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概況及簽證辦理流程

「哈薩克(Kazak)」一詞約在14世紀時就出現在土耳其語和俄語的文件中了。它的本義是「獨立、飄泊」,原指來自中亞的游牧民族,突厥人的後代。通行哈薩克語(Kazakh)及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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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公元前3 世紀境內出現部落聯盟和國家組織。
  • 公元6-8世紀,突厥汗國建立。
  • 9-12世紀曾建奧古茲族國、哈拉汗國。
  • 11-13世紀契丹人和蒙古韃靼人侵入。
  • 15世紀末建立哈薩克汗國,分為大帳、中帳、小帳。
  • 16世紀初基本形成現代哈薩克民族。
  • 18世紀30—40年代,小帳和中帳併入俄羅斯帝國。
  • 19世紀中葉以後,哈薩克全境處於俄羅斯的統治之下。
  • 1917年11月—1918年3月建立蘇維埃政權,
  • 1920年8月26日建立歸屬俄羅斯聯邦的吉爾吉斯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
  • 1925年4月19日改稱哈薩克蘇維埃社會主義自治共和國,
  • 1936年作為加盟共和國併入蘇聯。
  • 1990年10月25日通過《主權宣言》,
  • 1991年12月10日改名為哈薩克共和國,同年12月16日正式宣布獨立,21日加入獨聯體。

民族及宗教

哈薩克是多民族國家,由131個民族組成,主要有哈薩克族(53%)、俄羅斯族(30%)、日耳曼族、烏克蘭族、還有烏茲別克、維吾爾和韃靼族。居民大多信奉伊斯蘭教(遜尼派),還有東正教、基督教、佛教。哈薩克語為國語,俄語在國家機關和地方自治機關與哈語同為正式使用的語言。

首都

阿斯塔納 (astana),阿斯塔納原名阿克莫拉(akmola),1997年12月10日正式取代阿拉木圖(alma-ata)成為首都,1998年5月6日更名為阿斯塔納。

貨幣

堅戈(中文又名探戈,騰格)。與人民幣比率約為100堅戈=2人民幣。 它在1993年11月開始使用,取代原來的俄羅斯盧布。

突厥語

哈薩克、烏茲別克、吉爾吉斯斯斯坦、土庫曼、亞塞拜然、土耳其這些國家講的語言都屬於突厥語,包括我國的維吾爾族語也同屬於突厥語。

哈語和烏語、吉語十分的接近,90%以上的辭彙是相通的。維語和哈語基本上可自由交流,大部分辭彙也都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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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哈族人不吃豬肉,不食動物血。在哈族人家做客應注意,在氈房內席地盤腿而坐,不脫鞋,不得把兩腿伸直。不能跨過拴牲畜的繩子,不能跨過吃飯用的餐布。哈傳統節日主要有開齋節、那吾魯斯節和古爾邦節等。進入教堂男士不得穿短褲,女士不得著暴露服裝,著長裙。

旅遊景點

哈薩克主要旅遊景點有阿拉木圖市高山滑雪場、巴爾喀什湖、突厥斯坦古城、鹹海等。

  • 阿拉木圖是哈薩克舊都,中亞第一大城市,也是該國最大城市和主要的商業中心。阿拉木圖是歐亞文化交匯的地方。阿拉木圖也被稱為是全球綠化最好的城市,花園城市,是世界上少有的現代化和自然風景合為一體的城市,有有眾多歷史文化建築。擁有全世界第二高的木製教堂——升天大教堂,潘菲洛夫28勇士紀念公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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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爾喀什湖古稱夷播海,又名巴勒喀什池,是位於哈薩克共和國東部的一個內流湖,為漢代以來古代中國西北邊境的天然分割線,歷朝歷代中國西北民族活動的地方,歷史上曾是中國與俄國的界湖,1864年中國和俄羅斯帝國簽訂不平等的《勘分西北界約》以後,巴爾喀什湖正式脫離中國,蘇聯解體以後巴爾喀什湖歸哈薩克共和國。巴爾喀什湖是世界上第四長的湖,東西長而南北窄,湖的中部有一個半島,而半島以北的烏澤納拉爾湖峽只寬約3500米,略略把湖分成東西兩部分,巴爾喀什湖也因湖水一半為鹹水湖一半是淡水湖(西淡東咸)而獨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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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突厥斯坦是哈薩克南部奇姆肯特州城市,位於錫爾河下游右岸平原。突厥斯坦歷史悠久,是中亞古城之一。同時也曾為中亞的貿易中心,當地當時主要依靠手工業。當地的歷史古迹主要為古代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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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薩克鹹海,位於哈薩克和烏茲別克之間,曾經是世界最大的內陸湖之一。鹹海的水源主要來自阿姆河和錫爾河,目前來自這兩條河流的水量僅為過去的大約二十分之一,鹹海因此不斷縮小。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曾說鹹海乾涸是「地球上最嚴重的生態災難之一」。更有專家預估2020年鹹海徹底從地球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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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

  • 哈薩克駐烏魯木齊簽證代辦點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昆明路216號
  • 開放時間:請致電哈薩克駐烏魯木齊簽證代辦點確認。
  • 電話:+86-0991-3815796

哈薩克駐華領事館信息鏈接

普通簽證

  • 適用於從中國(包括港澳地區)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出發前往哈薩克的中國護照持有人。
  • 簽證類型:1-3次有效旅行簽證。
  • 申請費用:1次為140元人民幣,2次200元人民幣,3次為560元人民幣。
  • 停留時間:30天,申請人一年內不得在哈薩克境內停留超過90天。
  • 申請處理時間:如材料完備,自文件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加急簽證為文件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但需提交《阿斯塔納航空公司》的機票。建議旅行者預留更長時間,以免意外情況出現。

