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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終究不是我們的城——賈平凹《高興》

首先,我想說的是,當我看完這本取名叫《高興》的小說後,它並沒有讓我高興起來!

我們作為一個農業的超級大國,經歷了幾千年的農業文明後。如今,社會進入了現代化中,農業也早就已經不再是第一生產力了。工業造就了城市,科技讓城市更加的光鮮。過去是農村包圍城市,現在則成了城市併購農村。隨之而來的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流失。因此,農村以及農村的人一直被想像成傳統文化的負載者或繼承者,那麼城市及城市的人則被想像成現代文化的體現者或開拓者。自魯迅的《故鄉》出版後,這也就形成了中國特有的鄉土文學氛圍。

現代文壇上以農村生活為題材,以農民疾苦為創作素材的作家很多,他們無不受到魯迅的影響,從而形成了所謂的「鄉土文學」。其中代表作家分別有:蕭紅、莫言、沈從文、路遙、陳忠實、余華、賈平凹等。

他們在自己的小說里寫盡了各自家鄉空間上的犄角旮旯、以及時間和情感上的酸澀苦楚。沈從文寫湘西、莫言寫山東高密。而陳忠實、路遙、和賈平凹同屬於陝西地區,他們筆下的人物的故事自然就共同發生在了這八百里秦川之上,但各自的代表作所聚焦的時間線是不同的。陳忠實的《白鹿原》,寫清末至新中國成立的大時代下,激烈動蕩的時代給邊遠地區小人物的命運所帶來的影響以及思想上的解放。路遙的《平凡的世界》,寫文革後期至改革開放初期,農村人生活的苦難、殘酷與卑微。而賈平凹是個多產的作家,他的作品主要寫改革開放,城市的快速發展下農村人失去了土地後的迷失與自我救贖。其語言風格突出、具有很強烈的批判性與現實性。

城鄉結合部的快速發展,環境的惡劣變化,讓農民失去了大量的土地。這就不得不去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如果農民沒有了土地,那麼農民還是農民嗎?可如果農民餓死在了土地上,那麼土地又還算是土地嗎?於是,農民大量出走、紛紛逃離,一個農民大遷徙的時代就這樣拉開了序幕。

小說《高興》就是基於這個主題而創作出來的。主人公劉哈娃有點像余華筆下的許三觀,但他賣的不是血,而是自己的腎。賣腎是因為要蓋房取媳婦,可媳婦還是沒有取成。他的腎是賣給了西安城的人,他便覺得自己也算是半個城裡人了。一心想要拋棄這個什麼也沒有了的農村,想要去城裡生活。在進城那一天,他對未來的生活有著無限的憧憬,還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劉高興。因為,他覺得名字和人的命運是息息相關的,就像五富,怎麼聽怎麼像無富。

沒有文化、沒有技能的農村人,去城裡真的是那麼容易就能活下來的嗎?對於這一點,傻傻的五富要比劉高興明白的深刻的多。他說:城裡是好,可城終究不是我們的城。是的,城市於他們是冷漠而殘酷的,而他們於城市又似乎是多餘而無用的。

好像這麼說也不對!那個因在農村干著偷雞摸狗營生而猶如過街老鼠般被人人喊打的韓大寶,他來到城市後,不照樣是混的風聲水起嗎?他在自己建立的「破爛王國」里享受著至高無上的權利,所有轄區都由他來劃分,他把那些曾經鄙視過他現在又來向他討生活的農村人,安置在這些轄區里。每個月他靠著向這些人收取租金,過的是無比的滋潤。他像個專制的皇帝般,那些來城裡收破爛的就是他的臣民。在這裡沒有人可以再鄙視他、質疑他、挑戰他的權威。劉高興穿著一套西服去見他的時候,他便覺得劉高興連對他說話都不夠敬重了。第二天,劉高興和五富收破爛的轄區就突然多了一個收破爛的。如此陰狠歹毒地就把他們的飯碗給斷了。那些農村人也知道,他明明是個靠著壓榨自己人的血汗勞動力而活著的人,他卻覺得自己比別人都要高尚。可那些農村人又有什麼辦法?因為,在他韓大寶這裡,農村人至少還有一條活路。

還有那個和韓大寶一丘之貉的工程公司的陸總。曾經也在人下的時候,因自己岐山的口音太重而遭到嘲笑。現在居於人上了,他卻要求公司里的人都要學會岐山口音。給劉高興和五富他們這些農民工住四面漏風的房子、天天吃同樣的飯菜,拖欠工資自然是家常便飯。

常常聽人說,翻身的農奴比地主老財還狠!而梁曉聲先生又言:富起來了的農民,並不像我們以為的那樣,必定對他們依然窮困著的農民兄弟充滿同情心和愛心。他們若覺得自己已經有資格剝削別人一下、壓迫一下了,他們的某些手段和方式,和解放前的地主們是差不多的。

