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愛上你的(三)——平淡是真與求同存異
簡單的來說,以【不在乎】為前提的【輕鬆】和【釋然】是【反愛】的,不該覺得【很好】。不再受到對方強烈的影響,不因為對方的痛苦而加倍痛苦,這並不是一件好事。儘管這感受起來很舒適,而且因為讓人感到了可持續性而覺得健康,但是對愛這件事來說並不好,反而是堪憂的呀。這往往意味著自己需要懺悔,去追溯源頭,尋找這種「安於安逸」的原因。
事實上,你之前無比在意對方的想法而活得很累,這更多的是方式問題,是方法問題。應該改變的是如何兌現這種在意,如何不加推卸的承受,而不能是轉向另一個方向,即【改變在意本身】,變得【可以安於不在意】。當你真正的安於不在意時,這份愛就會變成你承受不了的輕,以至於你除了知道自己仍然在輸出之外,找不到任何其它的證明了。很多人在這個時候轉向所謂的「平淡是真」,【去他媽的「平淡是真」】,這話在這個狀態下說純屬自欺欺人。什麼叫平淡是真?一個間諜一旦暴露就可能遭受慘烈的折磨,但是他每天照樣若無其事的去敵人那裡上班。該吃飯吃飯,該說笑說笑,無波無瀾,這個可以叫「平淡是真」。扛住了千鈞之力而平淡,才有資格說平淡是真。什麼都不在乎了的人,哪有資格說平淡是真?保持著自己的熱情和迷戀,這是很重要的東西。
不要聽憑自己的狀態情緒起伏而「順其自然」,保持熱情是【需要努力】也【應該要努力】的。你發現已經變成例行公事,那麼你就要想辦法重新點燃理想。重整熱情。舉個例子來說:你很累,然後在很累的狀態下去陪對方看電影,然後因為你很累,你會體會不到妙處,然後這段經歷就會相對的索然無味。而這個索然無味會被你不自覺的和對方相聯繫,下次你對對方的熱情就會減弱。在這個例子里,你保持熱情的努力,就應該是【睡好覺】,【不給自己熱情喪失的機會】。又比如,你和對方爭執,然後你不能接受對方對你的批評,由心而生對對方的敵意。於是下次便懶懶的不想去應約或者見面,甚至連話都不想說。這種時候,你要想辦法戰勝自我。憑著對對方的信念,盲目的相信是自己的傲慢遮住了自己的眼睛。因為眼睛被遮住了,所以看不到對方的正確處。唯有先認同對方的正確,然後才能看到使得對方正確的合理依據。直到你明白對方的正確,明白對方的堅持是基於對你的關切,以至於被歉意充滿。這整個過程,也需要【努力】。不斷的努力,不接受「低位平衡」,不接受【以不在乎為代價換來的安逸】,以至於絲毫都不妥協,然後愛才可以歷久彌新。
低位平衡,說穿了,就是【以不在乎為代價的安逸】。就是那些套話,比如:人就是有不同的想法的啦,「這是視角問題嘛」,「人都是有脾氣的嘛」,「女人就是這樣嘛」。若有信仰不同,那麼你要做的是【接受現狀】+【永遠不懈的追求互相皈依】。很多人僅僅只做【接受現狀】,就是說那樣的話「這個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反正也不影響生活,何必揪住不放」。在接受結果的前提下,【不再尋求】徹底的【相互皈依】,將一切的分歧都視作「個人自由」。在這個借口之下,人只能做到【和平共處】,不能做到【愛】。明白嗎?【求同存異】,是【和平共處】的原則,是建立在實際利益足可妥協基礎上的,基於【不在乎】的【不干涉】,是以【不干涉】為基礎的【和平共處】而已。而【和平共處】不過是人與人最基本的起點線罷了,它【可以】與【冷漠】兼容。事實上,如果你僅僅將求同存異奉為圭皋,作為相處的努力的止點,你得到的必然是【基於不在乎的「愛」】——一種冰冷的【互相凈得利關係】,和現在的中美貿易關係沒什麼區別,沒有熱情。儘管互相因為利益而不可分割,卻是互不關心的。所謂的「愛」,不是指向對方,而是指向類似「不可虧待人」這類個人信條的。是對「你敬我一尺,我必得敬你一丈」這類信條的簡單執行罷了。互相皈依,意味著通過努力,喜歡上對方喜歡上的東西,相信對方相信的東西。不但尋求自己信仰和對方信仰的「共處」,還尋求徹底的一致。你信基督而我不信,而我愛你,那麼我將永遠不懈的去努力了解,永不放棄使我自己皈依的努力。【但是】,我絕不會在未產生真正的信心之前皈依。我們可以不斷的對話下去,我會永遠的給你機會來歸化我。這個過程中,你也被我歸化。可能這個工程一生都做不完。事實上,從總體上說,的確是一生都做不完。
