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三個小時看完了一本書——《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

在寫這篇書評的時候,提筆忘字,不對,是敲鍵盤忘書名。我又默默打開手機,點開「微信讀書」app,找到「最近閱讀」中的第二本書,它叫《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

說實話,一開始我覺得這書名起的很low啊。看到這個書名,雖然有點鄙視,但還想知道這本書裡面講的啥?

還好用手機看,不但免費,還方便(主要是覺得不花錢),利用在公交車上,在吃飯時,在路上,在馬桶蓋上,這點時間,前後3個小時就看完了。

不得不佩服寫書的人,這個文字讀起來,有點「惡毒」卻很實在態度鮮明的作者,雖然是一碗濃濃的雞湯,但我覺得很好喝,喝完不忘甜甜舌頭,嗯,很有營養很好喝。因為她讓我明白了一個我之前一直不敢去正視的事情,我把它總結成一句話:

你很low,不是因為你傻x,而是因為你沒有竭盡全力!

寫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大齡婦女(這樣形容她,她會不會不高興?想到了,她根本就看不到。),據說長得很胖,被譽為國民勵志「女神」,我特意去翻了翻照片,長得還可以……工作很拚命,那是一種讓人俯首稱臣的狀態,猛的要死,開跨了一家公司,性格非常樂觀,文風彪悍,這樣有態度的人誰不喜歡啊?!

扯了這麼多,這本書還是扇了一記響亮的耳光。我特么一天都在浪費時間啊,真正有產出的時間幾乎沒有,站在功利的角度,像我這樣的人,應該被拉出去槍斃半小時。

時間不該這樣過的。

每天的時間應該做到有計劃的精確,要活的心中有數,腳下有譜。

毛姆就說,為了使靈魂寧靜,一個人每天應該做兩件不喜歡的事兒。

而我恰恰相反,每天都在混日子,做自己喜歡的事,在舒適區呆到傻,人就會看起來蠢傻蠢傻的,而我已經是傻子中的12k至尊傻,那說明我的問題已經很嚴重了。比如今早,我其實很享受被窩的溫暖,一想到好傢夥,都一個禮拜沒去晨練了吧?我整個人的意識從那一剎那及時蘇醒,從被窩騰空而起,穩穩地落在了地下。

這本書帶給我最大的收穫應該就是這種狀態:去做應該做的事,即使表面上並不喜歡去做,但做了結果是對的。這個道理,可以適用於任何正確而且應該去做到的事情。

我逐漸發現,我漸漸也非常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這是一種法則,法則背後的支撐力量來源於勤奮的輸出。

整天瞎bb,其實一點用都沒有,還是要實行,做出成績,用商業社會去證明自己,有種就先做到再說出來。

文中有一段話,摘錄如下:

我想去旅行,看看更大的世界;

我想讀很多很多書,成為一個淵博的人;

我想學很多語言,了解不同國家的文化;

我想苦練某項技能,成為某個專業領域的大神……

然後那些真正成功的人和你的差別就是,他們想了,然後就去做了。 而你,

只是躺在床上,意淫這一切。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普通人真的很low啊,卻不停的給自己灌迷魂湯,平平淡淡才是真,簡簡單單就好。平淡你妹啊,你明明就是給自己懶惰不上進找借口。也不知道上輩子修了什麼福,才換來人世走一遭,整天還混日子。早知如此,當初為啥和那幾億兄弟競爭?把機會讓給其他更想要活出價值的人,豈不是更好!

最後,看看目前的處境,沒心自問,對得起父母的期許和朋友的關心嗎?爽子在他的歌曲《挂念》中的一段歌詞可以作為今天文章的結尾:

社會給的壓力,我們不得輕鬆 。

父母給的教導,使我們不能溝通 。

但不要忘記,我們過去的那些夢 。

不再失敗,我們只要成功 。

都不小了,也算活明白了 。

現實,才是夢想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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