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收穫與感悟-用研與設計篇
隨著2016年結束,也在總結自己這一年的所學所獲所感。我最先考慮的問題是到底什麼是用戶研究。
可能每個人有不同的觀點,但是於我而言,用戶研究的意義是能夠讓stakeholder聽到不同的聲音,能夠幫助他們做出更好的決策。stakeholder可以是公司的很多不同的人群,比如PM,VP等管理層,設計師,工程師等等。比如原來有一份實習是做user researcher,每次做完一個項目會向design VP彙報,記得有一次他說你們也去向RD SVP彙報下吧,免得他被另一個VP蒙蔽了雙眼。那次研究做的是一個很high level的research,彙報內容也是關於我們的用戶是誰,他們的需求行為和動機是什麼,以便他們在做決策的時候能夠綜合考慮到這些因素。再比如stakeholder也包括公司內部的設計師,比如用研人員幫助設計師做可用性測試,這樣的好處是能到得到更客觀的數據與結論。有時候讓設計產品的人去評價產品,積極面是他們足夠了解這個產品,但相應的他們卻很難做到公正客觀的去評價自己的產品。所以這有就要求在planning的時候能夠雙方合作,並通過workshops把用研結果轉化成生產力。在比如stakeholder是工程師,比如幫助他們更好的prioritize現在的所有任務等等。所以好好善待researcher,他們真不是去為了去跟PM搶飯碗,或者跟設計師撕逼。
那麼小公司到底需不需要做調研,我覺得是需要的。但是小公司結構層次並沒有那麼細化,所以可能不具備專門的調研人員,比如有些公司是一個PM帶著一個美工做產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在人員結構層次並沒有細分,就對現有員工技能有了更多的要求,比如設計師做可用性測試,PM做競品分析等等。但是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職責越來越細分,用戶研究的重要性可能會越來越凸顯,也會有一個專門的人去做用戶調研這一塊。同樣類似的問題,設計師到底要不要會編程。
做用研的時候有個觀點是用戶永遠是對的,我真的非常同意這句話。不僅僅是在做可用性測試的的時候要強調there』s nothing youcan do wrong.這句話也體現在用戶使用產品的時候。比如我們在用app網購的時候,我們沒有找到怎樣付款,其實簡單粗暴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沒找到。但是用戶不會怪自己眼神不好,只會抱怨這個設計師搞了什麼鬼設計。所以用戶永遠是對的。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求設計師要想真正的去想用戶的目標和行為是什麼。
也很多人質疑用研的準確性,認為為什麼採訪十幾個人就能得到準確的結論。定性研究更多的是去揭示「為什麼」,比如我曾經參與過的一個research,當時通過一個qualitative的數據顯示servicetech比以往更envolve到產品使用中。這時候我們就做了一些調研去研究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後來發現有一部分功能普通用戶很難做去trouble shooting等很多有趣的點。
再說說設計,我現在認為的設計大概是能夠在所有的限制與要求下為用戶提供最優方案。三個最直接的parameters是useful, usable和desirable。useful有用性,應該說是產品能夠提供給用戶真正有用的東西,比如提供給用戶一個水杯,那麼真正能夠滿足他們喝水的目的,提供一把椅子,就真正的可以讓他們坐在上面。但是可能這些是在最理想,最理想的情況下去做設計,而很多時候,可能公司的高層一旦決定了產品的走向,一個設計師是很難再去改變。但是就算方向已定,設計師也能在這些條條框框下,更好地滿足這種needs。usable可用性,是說產品是否符合用戶的mental model。而desirable是說產品能不能給用戶帶來愉悅感。
但是在設計中經常犯的一個錯誤是用戶說什麼我們就怎麼設計。比如訪談中,用戶說這個按鈕紅色更好,我們不能就把按鈕從黑顏色變成紅顏色。而是要去想他為什麼喜歡紅色,還有其他替代色嗎,黑色可以接受嗎,有其他限制因素嗎等等。alan cooper舉過一個栗子,是說有一個病人去跟醫生說,我肚子痛死了,肯定是闌尾的問題,你快把我的闌尾切了吧。這時候任何一個有經驗的醫生不會立刻就把病人的闌尾切掉,而是根據自己的經驗去做出最準確的判斷。在這種情況下,用戶可以比作病人,設計師就相當於醫生,用戶告訴你他想要什麼,作為一個設計師,不是去把立刻把這件事情付諸行動,而是去理解這個喜好背後的目的行為等而作出的綜合決策。
另外一個蠻有意思的現象是說可能有一些小公司是去模仿大公司的來做設計。但是在模仿的同時怎樣進行創新更重要。如果只是生搬硬套別人的產品只會使產品更加同質化,自己也只能跟在別人後面走。那麼自己的產品到底跟其他的產品有什麼區別,產品競爭力又在哪兒。借鑒產品設計的同時也要弄清楚別人為什麼這樣做,而我怎樣去創新。
最後想說下關於和PM或者工程師的溝通,我的原則大概是互相尊重,以理服人。我記得有次再向整個組present我的設計方案時,marketing lead突然問為什麼你這個按鈕這樣設計。當時我跟他說1)為了更好的突出這是個按鈕,better contrast和affordance。2)但是又不能太凸顯。因為調研顯示這個按鈕是一個至關重要卻有不常用的按鈕,不能太顯眼因為誤操作會有很大風險。還有一次因為另一個項目的同時說你做的這個界面一點也不好,然後給我發了一個他們提的方案,當時我大概看了一下,給他們回復說如果整個系統如果只有這一個界面我覺得這個方案是沒問題的,但是考慮到整個系統的compromise,你們這個點考慮了嗎那個點考慮了嗎。後來的結果也是keep原有的設計。
真沒想到我那麼懶得一個人能碼那麼多字。算是一年的收穫與感悟吧,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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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第一次更新,主要對標題,用詞與語句通順做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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