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了這些年錢,我家那熊孩子不上大學怎麼辦?
這是個非常有價值的問題。人都有自主性,沒法限定在一個固定的盒子里,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想上或者能上大學。我們的確受理了不少孩子不接受大學教育的案例。有的是開心的事情,比如孩子有特殊才能被開發出來,被選入多倫多冰球聯隊受訓;
有的是參軍了,
有的是找到一份賺錢的工作等;當然也有不少孩子純粹是對學習不感興趣。這種情況下,我們一般給客戶幾種選擇:
1、轉合同(substitute of beneficiary)就是把合同轉給家裡的其他孩子。在加拿大,很多家庭都有不止一個孩子,老大不讀大學,錢可以轉給老二或者老三。尤其對於一些來自非洲或中東國家的移民,家裡孩子特別多的,這個辦法不失為一個很好的選擇。這個選擇的好處是,錢一份不浪費,只要新的受益人讀大學,所有的錢都可以轉過去。不過限制也不少:
a. 兩個孩子必須是同手足(血緣或領養形成的兄弟姐妹關係)
舉個例子,Green先生和夫人領養了一個兒子Andrew,三年後自己生了個兒子Timothy,Andrew不讀大學,錢轉到Timothy名下沒有問題。
b. 兩個孩子必須都小於21歲,而且新的受益人年齡要比原有的受益人小。
c. 政府補助不能超額。之前我們提到過,每個受益人終生可領的政府補助不能超過7200刀,如果接受了新的合同,名下所有合同得到的補助累計不能超過這個限額,否則多出的部分要退還給政府。
1、取現(cash-out)
這個方法的好處是直接變現,但是政府要收20%的稅,算下來還是很高的,而且孩子不上大學,補助自然要退還給政府。
但憑我的經驗,很多加拿大人更喜歡現金。呵呵。反正拿到手的是稅後的,他們也就不計較交了多少稅了。
1、轉到認購人(父母)的退休基金賬戶(RRSP)
同上,補助退還政府,所有利息可以轉到父母(開戶人)的退休基金賬戶。不用交稅。每個人最多額度是$50000.
但第二條和第三條都需要等受益人到21歲之後才能申請。很多父母對這一點頗有怨言。他們說如果孩子不上學,我現在拿出錢來投資也好,為什麼非要等。很煩的。但這是一條政府規定,所有的教育基金管理機構都會要求你等到孩子21歲。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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