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經濟觀 1丨一些基本概念

提到對制度的理解想必令習慣深究的學者感到頭疼,因為我們總會順勢聯想到「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即制度是有權威有目的地率先設計隨後不斷演化,還是其本就是人類社會互動過程中行為方式的固化規則,或是都有?我們不妨跳出這個思路,從一些基本概念開始了解制度。

制度的定義

我們可以從美國政治經濟制度學者傑克·奈特(Jack Knight)對社會制度的共同特徵總結中找到:「第一,一個制度是一套以某些方式構建社會互動的規則。第二,一套規則要成為一個制度,相關團體和社會的每個成員都必須了解這些規則。」(這裡指的了解是一般意義的了解而非「精通」)

同樣的影子可以在德國制度經濟學家斯蒂芬·沃依格特(Stefan Voigt)對已有的兩種對制度定義的方法的總結中找到:「(1)制度可以定義為博弈結果;(2)制度可以定義為博弈規則。」(他將肖特(1981)的定義歸類為前者;將諾思(1990)的定義歸類為後者)前者暗含了制度是被人們接受了的普遍性行為,後者則表達了制度作為規則對行為方式的限制性。同時,沃依格特還引入了博弈的概念,其認為博弈的需求(人類充分掌握信息情形的選擇判斷)使得制度有了其作用,即「制度是具有信息量的」,在有限理性的情況下它能幫助人們做選擇,當然最好是合理的選擇(囚徒困境的經典案例展現了有時制度引導的追求個人理性可能會導致集體不理性的結果)。

接下來我們進一步看看有關制度的分類:

1. 非正式(informal)與正式(formal)

非正式制度指一系列社會習俗、規則和準則,它們往往和社會以及文化等概念相互聯繫,它們的存在可以通過自發形成或演化過程來解釋。理查森和博依(Richerson and Boyd)解釋如下:「社會學習與文化傳遞可以建模成一個繼承製度:為了理解文化變化的宏觀模式,我們必須理解增加某些文化傳遞變化的頻率和降低其他變化頻率的微觀變化。」(Richerson and Boyd,1987)而以非正式制度為基礎構建起來的正式制度以及組織往往即是以經濟、政治的法律、個人合約等形態所框定。

2. 內部(internal)與外部(external)

這種分類將執行過程訴諸國家的制度表述為外部制度,而對違規行為在社會內部加以認定的規則成為內部制度。(Voigt,1995)同時其強調不同制度的規則組成部分可能來源於不同地方,不同制度類型之間存在著利益關係。這種分類其同前者不同的是:前者更關注其形成過程,而它更關注其執行和監督的過程。

在這兩種分類中雖然邏輯不同,但似乎其結果十分類似並有著很大程度的重疊,同時它們有著明顯的共性,即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的指向:所謂的正式/外部制度的變化是斷裂式巨變;而非正式/內部制度往往隨著集體認知緩慢演化。正式/外部制度對人們行為制約力量的不足之處通過非正式制度來加以填補,而非正式制度的不斷演化又會催生正式制度的顛覆。同時不論正式與否,人們在這兩種分類中的行為表現都是不完美的並將永遠不完美,即任何時候只能具備一種有限理性,因此這兩種制度的相互修正將是一個持續動態的過程。

制度的單位——組織

對於不斷變革中的制度的討論,必須引入同其直接相互作用的主體,因此引入組織作為一種實踐結果的概念。我們從不同學者對其描述中尋找組織的內涵和對於認知的作用。

制度與那些受益於制度的人在一起叫做組織(North,1990),諾思強調了組織對行為人的利益供給作用;施穆勒則稱之為「制度的人性方面」(Schmoller,1900),即不難發現「組織」在其行為意圖上同行為人意願的結合。從更明確的定義來說,組織被定義為「追逐某種共同目標,或者換句話說,最大化目標函數的一群個體」(Arrow,1970),其內部制度即是最大化組織的目標的保證;同時,一種組織往往被看做制度下進行決策的單位——如一個家庭,一個企業(弗農·W.拉坦,1978),並由其對資源進行控制。不難發現,組織的存在具有兩個鮮明的特點,即具有意圖性有效性。它的出現是為了達成某種個體之間共同的集體目標,同時它的內部結構是頗有成效的,能夠化解和協調個人的無序的決策衝突,並良好地表達參與制度的決策結果。

而我們在研究制度的變遷時,組織作為制度的一種單位,其可被研究的方面可總結為:「(1)一種特定組織的行為的變化;(2)這一組織與其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的變化;(3)在一種組織的環境中支配行為與相互關係的規則的變化。」(Ruttan,1978)因此,組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銜接外部與約制內部的作用,其包含了不同層面的制度性規則對行為代理人的影響。同時,「組織」作為制度的對象和產物,仍可能在內部和外部的縫隙中結成臨時而隨機的契約(往往出現在不成熟的組織中,表現出非制度特性),它作為一種維持組織內部穩定的構件在制度運行成本最大的地方出現以化解瓶頸。

參考文獻

[1] Ruttan, V.W., "Intro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Induced Innovation: Technology, Institutions, and Development, edited by Hans P. Binswanger and Ruttan, V.W.,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8.

[2] North D. Understanding the Process of Institutional Change[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3] Furubotn, Eirik Grundtvig, Richter, Rudolf, 姜建強等譯. 新制度經濟學 : 一個交易費用分析範式[M].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Knight, Donald Jack, 周偉林譯. 制度與社會衝突[M].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4] Knight, Donald Jack, 周偉林譯. 制度與社會衝突[M].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9.

[5] 斯蒂芬·沃依格特, 史世偉等譯. 制度經濟學[M].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6.

weixin.qq.com/r/-ip2brX (二維碼自動識別)

推薦閱讀:

TAG:新制度經濟學 | 制度經濟學 | 城市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