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老不可怕,有這些觀念才可怕

聽來一個故事

李老太太的老伴過世了,想要過去和兒女一起居住。本來贍養老人就是兒女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在一起生活無可厚非,但是兩個兒女表面上應允,私下裡更願意出贍養費讓老人自己過自己的生活。

李老太太有一筆存款和一套房子,按理說自己生活的話應該會很舒服,並且無論和哪個子女在一起生活,他們在經濟上也不是個負擔,而事實就是他們不願意和其生活在一起。

在這個事件里,我們可以指責誰呢?子女不孝順嗎?沒有,他們願意出贍養費贍養老人,還有醫藥費等,每個月2000元的生活費足夠令老人在一個三線城市過著比較舒服的生活了。其實離開家獨立生活了20多年的女兒真正懼怕的是早已和母親難以溝通,她們之間的距離好遠好遠。

年輕的時候,母親也和大部分老人一樣,幾乎傾盡所有給兒子娶上媳婦買了房子。而這幾乎耗光了她人生的全部積蓄,女兒曾經勸她,給自己留點後路,以後養老用。

老人一副不置可否的樣子狠狠地看著女兒「這是什麼屁話,哪有不給兒子娶媳婦買房子的道理」。而對於女兒呢,自從上了大學後就不再操心了,用她自己的理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我們說「養兒防老」有多可笑,「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水有多冰冷親情就有多冷。

時代變了,真的不同了,在二十世紀中國飛速發展的今天,人們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還有認知都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你再提「養兒防老」該有多可笑。

我們看看,養兒子真的能防老嗎?隨便做個調查,在城市裡,究竟有多少老人是和兒子兒媳在一起居住的呢?首先不說經濟上他們能不能負擔得起,就說生活中婆婆兒媳不會有摩擦嗎?所以說為了減少不必要的不快,大部分老人並不會真正和兒子生活在一起。

那麼既然養兒不是再為了防老,有沒有必要把全部積蓄投入到給兒子娶媳婦、買房子的事情里。有經濟能力的倒也無妨,幫孩子一把順理成章,但是那些早就沒有更多經濟能力的父母即使舉債也要給兒子一個體面的生活,以至於最後不給自己養老時留一點後路的老人,不得不說真的不夠明智!

再說女兒,這些年,母親一直用「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來教育她,這句話有多冰冷只有當事人可以體會,她不能參與父母的財產處置,更不能理所當然的邀請母親給她帶孩子。而反過來母親覺得自己和兒子是一家的,指揮女兒要多幫助弟弟,命令女兒給弟弟結婚出多少錢、生孩子出多少錢。

其實這些費用早已超過了女兒的經濟負擔能力,但是這個母親就是覺得女兒幫兒子天經地義!

《歡樂頌》大家有看過嗎?樊勝美的無奈在現實生活中也真的存在!

嫁出去的女兒真的是如潑出去的水嗎?難道父母僅僅是把水潑了出去嗎?不是,潑出去的是一段親情,一份親密的母女關係,更是從臍帶上就斷絕了的一份不應割捨的親情關係!潑掉了和女兒多年的親密時光!

「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這本應是多麼美好的一句話啊,可是有些父母就生生的過不好後半生,前半句話他們做的非常好,能含辛茹苦的把孩子養大,但是後半句他們做不到,做不到讓孩子心甘情願的陪他們變老。

更別說在孩子長大的過程中,那些錯誤的觀念指導著他們的人生觀,做了多少錯誤的決定和說了多少不該說的話啊!

武志紅說「家會傷人」,有時真的是這樣。有多少父母尤其是在東北農村的父母,嚴重的重男輕女,在這一陳舊腐朽觀念的認知下,做了多少可悲的事情啊!

還有多少父母打著「我都是為你好」的旗號,在子女的婚姻問題上橫加干涉,以至於最終使他們錯失幸福!

所以說,跳出過去生活的傳統和框架吧,不斷的更新認知吧!

過去的偏見和觀念早已不適用今天的生活了,在人生的任何階段,活得清醒且緊跟時代步伐都是重要的!

我們說等父母老了,兒女不得不和其在一起生活是一種孝順,而孩子心甘情願的陪他們變老,那才是一種本事!

當然,老年的時候,如果彼此覺得分開生活都更舒服,那麼就分開生活,年輕人有年輕人的生活方式,老年人不一定喜歡和適應;經濟和精神都獨立的父母可以選擇自己過,那樣也許更愜意。

當然子女也不必拿「和老人在一起生活才是孝順」來束縛自己,孝不孝順不在形式,更重要的是內容;當然如果老人年紀大了更願意和子女一起生活的話,那麼作為子女的也責無旁貸!

也許還有人說,養孩子不就是為了養老嗎?

有一段話我非常喜歡,和大家共勉:

「生一個孩子,是為了參與一個生命的成長,不用替我爭門面,不用為我傳宗接代,更不用幫我養老。我只要這個生命存在,在這個美麗的世界走一遭,讓我有機會和他(她)同行一段……」

其實還想在這段話的後面加一句:希望我們可以同行很久,同行的時光里一直有共同的話題和一致的三觀,和彼此心靈深處的溝通與交匯!在感情上一直很親密,很親密……

這才是親人間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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