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論學習筆記1:預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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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論大致可以分為結構證明論(structural proof theory)和詮釋證明論(interpretational proof theory)。
其中結構證明論基於形式證明結構的組合分析,核心方法是切消除(cut elimination)和正規化(normalization)。
而詮釋證明論則經常將一個形式理論的句法翻譯成另一個形式理論,例如從經典邏輯到最小邏輯的哥德爾-根岑嵌入(G?del-Gentzen embedding)。
什麼是一階謂詞邏輯(first-order predicate logic)?
一階謂詞邏輯可以用來推理具體事物、事物之間的關係及其它們之間的邏輯關係。一階邏輯有多種具體的形式表述。我們採用的版本是:
取下列初始邏輯運算元(primitive logical operators):
- 二元: (此三者參數均為命題)
- 零元:
取下列量詞(quantifiers),用來約束(bind)命題中的變數:
- 全稱量詞:
- 存在量詞:
又取可數無限個變數(variables), 元關係(n-place relations),以及 元函數(n-ary functions)。零元關係被稱為命題變數,零元函數被稱為常量。原子式(atomic formulas)形如 。原子式加上 被稱為初始式(prime formulas)。
另外, 縮寫為 ; 縮寫為 。
替換、約束和自由變數
一個邏輯式中受到量詞約束的變數被稱為約束變數(bound variables),不受量詞約束的變數被稱為自由變數(free variables)。我們用 來表示項 中自由變數的集合。
用項 來替換(substitute ... for ...)表達式 中的變數 ,標記為 或 。用等量的項來替換等量的變數,可以使用向量標記法 。
子邏輯式(subformulas)
根岑子邏輯式(Gentzen -):
- 是 的子邏輯式。
- 如果 或 是 的子邏輯式,那麼 和 也是 的子邏輯式。
- 如果 或 是 的子邏輯式,那麼 也是 的子邏輯式。其中 是所有不包含 的項。
直白子邏輯式(literal -):
- 是 的子邏輯式。
- 如果 或 是 的子邏輯式,那麼 和 也是 的子邏輯式。
- 如果 或 是 的子邏輯式,那麼 也是 的子邏輯式
如不含修飾語,我們所指的子邏輯式一般為根岑子邏輯式
正、負、嚴格正子邏輯式:
- 是 的正(positive)和嚴格正(strictly positive)子邏輯式。
- 如果 或 為 的正[負,嚴格正]子邏輯式,那麼 和 也是相應類別的子邏輯式。
- 如果 或 是 的正[負,嚴格正]子邏輯式,那麼 也是 的相應類別的子邏輯式。其中 是所有不包含 的項。
- 如果 是 的正[負]子邏輯式,那麼 則是 的負[正]子邏輯式, 是 的正[負]子邏輯式。
- 如果 是 的嚴格正子邏輯式,那麼 也是 的嚴格正子邏輯式。
- 嚴格正子邏輯式又被稱為嚴格正部分(strictly positive part, s.p.p.)。
- 的子邏輯式的集合為所有正子邏輯式和所有負子邏輯式的並集。
語境(contexts):
我們歸納地定義正負語境(positive context, negative context, strictly positive context) 和 如下,其中 代表一個命題空位(proposition placeholder):
- 如果 ,且 為任意邏輯式,那麼 , 都屬於 。
- 如果 ,且 為任意邏輯式,那麼 , 都屬於 。
- 如果 ,那麼 , 都屬於 。
有限多重集(finite multisets)
多重集中的元素可以重複出現。如果邏輯式 可以從假設的有限多重集 中推導出來,我們記作 ,等同於 。
三大證明體系
- 希爾伯特系統
- 自然演繹(最為常用的版本也是由根岑發明的)
- 相繼式演算(又稱根岑系統)
參考文獻:
Basic proof theory
Handbook of Logic in Computer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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