但是正是這種永不放棄的相互皈依的渴望,是愛情的恆久動力,就是追求【相信對方相信的一切】。舉個例子來說,你總是興緻勃勃的談論星座,我可能從開始是完全排斥的。而我愛你,我會仔仔細細的向你請教一切關於星座的問題,不斷的問出新的誠實的問題。絕不是為了向你證明這東西很荒謬,而是為了弄懂它的全貌,為了充分的認識它的合理性。為了回答我的問題,你將不得不深刻的重新審視你的想法,不得不被這些問題推向更高的境地。如果足夠努力,我們將會就這個問題形成一個一致的看法。這個最終結果,就是【相互皈依】。而這個過程,將是一個愛的內容。整個工程,覆蓋了【你所相信的每一點】。這個工程極其浩大,肯定是一生都做不完的。因為很簡單,不可能有一個大腦可以裝下兩個大腦的信息,但是愛本身就是對這一點恆久的追求。在這個基礎上,我必定會關心你的一切,再沒有什麼比這更可以稱作互愛的了。「哈,確實,不過她要是不審視,而直接用不和你講了來回答呢?」對互愛的人來說,這個問題是不存在的。對方若是愛你,則不可能不尋求你的回應,也不能不渴望你的皈依。而你若是愛,遇到這種情況就只有一種解釋:你的傲慢傷害了對方的熱情,【問題在你自己身上】,你不夠謙卑。就這麼簡單。
不能要求對方皈依自己的觀點,需要對方自發的。你要做的其實很簡單,就是你是不是值得在乎。謙卑、客觀、聰明、睿智的人的皈依是極端珍貴的東西,每個人都想得到。因為這樣的人的皈依,意味著自己的信仰不是虛無的,【這是孤獨感唯一真正的的解藥】。而你若是不謙卑,或者蠻橫,或者愚蠢,那麼你的皈依就毫無價值了。你將不可能成為她孤獨的慰藉,這一點也不冤枉。你若是謙卑、客觀、睿智的,那麼你的不認同就力有千鈞,以至於你的「保留意見」都對對方是一種強烈的說服的驅動,她根本做不到和你【存異】。每一個認真而自尊的人,都有一個基本的信念就是:我所相信的東西,如果另一個人可能看到我所看到的一切依據,並且足夠客觀,他必定認同。若是我看到一個我從心底對他的客觀和睿智有信念的人,我將必然的把他的不認同視作以下兩種可能之一:要麼是我錯了,要麼是他還不夠了解。而要證明【我沒有錯】的唯一方式,就是排除後者而引致他的皈依。驗證我的正誤的最終手段,在於我對之有信念的人在檢查了全部證據之後最終的皈依與否。而【我是不是對的】,是一個人類無可能放下的問題。因此,愛人必定尋求皈依。她是不可能對你缺少講述的興趣的,【如果她寧可不說,意味著你犯有重罪】,而你竟然可以安於「存異」,夫復何言?你的愛不過是不自知的謊言罷了。愛人不「存異」,於此同時,愛人也不「求同」。所謂的求同,就是對不同表示沮喪,貶斥不同,不接受不同。我不喜歡星座,你喜歡,你很蠢——這就是【求同】;我不喜歡星座,你喜歡,你喜歡就喜歡好了,我無所謂——這就是【存異】。
如果是相互皈依我不喜歡星座,你喜歡,我想和你探討,這就是【不存異】;我不喜歡星座,你喜歡,我相信你必有我未了解的合理之處,這就是【不求同】。看明白了嗎?「和平共處者」【求同】,【存異】;愛人們【不求同】,【不存異】。
改編自《論愛》:222 愛要「相互」皈依 " 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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