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我練字二十年的經歷②(摸索篇)

轉折與變道:通過知識獲得解放

談談我練字二十年的經歷①(入門篇)

談談我練字二十年的經歷③(定性篇)

談談我練字二十年的經歷④(歷練篇)

這個標題前部分是想好的,主要是想闡述在歷經初中、高中和大學教育後,說明一個人在掌握了若干關於世界的知識後,對個人三觀、志趣的形成和改變,會有怎樣的影響。當然,這種知識並不只限於書本知識,更還涉及個人主觀對客觀世界的認知和理解,這會與書本知識形成反饋轉化和糾正改良。至於標題後半句,只是突然想起卡爾·波普爾的《通過知識獲得解放》,或許某種意義上兩者宏旨也是殊途同歸。

關於《通過知識獲得解放》的宏旨:一切活的事物都在尋求更加美好的世界。我們可以看到,生命為世界帶來了某種全新的事物,前所未有的事物:問題和解決的積極嘗試;評價、價值;試錯。

這個階段,嚴格來講,從時間上應該分作三個跨度,從初中、高中到大學。因為初中是自我和個性開始由離散走向整合的時期,個人的經歷會產生較大的影響。高中目的是為了上大學,每天三點一線,日常事件比較單一,所謂「有趣的人和事」並不多遇。大學則是專業教育,是構建個人知識體系和專業能力的時期,「有趣的」眼界和層次又上了一個台階,自我、三觀和個性也趨於穩定了。

讀書是福

【第一階段:初中】當我上學的時候我在玩什麼?

中學在鎮上,離家不過幾公里,來回都是騎單車,村裡小夥伴挺多,一路倒也好玩。如果要說跟小學時有什麼不同,小學那會兒大多是獵奇般的愛玩,到了初中則是冒險型的好玩。不僅更加膽大,還把機動摩托車學會了;更開始叛逆,斗膽跟父母吵架了。但凡一到周六日,中午吃完飯就騎著那部嘉陵摩托呼朋喚友,似乎那個時候大家都是那樣的「志同道合」——在各個村子裡,在各個同學家,在各個山川河水,在各個花木果園,總會有我們一幫人嬉笑鬧騰的身影。

而在課程上,除了中英數,還有政史地、生物化、圖音體,一下子比高中多了好多,涉及的範圍也更加廣泛,猶如進入了一個萬花筒世界,大千世界,多姿多彩。雖然小學成績很好,但可能自己適應力和學習力不強,加上整天跟一幫愛玩好玩的同學一起,導致初中成績一直很一般。但是《語文》一直是我強項,尤其作文,這個學科形成了初中三年乃至高中三年的信心基礎。再說《歷史》,任課教師是梅州人,話語中總有濃濃的客家風味,加上幽默詼諧的上課風格,倒是很受學生歡迎,這自然包括我。若說為什麼是《歷史》,可能也是因為它較強的故事性和傳奇性特點,與我此前閱讀的書籍相類,無形之中有了一些共鳴,使得我在自信之餘有了另一種與閱讀相匹配的興趣。

約略在初一下學期,大哥從二叔家裡拿來一本香港出版的書法指導書,沒有封面,但都是彩色印刷,用紙和排版都非常精緻,不過現在已經找不到了。當然這不是一本入門級的,而是進階級的——關於書寫工具的遴選和自製、關於一筆多色的用墨、關於書寫的布局和用印、關於西文字體的設計等等不一而足。對於從未接受過任何書法訓練的我來說,這是一件很煎熬的事情,因為我壓根兒沒法開始練,也甭想練到說中的境界。如此便是陷入了各種苦惱,但那時年少,總也喜歡在山野河上瞎鼓搗,抓魚、掏鳥窩、偷瓜果、砍柴割草,無所不玩。

終日苦思冥想,既然不能學其道,那何不試試學其術呢?

