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下班路途。電台的新聞一直在不斷的播出關於「鎮江一位女子身患癌症不堪忍受痛苦請朋友幫忙開車撞死自己」的事情。聽的百思不得其解。
回來後立即百度了這則新聞。
講真,整件事情匪夷所思。
2008年這位女子被診斷為宮頸癌。多次手術化療,複發轉移。2017年5月開始找朋友策劃「將她撞死」的事情。其間還服用毒藥自殺一次,被救治成功。
無法想像是什麼樣的絕望與勇氣才做出的決定。
甚至於我有理由認為她的朋友圈以及家人都很可怕,居然沒有一個人是她可以傾訴與尋求正確解決方法的對象。事實證明她的先生在」請求朋友開車撞死她「這件事情上是非常支持的。還在電話中要求朋友」一定要撞得狠一點,一下子就撞死。」
無法想像是什麼樣的文化層次可以做出這樣的決定。
這位女子最終自己通過電話告知朋友在哪個路線,被朋友開車碾壓兩次(第二次是朋友下車詢問情況後再次開動車輛碾過去),拒絕就醫搶救,4天後在家中死亡。最終法醫鑒定她的最終死因依然是「癌症複發導致的多器臟衰竭」,而這起撞擊只是起到了很小的推動作用,畢竟40-60的時速最終只是導致肩胛骨骨折。
公訴人卻認為:故意殺人罪是坐實了。朋友和這位女子的丈夫都將面臨牢獄之災。
逝者已逝,我實在不想再做意見的發表。
只是從驅車路途中就開始心中生出種種思緒。死亡的方式真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畢竟每個人都會面對。
這位女子選擇的方式實在是沒有常理。但還是發生了。我唯一能理解到的恐怕是:她實在是絕望了。絕望到不知用什麼方式才好。當然這件事情裡面朋友是由於這位女子承諾的交通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金額歸他而做了最後的決定,我認為又是「人性的挑戰」,且不說這第三者責任險不賠償「受害人與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惡意串通」等,即便是,拿著這筆錢還能「心安」嗎?如果能,那得是有多心寬?
這種種的一切的發生匪夷所思。我一直在試圖「換位思考」,除了這樣的死亡方式,還要連帶兩個無知的人,兩個無知的人還有家人或者他們的孩子,孩子怎麼看?未來會造成什麼樣的心理陰影?由於這心裡陰影造成未來什麼樣的人生狀態都不得而知。難道就沒有更好的方式?跳樓?割脈?懸樑?服用百草枯(看過很多醫生的筆記,這可是劇毒)?居然這樣的」請求朋友撞死自己」的方式從開始「籌劃」到實施用了1個月的時間。最終促使朋友下決心的就是「人性」的考驗點:保險金。
推薦閱讀:
※你不一定要八面玲瓏,但你一定要獨當一面
※母愛比自由更重要嗎?
※歷史上有哪些精巧的局?對於這些局如何識破?
※研究生導師一般希望招到什麼樣的研究生?
※傳統徽菜——魚羊鮮
TAG: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