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談協議回購
04-22
本文旨在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進行介紹,並對小議債券回購——要分清你們不容易 進行補充。該業務於2015年2月開始運行。
本文所有材料都源自交易所新聞稿及其他官方法規。
1.設立目的
「上交所現有債券質押式回購實行集中競價和擔保交收的交易結算機制,採取標準券制度核算質押券價值,為市場提供了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工具。但還有部分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只能進行現貨交易,尚不能進行回購融資。協議回購是上交所現有債券質押式回購的有益補充,可為各類債券提供更為靈活的回購交易、結算機制,有助於擴大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群體,提高二級市場流動性。」2.誰能投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協議回購的參與者應為符合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在參與業務前應當簽署回購主協議,證券公司經紀客戶還需簽署風險揭示書。業務初期,融資方暫限於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理財產品,其他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僅可融出資金,後續根據業務開展情況再行調整融資方範圍。3.交易時間
協議回購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15。交易時間延長到15:15分,可為投資者盤後交易和頭寸管理的需求預留空間。4.交易代碼206000-2069995.相關規定《投資者適當性辦法》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rading/bond/c/c_20150912_3985919.shtml
《新聞稿》http://www.sse.com.cn/aboutus/mediacenter/hotandd/c/c_20150912_3988838.shtml《辦法》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rading/bond/c/c_20150912_3985915.shtml《指引》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rading/bond/c/c_20150912_3985916.shtml《結算細則》http://www.chinaclear.cn/zdjs/gszb/201502/e72cb274105b4696a29fc4b969f796a1.shtml需要注意的是,指引是辦法的細化。
**1.風險控制與違約處置協議回購的違約處置方式主要由市場自主協商解決。交易雙方對質押券處置達成一致的,中國結算所提供快速處置渠道,可採取解除質押登記或非交易過戶至守約方的方式處置質押券。上交所將加強對惡意違約行為的自律監管。2.存續期及到期管理。協議回購提供變更質押券和到期續做功能。回購存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質押券或提前終止。回購到期,正回購方可選擇到期結算,也可選擇到期續做。選擇到期續做的,正回購方的續做應收資金和到期應付資金可以軋差結算,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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