鄉野與牧童

第一,另闢蹊徑,去嘗試各種工具。

如此恍然大悟,就著書上說用嫩竹片(條)也可以蘸墨書寫,在某天下午放學後就拎了把柴刀,風一般跑向山邊竹林。趁著夕陽餘暉,細緻的觀察著竹子的顏色深淺、粗細高矮。因為書上講到竹子不能選太老,太老的竹子太硬,既不吸墨還會刮紙;而太嫩的竹子則太軟,既不耐用也經不起力道。所以只能選那種竹尾巴仍有筍頭的,取段則應該選顏色還是青黃色的,而不是墨綠色的,墨綠色的顯然太老了。

去到山邊竹林,躡手躡腳地四處張望,看看主人家在不在,要被抓住了說你偷竹子,被他提回去可是要打屁股的。待挑好一桿竹子,照著武俠電視劇里的刀客,沉腰跨馬,右手則緊握刀柄,向後一揚,雙目圓瞪一竹節處,猛地向前一砍。一聲清脆,竹子應聲而斷,倒在一旁。當我彎身準備拾起的時候,不遠處傳來了一個老婆婆的喊聲:「是誰在砍我的竹子啊?」我嚇得忙不迭趕緊把竹尾一刀削了,抓起就往家裡跑。只是那老婆婆還在那裡叫嚷,「要讓我抓到你,我就打死你啦!」於是乎,在接下來的一年裡,我多次趁著天黑去那裡砍竹子,儘管有時並不全是為了練字,也可能是做魚竿、做竹劍。

一回到家裡就把竹子破開,劈成兩半,截成一段一段。為了做測試竹子的軟硬和吸墨,就取了靠近尾部和中部的幾節,把竹片劈開,削成長度約10cm,寬度有0.5cm、0.8cm和1cm三種。取一頭為筆頭,再把頭部斜切,把竹青平滑削掉,內面也是削成平滑,這樣就基本完成啦。如果為了增強吸墨,可以將筆頭中分,開一個切口,類似鋼筆的原理;也可以用小刀,將筆端部分平著切入幾下,也是可以的。當然,切口要平整,不然寫出來筆畫肯定很散亂。

削竹成筆

不過當時沒想到用紙的問題,因為竹片不像筆那樣平滑書寫,用竹片寫的話普通紙肯定會爛。於是乎,我又在家裡家外各種翻天覆地的找,紙箱子拆開來寫、父親的煙盒、食品包裝盒,各種胡寫。後來看到同學畫素描,又死皮賴臉要了一張,回家一試,效果更好。再後來,實在頂不住書上多色漸變的書法誘惑,就軟磨硬泡跟母親要了10塊錢,興沖沖地去買了幾支毛筆和藍色、紅色的鋼筆墨水。照著書上的方法,拿出一直不捨得用的宣紙,先是蘸藍墨水,一定要把墨水滲進筆頭裡面去,但不能太飽滿,然後再小心的在筆頭的表面蘸上紅墨水。這樣在宣紙上寫出來的字,筆畫之中酒會糅合兩種顏色,而且會隨著筆畫轉折移動,顏色的變化也是非常好看。

還有一種方法是我後來瞎搞的,準備好三隻洗乾淨的毛筆,保持筆頭濕潤,假設是A、B、C三支筆。先用毛筆B蘸上藍墨水,在毛筆A筆頭表面的一側輕輕抹上藍墨水;再用毛筆C蘸上紅墨水,在毛筆A筆頭的另一側輕輕抹上紅墨水。抹上去的時候,稍微用力一點,這樣墨水才會滲進去一點,不然墨水不夠寫出來的字就會各種撕裂和留白啦。就這樣,漸漸發現原來寫字也可以這麼有趣,以為顏色變化在字裡行間的那種視覺,實在是太好看啦!

第二,勇敢一點,儘管去接觸不同的人。

到了初二,就分班了,這回同桌又換了。顯然這又是影響我初中生活的一個重要人物。他其實不怎麼愛學習,但是非常喜歡畫畫,不管是素描還是動漫,在當時的我來看,實在是太漂亮啦!但我只能表示羨慕,隨著我們開始相熟,突然有一天他說:「不如我教你畫畫吧!」我欣喜若狂,從此開始了各種畫——上課畫、看動畫片畫、看小人書畫……但說到素描,大家都知道握筆不像寫字,而是直接抓在手裡,掌心中空,指尖距離筆頭約2-3cm。這無疑給我的練字帶來了新的困擾,握筆的姿勢開始凌亂了。當時想,既然畫畫抓筆抓的那麼高,那麼寫字是不是也可以呢?然後就開始嘗試了,但發現不行,因為這樣筆的傾斜度太大了,實不便書寫。

