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小記(下)
身為婉約詞派代表人的李清照,也有著尋常女子所不能及的雄壯之氣和非凡的歷史洞察力(《夏日絕句》)。「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這是李清照的英雄觀。國難當頭,李清照用他金剛怒目的不平之鳴,抒發了一代女詞人對國家、政治、英雄的卓越見識。然而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她奮筆疾書寫下這些慷慨詞句的同時,她身邊卻出現了貪生怕死的典型。這個人就是趙明誠。
此時趙明誠接到了有人將在江寧叛亂的消息,剛巧一紙湖州知州的調任狀也送到了他的手上。面對叛軍作亂和全城百姓的安危,趙明誠表示雖然新任知府還沒到任,但自己已是湖州知州,不予作為,並在叛軍進城當晚獨自懸繩逃走。臨陣脫逃的趙明誠被朝廷罷免的知州之位,這件事李清照只在《金石錄後序》有過寥寥的記錄,何時上任,何時罷免,不見任何評論和指責,一向愛憎分明的李清照是如何看待丈夫此舉,這些都不得而知了。
被罷官後的趙明誠與李清照商量後決定退隱安居,這也不失為當時躲避戰禍的好辦法,但出人意料的是離罷免不到三個月,趙明誠就接到朝廷懿旨,續任湖州知州。李清照暫留池州,等待丈夫一起去赴任,誰知這一去竟是永別。一個月後,由於縱馬疾馳,酷暑難耐,趙明誠得了瘧疾,病死建康城,至此撒手而去。這一年,趙明誠不過49歲,李清照不過46歲。
從汴京失守以來,雖然李清照經歷了這麼多變故,但是她和丈夫兩個人畢竟還在一起,她從來沒有想過趙明誠有一天會離他而去。丈夫去世以後,李清照開始了自己孤獨寂寞的生活。作品中屢屢可見抒發哀思的痕迹,「長歌當哭,必在痛定之後「,一首《孤雁兒》,充分地表達了趙明誠去世不久,李清照的內心世界。
李清照就這樣被丟在紛亂的戰火當中了,她的文物在送往洪州的途中也在戰火中化為烏有,這些文物是她和趙明誠生命的見證,這對李清照來說,又是一次重大的打擊。亡國喪夫,心力交瘁,李清照多麼的想念過去美好的時光啊,但美好的時光一去,便永不會回來了(《清平樂》)。
在李清照晚年孤獨寂寞無所依靠之時,有一個人走進了李清照的生活,他就是後來李清照的改嫁對象:張汝舟。李清照嫁給張汝舟有著多方面的顧慮,但至少她希望以後的生活能夠安穩。可惜結婚之後,李清照和張汝舟都有被欺騙之感。在李清照眼裡,張汝舟才學淺薄,品行堪憂;眼饞李清照收藏之物的張汝舟也發現李清照的收藏並沒有他聽說的那樣龐大珍貴。漸漸地張汝舟像得了志的山中狼暴露出本來的面目,更加明目張胆的索要文物管理權,甚至家庭暴力。
看清張汝舟面目的李清照,在結婚一百多天後做出了一個在當時封建社會極不守婦道的決定:離婚。而張汝舟還沒有達到霸佔文物的目的,豈肯善罷甘休?李清照也不是等閑之輩,正常途徑行不通,便另闢蹊徑,把張汝舟以「妄增舉數入官」(即騙官)告上公堂。此案轟動一時,驚動了宋高宗,高宗立刻派專門機構調查此案,張汝舟被查實確有其事,隨即開除公職,發配柳州。宋代法律規定,如果丈夫被流放,妻子時有權利離婚的。不但可以離婚,而且可以保有屬於自己的財產。
但是宋代還有一條法律規定:妻子告丈夫,丈夫如果果真有罪,算是自首,做老婆的也得跟著坐兩年牢。以李清照的見識,她不可能不知道法律有這條規定,但是為了不再過這種陰暗的生活,為了和趙明誠僅剩無幾的文物,她豁出去了。值得慶幸的是,李清照沒有坐這兩年牢,很快便被放了出來。「晚節流浪無歸」,這一百多天的折騰,在當時士大夫圈裡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名聲受損不輕;也有一些的比較著名的文人,在他們的著作中提到李清照改嫁之事時,也都充滿著譏笑和嘲諷。
離婚後的李清照,已然是一個衰老孤獨的女人。「國家不幸詩家幸」,越是經歷苦難,詩人才越能寫出振聾發聵流傳千古的名篇。李清照便是這樣。在這段時間,李清照創作出了很多膾炙人口的作品(《武陵春》等)。這些作品跟她在年輕時歡快的詞風有很大的不同,但在藝術的處理上來講又是多麼的相似,用細微的生活化的語言將孤獨悲傷的情緒完全展現出來,感染著每一個人。
人到晚年喜歡回憶。李清照不想一直鬱鬱寡歡下去,她想重新回到過去和丈夫趙明誠那段美好的時光。怎麼回去呢?她拿起了筆,記錄下她和趙明誠過往的歲月,那些片段歷歷在目,恍如昨日;不僅如此,她還繼續著她和趙明誠所熱愛的文物收藏事業。李清照又是一個關心國事的詩人,看到山河破碎,朝廷一再退讓,她憂心如焚,晚年的李清照身處宋金對峙的關鍵時期,當時朝廷派了兩位使者出使金國,她用詩歌的形式為他們的送行,同時也談了自己對他們出使金國的看法(《上樞密韓肖胄詩二首》):
孤獨與希望,剛強與寂寞,種種矛盾的心境充斥著李清照的內心,卻又不得不無奈地面對現實。這也在她的詩詞中表現了出來,最典型的的一首就是她的《永遇樂》。紹興十三年(1143年)前後,李清照將趙明誠遺作《金石錄》校勘整理,表進於朝。越十餘年,大約在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或者以後,李清照懷著對死去親人的綿綿思念和對故土難歸的無限失望,在極度孤苦、凄涼中,悄然辭世,享年至少7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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