不管時代怎麼發展,階級彷彿幽靈般一直如影隨形,怎麼甩也甩不掉。以上如果說存在身份地位的差別,以至於造成了壓榨和壓迫。那麼,那些同等身份和地位的農民工之間,難道就沒有欺壓和霸凌了嗎?在等駕坡垃圾場,看到一輛滿載著垃圾的大卡車緩緩靠近時,那些拾垃圾的人像打了雞血般,山呼海嘯向著還沒停穩的大卡車衝過去,在他們眼裡只有垃圾,那還顧得上個人的安全問題。為了一個其價值本身已經很低的垃圾,爭搶算是溫和的了,大打出手更是常有的事。還有晚上去大圓盤,為了搶奪卸水泥的苦活,他們不惜拉幫結夥組織起來與對方先打一架,等把對方的人打跑了,卸水泥的活也就搶到了。而那些開車送水泥的司機就坐在車上看著這一切的發生,他們似乎早就司空見慣了。

農民工進城,他們白天建設城市、美化城市。可到了晚上,他們也破壞城市、弄髒城市。五富收取廢棄的醫療垃圾差點被抓。杏胡夫妻因收購大煙鬼的防護欄而吃了牢飯。孟夷純為了抓殺害哥哥的兇手而做起了按摩小姐。韓大寶為了一千塊錢而不惜敲詐韋達。黃八雖同情跳樓死掉的農民工而他卻順手就把人家的外套給扒走了。我不禁要問?農民到底怎麼了?在農村的時候,他們是那麼的單純、善良。為什麼走進了這鋼筋水泥的建築森林裡之後,竟然變得如此沒有底線,尊嚴可失、良知可失、身體也可失。

然而,那個討飯的乞丐石熱鬧早已看穿了這一切。所以,孤家寡人的石熱鬧啥也不幹,天天過著靠乞討為生的生活。他覺得做苦力勞累、拾破爛又丟人。既然怎麼樣都是艱難的,那就丟人再丟大點又如何,乞討有什麼不好,至少不累啊!

當小說里讀到這些內容的時候,說實話,我的內心是絕望的。我也是農村人,我深知農民的劣根性、也熟知農民的軟弱性。因為,作為弱者,麻煩總是會纏身。可他們又不具備解決這些麻煩的能力,在冷漠無情的城市、在殘酷的現實面前,他們只有出賣自己能夠出賣的一切,只要能夠換回他們想要的,讓他們卑微地活下去,他們什麼都可以失去。

城終究不是我們的城。當他們建設了這座城市而得不到城市人的尊敬的時候,城對他們而言已經失去了意義。如果破壞城市可以為他們帶來一點微小的利益,那就沒有什麼下不去手的了。反正這不是我的城。他們遊走在法律與道德的邊緣,成為了社會的邊緣人。

韋達作為劉高興在進城之後,認識的第一個真正的城裡人。一開始卻反而閃現了一絲人性的光輝般。當然,也僅僅是「閃現」和「一絲」而已。城市人表面上的客氣與熱情、背後的冷漠與鄙視在他和其他同行老闆之間的飯局上,和與孟夷純之間的對話上,就已經被表現的淋漓盡致。

所幸,真的是所幸,還有一個理想主義至上的劉高興。他說:拾破爛怎麼了?難道我拾破爛就真的成破爛了嗎?

劉高興確實是個拾破爛的,可劉高興不過破爛的人生!

他為了日子過得開心起來,硬是在三十多歲「高齡」之際,還給自己改名叫劉高興。粗茶淡飯也要過的有滋有味,閑暇時光也要穿著得體才出門。遇到撞人逃逸的小車,他奮不顧身、見義勇為。知道當保姆的翠花被僱主猥褻並強制扣押身份證後,他機智地假扮有關部門人士上門把身份證要了回來。杏胡夫妻老家的房子被燒毀,他慷慨解囊。對待孟夷純賣身伸冤的事,他情痴義重、傾全力相助。而之於那個比他年齡大卻一直叫他哥的傻五富,他相扶相持、言傳身教。連石熱鬧那樣的人,他都能說動他拋棄乞丐生活,跟著他一起去工地上幹活。

小說《高興》里,賈平凹將劉高興和五富兩個農村人丟進了城市,這是農村與城市之間人的一次結合,也是農村與城市之間文化的一次碰撞。但是,兩種在某些意義上對立的文化的碰撞,並沒有像魯迅先生想要改變的那樣,使得代表著傳統文化的農村的劣根性得到改善。也沒有像沈從文先生想要改變的那樣,使得代表著現代文化的城裡人的墮落性得到改觀。兩種對立的文化想要在短時間內達到緊密的融合,談何容易。只靠虛構一個劉高興式的人物是遠遠不夠的。

因為,在大環境的影響下,劉高興式的人物能做的也許會很多。但是,他能夠改變的卻少之又少。哪怕他即便趴在了那輛撞人逃逸車輛的引擎蓋上,哪怕他幫助翠花拿回了身份證,哪怕他說服了石熱鬧去工地上幹活,哪怕他接濟了杏胡、幫助了孟夷純,哪怕他為五富討回了幾次尊嚴。最後,撞人的車輛還不是逃逸了,翠花還不是丟了工作,石熱鬧還不是做回了乞丐。他也不可能去給杏胡夫妻重蓋一棟房子,也不可能讓警察不再收孟夷純追剿殺兄的差旅費,也不可能總是在五富身邊為他討尊嚴。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缺了劉高興式的人物,這個世界豈不是更糟糕。所以,我們需要這樣的人,而且一個還不夠,最好是多一些,再多一些,越多越好。

也許,小說《高興》正是想表達這樣一個寓意吧!也許,賈平凹正是想要通過進城農民劉高興的經歷,來表達他對這個時代的一種憂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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