同桌嬉笑道:「你墊本書不就得了?」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試了之後雖然角度正常了,但是距離紙面太高了,寫起來感覺就是在畫字而不是寫字啊!素描的用筆就是一筆一畫、一遠一近,在動作會感覺是一頓一頓地。但把這種動作延伸到寫字時,你就會發現寫出來的字的筆畫都是非常銳利的,因為動作不連貫,導致筆畫根本收不住。再後來,我們倆都這樣寫了,而且也不用墊書了。

這第二個重要人物,其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即所謂的筆友。

在世紀初的那幾年,非常流行寫信交筆友,而我因為還喜歡給各種編輯部投稿,所以也投入了這股潮流中。雖然那些筆友在高中後就不再聯繫了,但在當時這卻是一種

非常奇特的經歷和微妙的幸福。不管是你通過其他學校同學的介紹,還是說在雜誌上看到的交友留言,甚至是在電台里聽到的留言地址,都可以作為你寫信的對象。因為我們通信的區域都在市內,所以最多一個星期快則三四天就能收到回信。到初二的時候,我已經有了好幾個保持通信的筆友,還相互寄了明信片和照片,有個還甚至留了家裡電話,雖然並未敢撥通過。其中一個筆友,寫字還跟小學生一個樣,很亂很糾結那種,看到我的字可能覺得特別,就叫我寫毛筆字給他。但是我當時不怎麼寫毛筆,這下我又困擾了,於是我只好回信說:我毛筆壞了,等我叫市裡的親戚幫我買回來先。他回信說:好,我等你。

就為了這樣一句素未謀面的人一句:好,我等你。我便去了書店買了紙筆墨,開始練習了。同樣,還是沒人教,只好照著趙忱的《多體鋼筆字帖之唐詩三百首》,自己瞎來寫。開始買的熟宣,控制不好出墨,加上1塊錢的毛筆,實在沒法寫,感覺就是在塗鴉。後來去書店問了,才買了毛邊紙和生宣,還討了一疊報紙回來,從此苦練。

《多體鋼筆字帖之唐詩三百首》

這一等就是大半年,心下想他也是足夠耐心,而我誠然還沒練個所以然出來,但是又不能壞了筆友的期望,只好硬著頭皮,買了幾張宣紙,裁成了幾塊。可能是天生強迫症加上完美主義者傾向,寫完了宣紙都沒寫出個滿意的來,只好作罷。第二天再去買了2張,裁了8塊。寫完後,所幸最後一張還能將就。下面這張是寫廢的,被我當時貼牆上了,是周敦頤的《愛蓮說》。第二天給他寄了過去,約過了一周收到回信,厚厚的,我很緊張也很激動。用小刀齊整的劃開封口,現出了一疊明信片,這讓我在班裡足足驕傲了一個月。

廢作

到初二結束,練字的結果是:用畫素描的筆法在寫硬筆,用回筆友信的決心在練毛筆。

第三,規範練習,尋找更高效的方法。

上了初三,面臨中考,隨著升學壓力而來的各種作業各種習題,這時候問題來了。就此前的「素描筆法」,壓根兒沒法把複習的效率提上來,這時候不得已就拋棄這種筆法了。但令人欣喜的是,握筆姿勢的轉換,帶來的卻是另一片天地——完全不一樣的書寫體驗。

按此前握筆姿勢,是握拳式,墊著書本,指尖距離筆尖約3cm,是一種比較吃力且不便筆尖移動的姿勢。當我把書本拿掉,重新讓手回到桌面,握筆姿勢改為掌心中空的握法,突然間似乎整個文字世界都開朗了——用力更加輕巧、手腕更加靈活,對於筆畫的輕重緩急能有更好的控制。雖然在後來才知道這才是正確的握法,所幸也是在一股好奇心之下,誤打誤撞找到了正確的路子。

