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昨天說不再見
d o w h a t y o u l o v e
跟昨天說不再見
○
芽醬
I tried so hard
And got so far
But in the end
It doesnt even matter
I had to fall
To lose it all
跟昨天說不再見
往事不可追 回憶不可為
往事不必追 回憶亦可毀
一個熱評:哥們問我「你還是忘不了她嗎?」「早忘了」「我還沒說是誰呢。。。」很浪漫對吧,我開始也覺得有點浪漫。但仔細想想如果被問話的是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還浪漫嗎?簡直噁心死了好吧!
曾經,甚至在一個月以前,我一直都覺得「忘不了」是一件很千迴百轉鐵骨柔情既紅著臉又紅著眼的事情。你忘不了你的初戀。他穿著白襯衫,她梳著馬尾辮;他笑著擦黑板,她板著臉收作業;他滿頭汗的打籃球,她假裝路過的偷看;他愣頭愣腦給你遞紙條,她佯裝生氣說不再理你......
你忘不了你的前任、前前任、前前前任。他幽默,她迷人;他長得很高,她皮膚很白;他從不對我發火,她很愛跟我撒嬌;他唱起歌眯著眼睛特別帥,她喝醉微紅的臉頰超可愛;他單手開車時候特別酥,她望著好吃的時候有點呆;他夾煙的姿勢直擊我心臟,「嗯,雖然女孩子抽煙不好,但她吐煙的時候真的讓我難以忘懷」......
美不美好?
對不起,再美好也都是過去了。
凡此種種,都過去了,都不是你的了。他早已攬了他人入懷,她也不再需要你的肩膀。
「忘不了。」「哼 騙子。」
忘不了又能怎麼樣,況且這話都是騙人的,在沒有新歡之前大可以這麼說,忘不了為什麼舊愛變成了舊愛呢?忘不了為什麼找了新人呢?
沒什麼是忘不了的,尤其是感情上分分合合這些事。記得太多,就沒辦法步履輕盈,背著沉重背包的人要怎麼快步前行呢,汗流浹背更無暇欣賞沿途的風景了,說不定你還阻擋了別人的路呢。於人於己大概都不是件好事情。忘記,是為了以後遇到更好的人,是為了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不沉溺過去、不心念濫人、不無病呻吟。
你跟我說:」我知道我不該想他,我不該再說這件事,但我忍不住。」
我只能說:「滾」。我是真的不曉得還能再多說什麼,不然我罵你一頓?會更好一點嗎?碼在文章里就全都要打碼了。
所以哩,我就要時常忘掉一些壞的,不然未來人行李怎麼能搬進我心房呢?我就常常想啊:當魚特別好,七秒之前還哭呢,吐個泡泡的功夫就忘了,然後罵自己:哭個屁!多浪費體力啊魚食都白吃了!
最後要說的是我可沒譴責誰,我也沒有資格和那個閑工夫去譴責任何人。我只是覺得,有時候忘了才能真正的快樂,有些人不值得你念念不忘,有些人你不該念念不忘。有些事不值得你時時回想,有些事也不該去時時回想。
一顆心不能分成兩半,愛就愛此時此刻。記得跟一個人告別時把心都要回來,一星半點兒都別留給他/她,不然你就是缺心眼兒。
【愛過,忘掉】就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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