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依法處理一起拉麵店主違法事宜
「打個比方,假如你把你家的房子租給我,到期後,我不搬,不但不給你房租,還要你倒貼給我幾萬塊錢,我才搬,你願不願意?」清真寺阿訇張胡問,「那怎麼行?那不是詐人,敲竹杠么?」脫口而出地說完這話後,拉麵店主馬某若有所思地低下了頭。
幾年前,一房主將浮橋鎮菜場門口一個門面房租給馬某經營牛肉拉麵,兩年後到期,房主要求馬某履行合同,搬離該店,馬某以還沒有掙到錢為由,堅決不同意搬離,要求再續簽合同一年,房東無奈,只得續簽了一年,今年三月到期後,馬某仍然不肯搬離,並且提出了搬離條件,房主給他十萬塊錢的轉讓費。房東一怒之下,一紙訴狀,將馬某告上了太倉市新區法庭,法庭依法對馬某作出了立即搬離,並且支付因馬某拒絕搬離期間,所產生的四到六月份三個月共計一萬多元房租的判決,判決生效後,馬某不但沒有搬離,還帶領幾個老鄉到新區執行庭找領導,揚言誰讓他搬,就帶一家老小住誰家去,新區執行庭向馬某送達了強制執法書,明確了強制執行日期。市民宗局分管領導、市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張胡阿訇聞訊後,立即趕赴現場,對馬某進行了相關法律的宣傳教育,張胡阿訇與馬某聊起了家常,並將心比心地和他打了個比方,在強大的法律攻勢和人之常理的感召下,馬某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嚴重後果,並表示將依法履行法庭的判決,在規定的時間裡無償搬出走。搬家那天,房東看到馬某一家確實困難,深表同情,決定免除馬某的最後三個月的房租。
至此,在市新區法院依法立案、市民宗局主動介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市伊斯蘭教協會少數民族骨幹超前介入,積極做好執行前的調解工作,使得法院的判決意圖依法順利執行,避免了被執行人產生偏激行為,對以後的類似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糾紛案件得到依法執行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太倉市依法處理一起拉麵店主違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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