關鍵是,在換了握法之後,此前練習龐中華和趙忱的行書的效果,在正確的握法中,初見端倪。寫出來的字不再是收不住的筆畫和生硬的結構,而漸漸開始向自然的筆法和規整的結構過渡,看到有效果出來心下也是開心不已。

正確的握筆姿勢

恰恰是在這種情況下的莫名鼓勵下,與筆友之間的信件來往更加頻繁了。

第四,多交流,讓更多的的人看到你的字。

在初中做了三年的語文課代表,因為收發作業的原因,所以經常需要出入教師辦公室。而郵局的信件是放到辦公室的,所以每次拿作業去辦公室的時候,總要去那堆信件里翻翻看有沒自己。如今想來,也不準到底是因為喜歡讀書寫字,還是因為與筆友的書信來往,才使得我收了三年的作業。那時候鎮子上,除了新華書店,還有個雜貨店也有賣信封信紙的,所以我幾乎成了他們的常客了。從最簡單的信封信紙,到各種色彩斑斕、動漫明星等各種圖案,最後到自己買紙買工具自己來裁製信封。把一張紙,變成一個信封,那得是一種多麼奇妙的感覺。雖然不能直接貼郵票寄出去,但我會把信放進去,再把這個自製的信封放進標準信封裡面。當筆友回信說非常驚奇非常開心,於是我就感覺非常自豪,也非常開心。

自製信封

三年下來,雖然不知道自己寄了多少出去,但目前家裡留存還有近150封。或許當時並不自知,但如今想來,給朋友寫信的那種心情應該是很美妙卻又很糾結的——一則你很享受與朋友相互傾吐的過程,能看見一字一句從筆尖出來;二則你又想著應該如何遣詞造句去表達自己所想;三則想著向朋友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但都無法見面,最好的除了文采,就只是字跡了。

後來我想明白了,給筆友寫信的心情,就是同時參加作文大賽和書法大賽——用最好的筆跡,寫最好的文章!

現在想想,可能現在一直好不了的強迫症和完美主義傾向,就是那時候寫信造成的了。

除了與筆友的書信來往,還有一個就是給出版社和雜誌社投稿。那個時候,班上隔三差五總會有一些雜誌書刊可以看看,不過記不起名字了。雜誌上邊總有一些徵稿啟事,包括文藝作品徵集,我看著總是心動,就也寄了不少所謂的「詩作」和「書法」過去,那時候總是異想天開能夠獲獎。雖然雜誌社回信不少,但有一次語文老師看到了就說那是騙人的叫我別投了——因為上邊都要人匯款過去才能進入評審。想想那時候還真是滿心夢想的單純啊!

那時寫信,那時筆友

【第二階段:高中】除了高考複習,我還能做什麼?

初中成績一直不上不下,後來上了一所市裡的普通高中,選了文科,X科是歷史。

高中的生活,典型的三點一線,課室、飯堂、宿舍。到高二,周六還要補課,實在沒有太多自己的時間可以做自己的事情。對於我們這種農村出身,家裡、學校各種叮囑各種教誨,反正就是一句「考上大學,翻身農奴把歌唱」!但少年人玩心重,用心去找找,樂子還是不少。除了打籃球、上網玩遊戲,重要的是還有閱讀、寫作和練字。

第一,關於閱讀。

高中,因為語文的原因,閱讀的範圍突然打了起來,反正就是一股腦的看到啥都會拿來讀一讀,看不能瞅個經典的排比比喻出來做作文的開頭結尾。除了一些經典推薦,我們最感興趣的還是雜誌和小說。小說方面,那時候對我影響較大的有個人:一個是王小波,一個是蕭鼎。

那時候初看王小波,《黃金時代》,印象最深刻的是他那一句:

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

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

那一年我也正好21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也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恰恰是王小波天馬行空、奇思妙想、幽默風趣的文風,雖然那時還讀不太懂他小說的宏旨,但卻在廣袤無垠的文學世界裡,給我打開了一個宏亮的入口。一入小說深似海,那時候自己也沒手機,周圍同學最多也就是風靡一時的小靈通了。所以看書的話,只能是實體書了。

