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事,這名一級建造師剛被判刑!

3月3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魏某受賄的一審刑事判決書,中交一航局四公司副總工程師魏某因受賄19.3萬,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中交一航局公司是中國交建的全資子公司,中國交建下設中交一、二、三、四航局,其中中交一航局一公司和中交四航局二公司兩家,基本瓜分了中國南北方的水運工程。

被告人魏某於2005年進入中交一航局四公司工作,2014年9月被任命為第四工程項目經理部副經理(片區項目總部),2017年3月被聘任為公司副總工程師。

魏某本人證言承認,2015至2017年,其在負責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橡膠壩工程期間,曾非法收受王某等人現金共計19.3萬元,並對其在工程上予以照顧。

經法院查明,魏某上述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基於其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例,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曾經的優秀建造師,如今的落魄獄中人

資料顯示,魏兆峰在2005年進入中交一航局四公司工作以來,無論學習、工作各方面均表現非常優秀。

2010年,通過一級建造師市政專業考試,並進行註冊。

2012年,一級建造師增項民航工程,並進行了增項註冊。

2012年起,開始走上項目領導崗位,擔任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職務,職業發展道路順風順水。

在擔任項目領導職務期間,還有科研專利申請,這樣的同志可謂技術與管理全面發展的典範,為評審高級工程師和研究員都打下良好基礎。

但是,就是如此優秀的魏兆峰,在擔任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橡膠壩工程負責人期間,非法收受王某等人現金共計19.3萬元,並對其在工程上予以照顧,觸犯國家刑法,琅塘入獄,讓人扼腕嘆息。

無論再優秀的人,如果對法律失去敬畏之心,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嚴懲(最後必須來個官方總結,不過法律還得加把勁,以上)。

文章首發於公眾號「工程要聞」(ID:Engineerin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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