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未成年人殺人案與一場屠殺
一樁未成年人殺人案與一場屠殺
——從日本第一個未成年人殺人案察其民族之劣根性
今年7月發生的中國籍姐妹陳寶蘭(25歲)和陳寶珍(22歲)在日本遇害案引發廣泛關注。在無奈接受悲痛事實之後,人們更進一步關注兇手如何懲處,判處兇手死刑的呼聲很高。然而根據多方面報道表明,在日本雖有死刑,但宣判兇手死刑的可能性很小。那麼日本的死刑究竟如何能判?這不禁讓人想起18年前案發,在日本鬧得沸沸揚揚第一個未成年人死刑案。
1999年4月14日,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福田孝行(日本法律規定20周歲為成年)在日本廣島光市殺害了一名年輕的家庭主婦後,又對其屍體進行強姦。更令人髮指的是,因為擔心其僅有11個月大的女嬰哭泣不休引來周圍鄰居的注意,他先將嬰兒向地上拋擲,見其仍在掙扎哭喊後又將其勒死。作案細節實不忍描述,用慘無人道來形容毫不誇張,單就本案的殘忍性而言已是駭人聽聞,然而其作案動機及案發後的心理活動更給人以莫大的震撼。
日本政府在逮捕嫌疑人後,儘管證據確鑿、事實清楚,且被告人的作案手段如此殘忍,此案卻開始了頗具爭議的漫長審判。2000年3月22日一審下的判決與2002年3月14日二審下的判決均是無期徒刑,但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案犯顯然明白無期徒刑的含義,在給友人的信中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此可見,此人明白自己是惡人,卻執迷不悟,認為惡人是這個世界的勝利者。明知錯誤,卻還義無反顧!這是一個怎樣的心理扭曲者?兩句俗語大概可以形容之——「不到黃河不死心」,「不見棺材不掉淚」。
或許「明知錯誤」的描述對他已是抬舉,更有一種跡象表明「無恥」這詞更為合適——他甚至不認為殺人奸屍,勒死嬰兒是一種錯誤。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地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由此足可見其藐視司法的猖狂內心,及犯下殘殺大罪後的毫無悔改之意。
說起悔改之意,讓人聯想起80年前發生在中國的南京大屠殺。那麼一樁殺人案與一場大屠殺有何干係?日本在1937年犯下那一場慘絕人寰的滔天大罪後,80年來仍然拒絕承認錯誤,否認南京大屠殺,否認慰安婦,甚至否認侵略。這和被告拒不認錯的態度和行為是否如出一轍?最為關鍵的是,其並不以為草菅人命是一種錯誤!舊照片顯示,日本把人當成練習刺刀的活靶子,把嬰兒用刺刀高高挑起,把人作為殺人比賽的練習工具,為拍攝到人被砍頭痛苦的瞬間對著鏡頭砍了上百人的頭等等一系列令人髮指的罪行,罄竹難書!不僅如此,還把此類惡行洋洋得意地刊登在報紙上,其厚顏無恥的程度是否足以與殺人犯福田孝行「媲美」,細思之真可謂「相輔相成」、「異曲同工」。如果說以一個殺人犯的思想行為與一個國家恰好雷同,從而推斷其民族性格未免牽強的話,那麼請看以下事實。
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增加為二十一人(自願擔任),規模之大(通常只有兩位辯護律師),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使命。至此,原本一場單純的兇殺案的審判,卻被這群推崇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為自己積攢名氣的表演舞台,開始他們一幕幕極其卑劣可恥的表演。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主張:
被告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被告還對被害人奸屍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這樣辯解:
因為被告福田孝行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污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被告寄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2008年4月22日,經過9年的訴訟馬拉松,廣島高等法院判決福田孝行死刑,這是日本自1966年有記錄以來,被判處死刑的最年輕犯人。由於福田即日就提起上訴,2012年2月20日,日本最高法庭最終對此案做出維持死刑的終審判決,也為此案划下一個句號。(然而直至今日,兇手仍未伏法)
回顧世紀辯護團律師的說詞,這二十一名律師為狂熱地推崇所謂的人權,竟然在法庭上撒出彌天大謊,把法庭和民眾當白痴一樣玩弄,做出如此厚顏無恥的辯護 ,其冠冕堂皇的拙劣表演把人性之惡演繹得淋漓盡致!怎一個「狠」字了得!倘若他們的妻兒老小在遭遇如此殘害之後,其仍能在法庭上高舉人權的牌子為兇手如此辯護的話,那麼恐怕世上沒有人不佩服他們的「大公無私」!
既然一大群著名律師敢於在法庭上顛倒黑白,那麼我們也不難理解,日本政府為何對二戰中所犯累累罪行百般狡辯。這絕不是個例,而是讓人感到絕望的慣例!福田孝行——拒不認錯、執迷不悟的典型,二十一名律師——厚顏無恥、顛倒黑白的典型。一個,一群人,其思想行為必定與身處環境有著莫大的聯繫,能有這樣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日本的意識形態大環境可見一斑,其民族性格在世人面前逐漸變得清晰。
知錯不認錯,並且將錯就錯、執迷不悟是日本民族的劣根性之一。日本從來不承認二戰失敗,而稱之為「終戰」。反法西斯戰爭已勝利72周年,德國總理早已代表德國下跪認錯,日本卻遲遲不肯承認錯誤。非但如此,還頻頻參拜供奉著殺人魔王、二戰戰犯的靖國神社。全世界何曾見日本有悔過之意?日本不認錯根本原因在於,其根本不以為發動侵略戰爭,殘殺無辜生命等行為有錯,所以為什麼要認錯,憑什麼要認錯!由此我們不難理解日本的種種行徑。
為既定目標,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就算在實施過程中發現不妥,但為求得心理好受,而不惜蒙蔽自己,將錯誤在心理上合理化,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偏執。沒有勇氣來承認錯誤,則反映出骨子裡的自卑;不願意以承認錯誤來暴露認知的偏差,則更是一種愚蠢。追古思今,日本的意識形態正如福田孝行所寫「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倘若做惡人一錯到底並且最終取得勝利,滿世界都是惡人,那麼還有誰來評判他們的對錯?可惜,在這樣一種錯誤的認知下,他們無法發覺的是,這種一錯到底最後也能取得勝利的認知本身也是一種錯誤!
(參考文獻:圖片源於網路;文字來源網路《日本第一個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作者魯邦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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