那時候真是如饑似渴,且不管是因為作文的要求,還是說基於對世界的了解——問同學拿、問老師借,去舊書攤淘——無所不用其極。所幸宿舍有個小說迷翟同學,從書攤租來各種網遊、穿越、架空,看得是天花亂墜。得益於他的愛好,我也蹭了不少小說來看,最多也是延遲幾天還書,多個幾毛錢嘛!正也是受到王小波小說的影響,了解到他少年時候的各種趣味和惡搞,極盡變化之能事——儘管在作者看來是各種苦不堪言——在今日看來卻也是苦中作樂。

於是乎,我們本著追求變化和有趣的「理想」,用好奇心探求閱讀的各種可能性。

高一下學期,班上吳同學買來一本蕭鼎的《誅仙》,是第一卷。那時候我們對互聯網幾無了解,周末去網吧通宵也是玩遊戲看電影,絲毫不知道有盛大文學、紅袖添香、小說連載、月票年票的事情。如果知道,或許那時候就會開始窮追老豬那本十年大成的《紫川》了。所以關於玄幻小說,正是《誅仙》把我領進了這個門道,從此一發不可收拾。這一本誅仙,是最早的那一版,朝華出版社的(最後兩卷是花山文藝),第一卷是05年6月出版的。反正是出一本,吳同學就買一本,等他看完了。就到班上的男生們看了,各種哄搶。

舊版《誅仙》封面

所幸我跟吳同學走得比較近,所以幾乎每次都是我先看。但問題又來了,也不知誰起鬨的,說每個人只能看一節課,可想而知大家是有多饑渴了。剛開始看第一卷第二卷的時候,時間真不夠啊!因為以前一直沒有這種高強度的快速閱讀,所以當時間更緊迫的時候,往往看的更慢,看得也不仔細,更不能完整的體驗小說情節,那感覺這是難受。慢慢的,在到了第三卷的時候,閱讀速度慢慢上來了,45分鐘讀完一本書,竟也毫無壓力。當然,那時候並未真正知道閱讀本身該有的方法和價值,但速讀無疑給我開了個通往閱讀新世界的大門。

雖然以前讀過不少金庸古龍的小說,相應的電視劇也看了不少,但《誅仙》這種新式武俠或者說玄幻,給我的體驗卻是全新的。尤其是書中張小凡的坎坷命運、碧瑤的用情至深、雪琪的滿心苦情,無一不激蕩著少年的心,只恨不得化身為絕世高手,進入到誅仙世界裡大殺四方,拯救小凡。到07年,《誅仙》被完美時空改編成遊戲。於是乎,我們又開始了周末各種通宵遊戲的生活。從閱讀入戲,那是人生真正的第一次。儘管遊戲玩不好,但任賢齊的那一首《誅仙戀》,卻是哼唱了好長一段時間。

第二,關於寫作。

因為高考作文的要求,寫作在有生之年被提到了最高的層面。各種素材、各種修辭、各種結構,充斥著我們的語文課。只為了一個目標,語文作文拿高分!因為自己在這方面一直有些興趣,可能對語言的感覺比較敏感,所以作文經常也被拿出來當做典範——至少在當時大家是這麼說的吧。所以有時自己也是志得意滿,想著不能局限於作文,還得寫點其他什麼出來才算是個有追求的人。當時班上還有個女生,姑且叫她黃同學,也是個愛讀愛寫的小文藝少年。也不知是怎麼開始的,我們便開始隔三差五的交換看彼此寫的東西。有時寫的幾句話,有時寫的幾行詩,有時還會寫一寫自己的事情。就這樣,關於寫作,也有了一個新的開口。

那時《青梅詩集》

少年時候,寫出來的東西,要麼是關於稚嫩青春無痛呻吟,要麼是關於社會現實的憤世嫉俗。記得有次寫了一篇抨擊學校為迎接教育局檢查的各種形式主義,雖然老師給了高分,但是他寫了一句話在上面,到現在我也不敢忘記:

一個人在二十歲時如果不是激進派,那他一輩子都不會有出息;

假如他到了三十歲還是個激進派,那他也不會有什麼大出息。

後來讀了王小波的《盛裝舞步》才知道,這也是他說的。也才明白,王小波的風格,哪是我們這些庸俗的平凡人學得來。後來看了《誅仙》,不得不佩服的蕭鼎的筆法,其遣詞造句優美動人,卻又不會顯得綺麗浮華。於是乎,又想著學學蕭鼎的文風。

《我的精神家園》

第三,關於練字。

我那時候的高中生活,幾乎沒有什麼課外節目或文化生活,體育課就是最大的期望,也是唯一的期望。只是大家都很煩躁班主任那一句:體育老師請假了,這節課上語文!

