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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告別——整整一本書長度的告別

描寫成功者的書,有很多。激勵人前進的書,有很多。好好的宣傳一波,銷量也會不錯。描寫失敗者的書,很少。一本書書名如果是《我是怎樣成功的》,和一本書書名是《我有哪些失敗》。如果你要從中選一本,你會選哪本?會選後者嗎?不會。所以社會上鋪滿了成功學。

成功學,就是打雞血,但人要真正成功,不能靠打雞血,要靠腦子。有腦子的人寫成功學騙沒腦子的人買他的成功學來賺錢。

《漫長的告別》不是描寫失敗者的。它和這種成功失敗的定義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但是,裡面描寫了一種落魄,一種酒,一種為人,一種覺得人生遺憾的情緒,一種為朋友擋子彈的沉默。

這是一本偵探小說。是公認的最出色的硬漢派小說作家之一的雷蒙德錢德勒寫的公認的最好的作品。

雷蒙德錢德勒寫的主要作品是7部長篇,7部作品都是以第一人稱寫一個叫菲利普馬洛的私人偵探的故事。出版的第一部書叫《長眠不醒》,就奠定了他硬漢派的風格

硬漢派風格是怎樣的?就是有人拿槍頂著你的後腰的時候,你還有打趣說,我敢打賭這絕不是一根木棍。

這個系列出版的第6本,就是《漫長的告別》。偵探馬洛在一個酒吧的門口,遇到了一個文質彬彬的酒鬼。這個酒鬼醉的把腿伸到勞斯萊斯車門外,然後忘記了自己有這麼一條腿。他已經醉的從車裡滑出來,馬洛走了過去,扶住了他。

於是,小說最主要的兩個角色就相遇了。菲利普馬洛與特里倫洛克斯。倫洛克斯參加過二戰,被德國蓋世太保所抓,折磨了一年。給他留下了敏感的神經和臉上一條白色的疤痕。

戰後,他娶了那個有很多很多錢的老婆。作為有錢人的某種寵物而存在。

大多數人只在喝第一杯酒的後15分鐘內才是君子,15分鐘之後,就夸夸其談沒有人樣,而倫洛克斯即使醉的誰都認識,你扶他起來,他也會很有禮貌的說謝謝。他永遠保持他的禮貌。

他替他曾經愛的女人頂下謀殺罪。他落魄,也不想靠朋友的施捨過日子。他拿著槍,眼神空洞的向馬洛求助。他不想任何人受到傷害,最後還要受人非議。

他是那種舉手投足都有某種韻味的人,這是很難得的。大多數人,連膚淺假劣的魅力都做不到。倫洛克斯在這本書出現的篇幅還不到五分之一,但是沒有讀者會說他不是主角。

在他與馬洛相遇的短暫時光中,他們喜歡一起去酒吧喝一種英國特定叫做螺絲起子的酒。

馬洛,冷血而又溫情。他為一個一起喝過幾次酒的人擔下風險。惹怒惡棍,得罪警察。只因為他覺得這個喝酒的人身上有種打動人心的東西。

他抽了一大群試圖掩蓋兇殺案真相的人的臉,招來大禍,但他在得到三番五次的警告後,還是這麼做了。

他喜歡說俏皮話,這些俏皮話都切中要害。他喜歡冷言冷語,只在對方懦弱或欺騙他的時候。

他被壞警察揍的手臂發麻,血向頭沖,警察說,現在你可以交代你的犯罪行徑了。馬洛說,你讓我看著牆壁上的時鐘,告訴你幾點,我可能都不會說。

他沒有錢,沒有大房子,沒有漂亮妻子,沒有孩子。只有自己想要守著的職業操守。

他善良,善良的人都容易蠢。但是,馬洛又是裡面最聰明的人。他身處一個危險的行業,如果不夠聰明,那會很危險。我覺得如果我和他待在一起,我會像個智障的。

這本名義上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偵探小說的書,卻遠遠取得了超出通俗讀物的意義。

讓我們通過幾個簡單句子看看裡面冷漠黑色的腔調

● 形容熱狗不好吃——「那玩意給狗,狗都不願吃。」

● 形容一個生氣走出門的壯漢——「他走了出去,差點把門都扛走了。」

● 描寫惡棍——「惡棍都很無趣,就像玩一副只有A的牌,好像什麼都有,其實什麼也沒有。」

● 梅嫩德斯問馬洛知道他是怎麼發財的,馬洛說——「你大概是拉皮條起家的吧。」

● 形容一種破滅——「你要麼就是一切,要麼就什麼都不是,最後,你什麼都不是。」

● 一種退讓——「你可以選擇說謊,我可以選擇相信,但你連謊都不說。」

倫洛克斯的妻子西爾維亞拋下他,最後又想找到他,向馬洛打聽倫洛克斯去了哪了,馬洛說他去了拉斯維加斯——西爾維亞突然開心道,「哦,他真多情,那是我們結婚的地方。」馬洛說,「我猜他可能忘了,否則他寧願去別的地方。」

書中還有很多很多這樣黑色幽默的描寫,都很有趣味。

這本書的結構也很出彩,書的開頭,馬洛和倫洛克斯偶爾相識,書的結尾,又是在他們兩個人的碰面中結束。倫洛克斯在書的中間部分一直沒有出現,但是,卻串聯了裡面幾乎所有的人物。

在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里,作者借書中主角渡邊之口,形容他最喜歡的一本書《了不起的蓋茨比》道,「何等妙不可言的傑作,隨手翻開,沒有一頁讓人興味索然。」

對我自己的喜好而言,我覺得這句話就是形容這本《漫長的告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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