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就不能吃藥?別傻了...
04-22
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生活質量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懷孕了,該怎麼護理,那麼,妊娠期該如何合理用藥呢? 一、妊娠期不同階段,藥物影響不同
那麼,在哪些情況下我們真的需要「慎重」對待這些「孕婦慎用」的藥品呢?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根據藥物對動物和人類所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險,將其分為5類,稱為藥物的妊娠分類,簡稱FDA分類。可供孕媽們參考。(見下表) 二、妊娠期用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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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基本無影響
受精前用藥是沒有影響的,受精後的2周內,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會在著床前自然淘汰、流產。屬安全期。 2、妊娠3周到第7周末——最敏感 胎兒的中樞神經在這個時期形成,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細胞分裂加速,因此受到藥物的影響也最大。3、妊娠8周到第11周末——不可大意
這同樣也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但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因此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麼大,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的。 4、妊娠12周到第15周末——小心荷爾蒙 由於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但依然存在。而且這個時候外生殖器還未形成,因此對於荷爾蒙的使用要特別注意。 5、妊娠16周到分娩——影響機能發育這個時期,由於藥物而使胎兒產生畸形的可能性已經幾乎不存在了。但是,還是有可能會影響到胎兒機能的發育,依然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權衡利弊之後再服用。
妊娠晚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引起過期妊娠、產程延長和產後出血。過量服用含咖啡因的飲料,可使孕婦不安、心跳加快、失眠,甚至厭食 婦女在妊娠期對瀉藥、利尿葯和刺激性較強的藥物比較敏感,可能引起早產或流產,應注意。 為保證胎兒生長的需要和維持良好的營養狀況,在孕婦營養不足的情況下,應適當補充鐵、鈣、葉酸、維生素B1和B6。WHO提出在鉤蟲病、血吸蟲病高發區和貧血孕婦應常規補鐵 我們常常會在藥品的說明書里看到「孕婦慎用」這四個字,而幾乎所有的孕媽媽都會將這四個字奉如聖旨。但是,是不是孕媽媽吃了這些葯,就一定會對寶寶造成傷害呢?「孕婦慎用」的葯就一定是孕媽媽的禁區嗎?1、有明確的用藥指征和適用症:即不能濫用,也不能有病不用。
2、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盡量不用或少用:妊娠頭3個月盡量不用藥物 3、確定孕周,合理用藥,及時停葯 4、能單用,不聯用;能用老葯,不用新葯 5、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6、已肯定的致畸藥物禁止使用 7、禁止在孕期試驗性用藥,包括妊娠試驗用藥。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