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療法1——精神分析法
原作:《Feeling Unreal》
譯者:CAIN
人格解體能否通過心理療法治癒?雖然傳統心理治療文獻都對此持相當悲觀的態度,但是,近年來針對該病症在心理治療技術方面有了諸多進展,使我們有理由對治癒解體更加樂觀。若說心理療法絕對有效,或者一定能充分發揮作用,可能有誤導或過度樂觀的嫌疑。但如果認為它對任何人都完全無效,不會改善任何癥狀,也不能讓患者更好地適應生活,那就是過度悲觀,也不正確。邏輯上講,治療方法可能與人格解體症(DPD)本身的表現形式一樣繁複多變,不過,它並不是無計劃的、歪打正著的理論。隨著時間推移,出現了大量成功治癒的案例,它們通過針對患者的心理特徵與特殊癥狀制定治療方法,如今,我們已經積累了足夠構建系統治療方案的資料,值得我們詳細探討。在本章,我們先討論傳統療法,其中一部分方法已經過時,一部分仍然有實用價值。然後,我們再呈上採用尖端技術的、也是迄今為止效果最好的治療手段。
——————精神分析法——————
從半個世紀以來的傳統心理分析文獻到現在,我們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然而,即使是那些曾仔細研究DPD,並花費大量精力深入思考最佳治療方法的作者們所著的文獻也只表達了某種謹慎的樂觀。例如,1935年,貝格勒(Bergler)與艾德伯格(Eidelberg)寫道:
我們認為完全的悲觀是不合理的;不過,有效的前提是接受治療的人應該知道其原理,並在合適的時候開始治療。另外,一般需要堅持很長時間。如果說將一個痴迷症病例分析透徹至少需要兩年到兩年半,那麼對付嚴重程度稍輕的人格解體則需要兩倍的時間。
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體心理療法,希爾德( Schilder)對診治解體都持更加樂觀的觀點。他強調該病症的核心是「人格的一種狀態,並且,患者感覺與過去相比,現在的狀態發生了變化。」他指出這種變化由兩個部分構成:首先,對自我與世界的覺知扭曲了;其次,解體者無法感知自己人格的統一。最近,一名患者非常貼切地將這種戲劇性的轉變形容為她的「舊我」與「新我」,恰當表達了兩種狀態之間毫不相關的感覺。不過當然,她並沒有真的變成兩個人。因此,治療的第一步就是著重處理自我知覺的扭曲。理想化的舊的自我包裹著不為人知卻難以承受的焦慮與衝突,它們在新的自我中再生並持續活躍,而心智在飽受解體的困擾下總是混亂不安,新我也就似乎變得更加遙不可及。
過去幾年裡,幾位致力於人格解體的心理療法的權威學者著重研究另外一些重要方面。卡特爾夫婦(Cattell)認為,傳統精神分析治療法,包括躺椅的使用,以及病人與治療師之間避免眼神接觸等,因可能加劇患者的隔離感與不真實感而不適用於人格解體的治療。二十世紀80年代中期,富特雷爾(Fewtrell)在為《英國指導與諮詢雜誌》(British Journal of Guidance and Counselling)撰寫文章時指出,當患者第一次受到鼓勵,能夠對醫生或治療師暢所欲言地描述自己解體的主觀感受時,病情常常能得到非常有效的緩解。利維(Levy)與瓦赫特爾(Wachtel)認為,一個有效的方法是讓患者暫時學會接受和忍耐人格解體的狀態,不再視其感受為不真實,而是重新定義為一種全新的、反映出個體潛在需求與意義的真實。
在研究扭曲的自我背後的心理原因之前,有必要先審視正常的自我。個體如何隨著時間的流逝構建可預測的、統一的自我意識?弗朗西絲(Frances)、薩克斯(Sacks)、與阿羅諾夫(Aronoff)將這個問題作為人格解體研究的一部分,在1977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也是以該問題為出發點。他們寫道,第一個自我是「身體自我」。然後,自我表達的範圍不斷擴大,超越了基本的身體自我,變成了各種同時並存的自我體驗、與具有重要意義的對象表達轉化(內在化)的混合,最終形成一個完整統一體。發育早期的任務之一是建立差異化的自我與對象表達。只有到了後期,人格才逐漸開始更全面地發展,形成穩定不變的對自我與他人的意識,稱之為「自我與對象的恆定性」。這個過程的最終結果是創造出均衡的、可預期的自我,即我們所感受到的「我」。
