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高,偉大的偉,紳士的紳
有的時候會想自己適不適合干法律這一行,尤其是早上8點多鬧鈴響起第二遍的時候。我倒不是反感加班,晚上我的工作效率更高;我也不反對周末加班,整個辦公室只有零零星星幾個人的時候,反而有一種在休假的錯覺。真正困難的在於對自己時間分配的未知。
作為最初級的員工,實習生接觸的工作往往是最細枝末節的。在等級森嚴的法律行業更是如此。不管有多少不同的叫法,合伙人-律師-律師助理-實習生的階級劃分無比神聖,任何人不得僭越。律所內部就像一個車間,在流水線上組裝零件的那一群人就是實習生了。這種工作模式導致實習生完全無法掌握自己的時間:你無法判斷自己現在在幾個項目上,無法判斷什麼時候上面會突然一個電話打過來問你現在有沒有時間。三個月內,你處於一種隨時待命的狀態,在律所,在家裡,在學校。有一天周五晚上12點多,我在床上接到一個00852開頭的電話,電話那頭一位香港律師用略有磕絆的普通話問我:「雲韜,你還在辦公室嗎?」我實在不好意思說出我已經準備睡覺了,一邊說著:「我已經出辦公室了,有什麼事嗎?」,一邊起身,做好打車回去加班的準備。是下午翻譯的文件還有後續內容需要我處理。還好,對方告訴我:「那今晚就算了,明天上午十點前發過來就好。」
年輕大概有一點好,就是加班並不會覺得很累。有一次,上面告訴我有一個公告需要明早八點前在聯交所網站上掛出來,問我有沒有時間。彼時我還不懂八點前掛網的含義,說道:「沒問題!」結果一不小心,熬了個通宵。凌晨兩點到三點之間大概有半個小時是最困的,撐過了那個時段就會無比精神。凌晨五點多,發出郵件後我起身接了一杯水,才發現天已經亮了。六點半,我出門的時候,帶我的那位trainee還在和不知道已經倒了幾班的printer發郵件。
年輕也有一點不好,就是你的時間並不值錢。這個行業看似高薪,給實習生開出7000的月薪。但實際上扣完個稅、再除以timesheet上的工作小時數,好像和星巴克的時薪沒什麼區別。仔細想想,這也很合理。一個法學院還沒畢業的小孩,沒有工作經驗,沒有不可替代的技能,憑什麼你的時間要比其他行業的值錢?出入的是高檔寫字樓,參與的是可以在新聞上讀到的交易,但這些似乎和你本身沒什麼關係。你可以做的,他也可以做。中國並不缺英語說得好的法學生。
坐在回家的計程車上的時候,會想自己所做的工作由什麼意義?Sense of purpose. 說一句實話,translation review這種工作,隨便抓一個二外學翻譯的人都可以做,五年之內,甚至人工智慧就能解決。當然,你如果說這鍛煉了律師注重細節的素質,我也無法反駁。法律行業還是守舊的。很多人也是僅僅知道技術會驅動著這個行業向前發展,但未來究竟是一個什麼模樣,誰也說不好。
在高偉紳的三個月帶給了我什麼?五斤肉、三個月口腔潰瘍、頸椎病前兆、以及大概的執業方向?我今後估計是不會再碰I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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