個團隊,政府嚴格地向議會負責。不管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都不能失去民心。但美國的制度是通過大量的選選舉,相互競爭,分散公眾意願。比如美國每兩年舉行一次眾議員選舉,每六年舉行一次參議員選舉。它過度強調分權,因而大大降低了政府的施政效率。

圖片來源:baidu.com

當然到目前為止,世界上還沒有一個完美的政體。因此美國的總統制和三權分立限制了掌權者可以用自己的權利輕易逾越法律,因而使得法治可以真正的在國家運行。法治以成文憲法為基礎、以違憲審查機製為核心的司法中心主義,故減少了其他方面的干擾。無論無論是體制還是實際操作都相對的民主和科學。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