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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究竟法究竟還是不究竟

記得好久以前,本人對世界的本質相當著迷。在那段時間,本人研究過諸如四維空間、缸中之腦、玻耳茲曼大腦、平行世界、造物主創世論,以及阿賴耶識、梵天、如來藏等等各式各樣的關於世界本質的詮釋。雖然這種種的理論邏輯並不相同,但是最終的結果都是相同的,就是這些說法歸根結底是沒有辦法證實的。

拿上帝來說,恐怕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曾經存在過的人見過她,但這並不影響大家基於這個意淫來發展出一套世界觀。理由很簡單:雖然你我都不能感知上帝存在,但是不能感知不代表她不存在。這個理由是上帝擁護者對反對者最理直氣壯的打擊。同樣,這個理由也可以用在外星人是否存在、梵天是否存在、佛陀有沒有在天上說過大乘、地藏菩薩在地獄生活得如何等等一系列問題上。

不過這個看上去很完美的答案卻帶來了一個嚴重的後果,那就是人們可以基於意淫發展出一系列不能證明其不存在的概念,然後用同樣的理由來打擊懷疑者。比如,我們都是在一個網路遊戲中,每個人都是由一個玩家操控的。儘管這個觀點可能沒人認可,但是基於以上的理由,我們是不能否認其合理性的。

然而智慧的佛陀早已看穿了這種說法的把戲。在原始佛教的理論中,無常、無我、苦是三個需要修行者通過觀察而實證的結論。然而並沒有任何一本佛教經典說,無常、無我、苦是這個世界究竟的本質。其實修行者實證以上三個結論,無非就是多了一個正確的視角,並且在這個視角下去衡量思惟身邊的一切,最終實現脫離輪迴的目的罷了。而這個視角與世界的本質,並沒有關係。

識緣名色,名色緣識,這是十二緣起中佛陀對人的生命的每一個當下的描述。這個描述恰當的說明了人的一切生理心理現象是基於識而變化的,人的一切行為認知都來自於識。那麼識是什麼?一個準確的定義,識就是分別。而十二緣起中的識,是六根對應六塵而產生的分別。準確的說,六根就是觀察工具,六塵就是被觀察的對象,識就是觀察的結果。關於根、塵和識,一個可以被證實的結論就是不同的根面對相同的塵可能會產生不同的識,比如色盲。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結論,不過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如果拋棄了根,塵是什麼樣子呢?這個問題,是關於世界的本質最有邏輯的思考。

在一些大乘的原始經典中,塵是不能離開根而被感知的,離開了根、塵和識,甚至連「塵」這個概念都無從立足。這種說法是絕對符合「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邏輯的——你找不到一個玩意是名色之外的存在。不過在後來的大乘理論中,部分創作者為了進一步詮釋無常無我的理論,無意之間引入了絕對的時空觀,於是無常無我+絕對時空=緣起性空。直到現在,很大一部分大乘修行者秉持其為世界的本質。

在南傳上座部中的某些修行者的修證方法中,引入了一個「究竟法」的概念。所謂「究竟法」是相對「概念法」而言的,其來由是把「概念法」拆分,直到最終拆分成不能繼續拆分的「究竟色法」,這些「究竟色法」是可以被如實觀察的。從修證原理上來講,通過把一切存在拆分成有限數量的「究竟色法」,並且觀察一切「究竟色法」的無常,最終是絕對可以實證無常無我的。這種修證的方法本質上與禪宗的通過把五識緣到意識上最終通過觀察意識的相繼來實證無常無我,或者四念住把一切拆分成法、受、身和心是一個原理,只不過比較費勁就是。

但是「究竟法」究竟究不究竟呢?根據「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邏輯,所謂的「究竟法」如果是指代世界的本質,或者說是色法的本質,那麼這所謂的「究竟」就是胡言亂語,因為識緣名色,並非「究竟法」緣名色。如果非要說「究竟色法」就是色蘊,而且可以突破識而被直接感知,並且說這是佛陀的教法,那麼這種說法一定會成為大乘打擊的對象。事實上,能夠產生「究竟法」的名相,本身就意味著「究竟法」無非就是「概念法」的一種而已。

對於修行者而言,世界的本質是沒必要去探究的事情。但是在搞清楚為什麼沒必要探究之前,這種探究世界本質的行為算不上是一種福報,因為這會帶來思想上的痛苦。這種痛苦的根因,會隨著對「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的如實觀察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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