Step 1. 確認前往哈薩克的行程計劃

  • 確認前往哈薩克的日期,並進行往返機票以及住宿預訂。

Step 2. 獲得邀請函

  • 申請人必須通過經哈薩克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的哈薩克旅行社或其他事業單位出具的帶有簽證註冊號的邀請函

Step 3. 準備申請普通簽證的材料

  • 申請哈薩克普通簽證所需的材料有:
  • 經哈薩克共和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的哈薩克夥伴公司的邀請函複印件,並註明簽證註冊號;
  • 工作單位的介紹信(請用帶法人單位名稱的信紙書寫),註明旅行目的、邀請方和在哈薩克共和國境內計劃停留期限,介紹信空白處粘貼照片,加蓋公章;
  • 自簽證失效日起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的護照;
  • 白底彩色護照照片1張;
  • 簽證申請表;
  • 護照和身份證複印件(須複印在同一張紙上);
  • 簽證費繳費單據。
  • 除以上材料外,使領館有權要求申請人出示過去三月的銀行財產證明、在職證明、住址證明、往返機票行程單列印件、哈薩克境內住宿安排、旅行保險單據等。

Step 4. 前往哈薩克使領館辦理申請手續

  • 申請人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前往哈薩克駐華使領館辦理申請手續。各使領館不接受代辦,必須由申請人親自遞交並進行面簽。

Step 5. 等待審核或補充材料

  • 哈薩克普通旅遊簽證辦理需時一周左右,期間有可能需要申請人補充相關材料。

Step 6. 領取簽證

  • 申請人接獲申請審批通過的通知,前往使領館領取簽證,領取後要確認簽證有效期、停留時間以及申請人信息是否正確,如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使領館聯繫。

過境簽證

從2017年12月25號起,乘坐阿斯塔納航空在阿拉木圖,阿斯塔納轉機,延續了世博會期間72小時的免簽入境。辦理72小時免簽入境的乘客,須攜帶以下資料:

(1)阿斯塔納航空公司去往第三國的有效機票或登機牌。

(2)前一個航班的登機牌回執。

(3)有效護照並且護照上至少留有一頁空白頁,最終目的國簽證(如果該國要求辦簽證)

在過境站點的哈薩克國家安全委員會邊防處進行登記,並獲得標有過境時間的出入境卡。

適用於從中國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出發經哈薩克前往第三國而未持聯程機票的中國護照持有人。

(注意:根據哈薩克駐上海總領事館官方消息,若中國與目的地國之間有直航,則不予辦理過境簽證)

  • 簽證類型:1-3次有效
  • 停留時間:5天。
  • 申請費用:1次入境98元,2次入境130元,3次入境195元
  • 申請處理時間:免簽和材料受理完後的5個工作日可取。

    註:自2014年8月4日起,前往哈薩克駐滬總領事館需事先通過郵件預約,連同填寫完整的簽證申請表一起發郵件至kzvisashanghai@sina.com進行預約,可預約時間為周一、周二、周四、周五的9:00-13:00和15:00-17:00
  • 辦理方式:必須本人前往遞交,領館只接受清晰、按下述順序羅列的材料
  • 申請所需材料

    1. 簽證申請表

    2. 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以上的護照,該護照必須有至少兩頁空白簽證頁

    3. 護照首頁和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 已獲得的第三國有效簽證及第三國有效簽證的複印件一張

    5. 航空公司行程單

Step 1. 確認前往第三國的行程計劃

  • 確認前往第三國以及在哈薩克停留的日期,進行出入境機票以及住宿預訂。

Step 2. 準備申請過境簽證的材料

申請哈薩克過境簽證所需的材料有:

  • 前往最終目的地的有效簽證;
  • 工作單位的介紹信(請用帶法人單位名稱的信紙書寫),以及申請人書寫的請求信,信上必須註明旅行目的、在哈薩克共和國境內計劃停留期限,介紹信空白處粘貼照片,加蓋公章;
  • 自簽證失效日起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的護照;
  • 白底彩色護照照片1張;
  • 簽證申請表;
  • 護照個人信息頁和身份證複印件(須複印在同一張紙上);
  • 簽證費繳費單據;
  • 申請人住址證明;
  • 往返機票行程單列印件。
  • 除以上材料外,使領館有權要求申請人出示過去三月的銀行財產證明、在職證明、哈薩克境內住宿安排、旅行保險單據等。
  • 申請材料詳見官方網站,請以官方網站以及使領館工作人員所給出的材料為準。
  • 申請人如在中國大陸地區遞交申請和繳費,簽證費用經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繳納。詳情可致電各使領館。

Step 3. 前往哈薩克使領館辦理申請手續

  • 申請人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前往哈薩克駐華使領館辦理申請手續。各使領館不接受代辦,必須由申請人親自遞交並進行面簽。

Step 4. 等待審核或補充材料

  • 哈薩克普通旅遊簽證辦理需時一周左右,期間有可能需要申請人補充相關材料。

Step 5. 領取簽證

  • 申請人接獲申請審批通過的通知,前往使領館領取簽證,領取後要確認簽證有效期、停留時間以及申請人信息是否正確,如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使領館聯繫。

Step 6. 前往哈薩克以及第三國旅行者必須攜帶以下材料方可順利通關:

  • 哈薩克過境簽證;
  • 最終目的地的有效簽證
  • 護照;
  • 前往哈薩克和最終目的地的往返機票行程單列印件。

Tips: 關於最終目的地的簽證問題

當旅行者需要前往哈薩克中轉時,請確認最終目的地是否免簽或者接受落地簽;如果答案為「否」,則需要提前辦理最終目的地的有效簽證,並提供相關的機票行程單列印件,否則海關將拒絕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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