除了看小說、寫東西,偶爾打打球、玩玩遊戲,但總覺得還是不夠王小波說的那樣「有趣」。於是我跟舍長就在陽台和幾個窗檯種了不少花花草草,我還從家裡剪了一段葡萄枝過來,插到花盆裡,後來竟也是活了。宿管是個戴眼鏡的大叔,也是個愛說愛笑的人,而且寫字很好看。因為每天晚上都要查寢,看他寫記錄的時候,寫的字的都很好看。於是乎,我跟他又侃上了。

他說,你也喜歡寫字啊,寫來瞧瞧吧!我在報紙上寫了首唐詩,他扶著眼鏡對著燈光,看了又看,說:寫的不錯哦,不過要注意下結構!然後他便在報紙上把我寫的那首唐詩抄了一遍,我看了實在又是羨慕又是慚愧。

大叔笑道:寫字是一輩子的事情,你還年輕,怕什麼,堅持就好!

到周末回家,我把紙筆墨都帶了過來,還去書店買了幾支新的簽字筆。宿舍是以前教師住房改的,大廳里有個桌子,我把雜物收了,它就成了我寫毛筆字的專用桌子了。平時若是晚修早下來,或者是周末留校,就練起來。大叔從保安室給我拿了好多報紙,因為宣紙太奢侈了。有時大叔有空也會過來跟我一起練,尤其在字體的結構方面,對我幫助不少。硬筆字話,大多都是在晚修課練的。晚上做完作業,就拿出來A4本一頁一頁的寫,剛開始都是寫的唐詩宋詞多。一是因為自己背過不少,二是也為了語文背誦那幾分。後來寫的膩了,就特意買了個本子,開始抄寫《誅仙》裡面一些自己比較喜歡的句子。換個說法,自己對於《誅仙》入戲太深,加上玩了相應的遊戲,在一個大家都喜歡《誅仙》的班裡,那是一種深入內心的體會。用黃同學的話來講,我抄錄下來的這些詞句,字字誅心。儘管看起來我的行為很矯情,但《誅仙》不矯情。

人活在世上,究竟是為了什麼呢?

一個人,一根燒火棍,面對整個世界。

小凡,別怕,就算是死,我也和你在一起!

小松崗,月如霜,人如飄絮花亦傷。十數載,三千年,但願相別不相忘。

寫字,作為一種技能,可能更多時候人們賦予它的是工具屬性,而忽略了隱含在字句後面的意義。文字的產生,本就是為了意義表達,而不是單純的標識作用。所以,當你發現寫字不再是單純的寫字,而是帶有一定的情感輸出時,你就會感到一種情緒的生成——寫一首蘇東坡的「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你會躊躇滿志,鬥志高昂;寫一首李清照的「倚門回首,卻把青梅嗅」,你會暗暗期許自己的命中所屬之人;寫一首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你會漠視俗世羈絆,追求快意人生!所以講,練字不是單純的練字,也可以煉心;寫字也不止是單純的寫字,還有情感輸出和意義表達。

人生如寫字,字寫入人生。

到高三,有時候中午不回去宿舍,跟一些外宿的同學瞎聊瞎玩,就在課室寫粉筆字。畢業前幾個星期,在同學的慫恿下寫了一首題為《送君行》的「詩」,既不押韻也無平仄,權當是對高中三年的紀念。高考前一天,我把它抄在了黑板上,老師同學們讀了也是唏噓不已。不知為何,那時候竟然有一種想哭的心情——或許意味著它既是高中的終結,卻也是練字三年的結果吧!

《送君行》
推薦閱讀:

那道最美麗的風景
菊是一個奇女子
幫助村裡奶奶輩做點小事
十八歲的梗,回憶如潮
792.看圖說話94~中央電視塔觀玉淵潭

TAG:練字 | 回憶 | 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