任何對自我恆定性的威脅都可能導致易感染體質者罹患人格解體。在某種意義上,解體說明自我恆定性受到干擾;其結果是在新的現實(解體後的)自我與原有的「均衡的、可預期的自我」之間出現了難以跨越的鴻溝。所謂的均衡的、可預期的自我包括許多組成要素,例如身體的自我、思維的自我、感覺的自我、行為的自我、性別的自我、以及其它相關自我等。破壞其中任何一個自我都可能摧毀自我結構,即表現為人格解體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各種程度的人格解體都是自我恆定性崩潰的信號。弗朗西斯與其同事由此推測,不同的人解體的嚴重程度與表現癥狀不同,取決於他們的自我結構的哪個部分最為脆弱。因此,有的患者可能感到與自己的身體最疏離,而其他人卻對自己的思維、情緒或行為最陌生。
弗朗西斯與其同事認為,在治療人格解體患者時,有必要確定他們的恆定性問題出在以下三個方面的哪一個:自我與他人之間的差異化、自我恆定性、還是其它恆定性。一個有著接近精神障礙的人格結構的患者在以上三個方面都有問題。邊緣型人格結構者能夠區分自我與他人,但卻無法維持自我和他人的恆定性。自戀型人格結構者的自我恆定性非常脆弱,需要不斷的自我告誡與他人的在場才能維持。神經症人格患者在這三個方面都很正常,不過,當內在衝突超出承受極限時會發生人格解體。這些基本人格結構被廣泛應用於心理動力學模型中,並且在某種程度上——並非嚴格意義上——與《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指南(第四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Mental Disorders, 4th edition)(DSM-IV)中的更傳統的精神病性人格障礙的概念相對應.(我們在本書第四章的描述性研究中提及過該診斷標準。)
現在,讓我們看看關於人格解體者的幾個簡短的小故事,這些案例表現了人格組織的四個不同發展階段,有助於我們研究如何幫助他們恢復健康。麗莎(Lisa)今年35歲,是個分裂型人格患者。童年時期極度缺乏物質與溫情,使得任何想要親近她的人的一點點試探都讓她感覺受到威脅。所有類型的社交都會加劇她的解體,只有她的丈夫是個例外,能帶給她舒適與安全感。與其他人接觸時,她覺得自我似乎快要消失,一直以來圍繞自己的保護膜也在迅速融化。麗莎的人格接近精神疾病的水平,而且自我分化水平較低。因此,治療的第一步應著重於幫助她認識到,每當她將自我獨立於他人之外的感覺出現問題時,人格解體的癥狀就會惡化。
與麗莎相反的,丹妮爾(Danielle)則是處於邊緣型人格階段。她的出身背景充斥著長期而密集的身體暴力與性虐待。作為一名25歲的成年人,她的自我和其它方面的恆定性總是大起大落,同時伴隨人格解體的癥狀。後來,她成了一個妓女,每當從事性工作時,她都會感覺意識脫離了身體,隔著一定距離觀察著那些她所鄙視的男人。而在陪伴著兩歲的兒子時,她常常感到自己是個沒有靈魂的機器人,只是完成理論上應該給與孩子的看護與關心而已。有時候,她能夠了解並描述自己的狀態,感到與現實的聯繫變得強烈清晰,世界也變得更真實。丹妮爾的心理治療前期的重點就是尋找她在不同的存在狀態下變換的自我與人格解體癥狀之間的關聯。
歐文(Owen)是個長相帥氣的年輕人,他的童年時光里最難忘的是作為小模特和運動員得獎時,父母與同齡人不間斷的讚美。成年後,他的追求和事業都有所不同;但是,只要他有一刻沒受關注或不是處於人群的焦點時,就會解體,感到自己變得透明、無生命、如死了一般。歐文的問題在於他是自戀型人格,需要他人的認可才能維持自我的統一。因此,對他的心理治療的第一階段應著重於調查在他感到不真實時解體加劇的程度和過程。
最後一個案例:邁克爾(Michael)是個堅守傳統價值觀的中年男人,重視家庭,認真經營婚姻,膝下有兩個年幼的孩子。在忍受了多年來與貧窮的妻子之間日益惡化的關係,和日日不斷的自我懷疑與精神折磨後,他決心離開妻子。人格解體就是在這個時期出現,持續了大約一年。對於背叛了妻子的愧疚感,重新激發了幼年時他與無能又不獨立的母親共同生活時的極度不安與痛苦,以上這些神經動力學相關的衝突是他解體的誘因。因此,邁克爾的治療應先解決他對女性的背叛與愧疚的矛盾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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