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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請相信我一次!

當我決定寫下這個標題的時候,我覺得這是一篇有責任的文章,我想談一談剛剛發生在4歲小男孩「騰騰」身上的事情。

3月23日,濟南,早晨

4歲的孩子騰騰拒絕上學,並對他的媽媽說:「媽媽,我可不可以不去上學?」

騰騰的媽媽因為要去上班,就和孩子說:「媽媽是大人必須上班,你是小孩必須上學!」

於是乎,孩子的事情就在明明充滿要放假和媽媽陪他玩的承諾喜悅中發生了。

上午10點15分,騰騰的媽媽接到幼兒園的電話,說騰騰被開水燙傷了。

據新聞報道上說:騰騰媽媽以為是小意外,可能是孩子接水的時候濺到了手上,不會太嚴重。然而等到騰騰的媽媽趕到醫院的時候,發現孩子被包裹在幼兒園發的藍色被子里,騰騰使勁的睜開了雙眼,輕輕叫了一聲媽媽,這之後就昏了過去。

後來騰騰身上的藍色被子被拿開,媽媽這個時候才看到騰騰的全身像被剝了皮的兔子,頓時猶如晴天霹靂,狠狠的給她的靈魂帶來了重重的一擊。

記者採訪時,騰騰的媽媽說:「不敢回憶無法描述,心裡像是被幾把錐子同時擰著那麼痛」

孩子在換藥室包紮,痛的說不出話,小小的身體只能用無聲的牙齒顫撞及渾身哆嗦回應他感知的痛。

騰騰的媽媽在病房門口守著孩子,護士在後半夜終於讓孩子的媽媽進去,孩子看到了媽媽,他的話只有:「媽媽,抱抱」這簡短的詞語。

試問:「是誰造就了孩子們在幼小的年齡里承受了一輩子的心理陰影甚至毀滅一生的摧殘?」

從不配成為老師的「禽獸」性侵兒童到溫州幼教顏艷紅虐待兒童,從三色幼兒園到騰騰的事件,我們去反思,是什麼導致部分個人教育教學上的陰暗?

自2015年11月1日起我國刑法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行為,其中一項與幼兒園有關。11月1日起,幼師虐待孩子是犯罪。

但是,明明有了法律,為什麼還是有些「LS」一如既往的虐待兒童,性侵兒童?

我個人認為教育的本質是教書育人,現在教書育人的「教」出了問題,誰還能保證被「教」所「教」的孩子長大以後因為這些陰影會怎麼樣回報社會?

有些傷害兒童的案件往往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也無法把施暴人繩之於法並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們回看國外,虐童是重罪

2015年11月19日,韓國保健福祉部宣布正在準備制訂《兒童虐待特別法》,以加重對虐待兒童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最新法律,虐待兒童的刑期提高到「10年以下」,罰金上調至「5000萬韓元以下」。

2000年5月24日,日本公布並實施《虐待兒童防止法》。04年時,日本政府對《虐打兒童防治法》進行了部分修改,法律規定「認為有虐待的必須舉報」,語言暴力也被列入虐待標準。2011年日本政府再次對《兒童福利法》的修改中,進一步強化了兒童諮詢所和福利設施負責人的監護權託管許可權。

澳大利亞把兒童接觸色情的東西也歸為虐待罪。

德國專門為遏制虐童設立了特定罪名「違背監護或教養義務罪」。

法國、荷蘭則將造成嚴重後果的虐童行為納入到其他犯罪的規制範圍里。

在美國大部分州虐童被視為一項重罪。罪名也是分輕重不等,輕的可以是品行低劣一類的輕罪,可能逃脫進監獄的處罰,如果有虐童前科的話,會加以重判;情節嚴重者可能會被判處終身監禁,尤其是有性虐待的事件。並且,美國幾乎每個州都有「強制性報告」的規定,即只要知道或懷疑有孩子正在被虐待時,必須要報告給警察。

如果想要保護祖國未來的花朵,祖國未來的接班人。為了下一代孩子們能夠在健康、陽光、溫馨的環境下接受教育、茁壯成長,那我們就更應該加強法律力度,嚴格規範幼兒教師從業資格及幼兒園審核下批承辦的監管力度。

我始終相信,道德至上的人是法律的公民。一部分道德低下的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騰騰的媽媽在網上寫了長文,對寶貝說:

孩子,媽媽真的太不合格了。

對不起孩子,沒有相信你。

對不起孩子,沒有保護好你。

如果有下輩子,不要再選我當媽媽了......

最後我想說:哪怕我們聽慣了狼來了的故事,哪怕我們在忙在沒有時間,也請能夠在幼小純凈的孩子對你有需要時,放下事情,給孩子5分鐘,300秒,聽一聽孩子最需要的那份來自父母的安全感和不摻雜虛擬的信任。

愛,不是說,愛應該是去做!

騰騰加油!祝疼痛早點遠離你,你要快快的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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