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偉大的一次辯護
這或許是歷史上最有名,最有種,甚至是最偉大的一次辯護。雖未能使嫌疑人脫罪,但其辯護詞文辭之精彩,其辯護人遭遇之慘烈、其辯護意義影響之深遠,都前所未有——這次辯護為後世留下了一個人格偉大的背影,以及一個流傳千古的文學。
我們總以為我們律師在很多案件中辯護的意義很少,甚至大多數時候無法影響整個案件的審理結果。可是,辯護的意義不一定在其結果,而在其辯護身——當你為之奮不顧身,並殫精竭慮之時,你的辯護雖有時無補於個案,卻澤及整個法律本身。只有全力以赴,才能換來法治文明在歷史中蜿蜒向前。
今天要講的就是這樣的一個案子。 犯罪嫌疑人叫李陵,涉嫌的罪名是投敵叛國罪,最終辯護的結果是什麼?嫌疑人被「夷三族」,父母兄弟妻子兒女一干人等皆被屠殺,而辯護人本身,也被施以「宮刑」。
這個偉大的辯護人,叫司馬遷。
2116年前, 飛將軍李廣的孫子李陵奉命跟著漢武帝的舅子李廣利遠征匈奴。結果,李陵率領的5000精兵在浚稽山遭遇匈奴大軍8萬騎兵, 苦戰8天8夜,死傷匈奴無數,但最終也因為寡不敵眾,為保全部下的性命投降——按今天的刑法,就是「投敵叛變罪」。
李陵投降的消息傳到朝廷。怎麼辦?漢武帝當然希望李陵跟他爺爺一樣自己戰死掉多鼓舞人心啊,可是他居然不死還投降,這下好了。
皇帝心情不好,朝廷上大臣們議論紛紛,但都在譴責李陵這個罪犯,十惡不赦,太壞了,對這種「投敵叛變」的犯罪分子,有什麼好說的呢?肯定要重罰。
輪到現在,我們的「投敵叛變罪」橫亘在刑法條文上,打了敗仗的人恐怕也只有一死才能換清白。
2000多年了,其實很多也都沒有變。在這眾口一聲之際,司馬遷站出來,他要為這個「犯罪份子」辯護,他要說句公道話,於是他發表了那篇著名的辯論意見:
「陵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有國士之風。今舉事一不幸,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櫱其短,誠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鞣戎馬之地,抑數萬之師,虜救死扶傷不暇,悉舉引弓之民共攻圍之。
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拳,冒白刃,北首爭死敵,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然其所摧敗亦足暴於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
這個辯論意見很精彩,首段表示嫌疑人之前無任何犯罪記錄,而且人品作風都很好,「有國士之風」;其次反駁公訴方(群臣),說他們這群自私自利只知明哲保身的人只會「媒櫱其短」,也就是存在著嚴重的主觀偏見;再次,陳述嫌疑人沒有犯罪故意,在那種情況下,是一種無奈的選擇,沒有人比他做得更好,「雖古名將不過也」,法律也不能逼人在「犯罪」和「死亡」之間必須做出選擇;
最後指出最重要的一點,嫌疑人降而未變,只有投降而無「變」不符合「投敵叛變罪」的構成要件,還沒有造成任何的後果,甚至「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事情還沒有完全結束,有可能他只是假裝投降,最終謀求戰爭的最後勝利呢,所以嫌疑人所涉罪名不成立,他不應該構成犯罪。
你看,這辯論詞聊聊數語,卻寫得生龍活虎,每每擊中要害,可是,這樣的辯護詞也擊中了一個人的要害,那就是大法官漢武帝的痛處,這就很要命了!
辯護揭露了真相,說出這個對匈奴的戰爭是漢武帝他自己發起的,而且戰敗的原因也是因為皇帝他舅子不派兵,見死不救。
所以,漢武帝火了,「上以遷「誣罔」,欲沮貳師,為陵遊說「,就是誹謗我的大舅子貳師將軍李廣利,還為犯罪分子開脫,這就構成了「誣罔」罪,嗎的,這律師太壞了,拖出去割了小雞雞!
辯護人不僅未能改變辯護結果, 最終還引火燒身,自己倒霉。(2000多年過去了,這樣的情況貌似依然時有發生) 。
嫌疑人李陵被處以「夷三族」的極刑,李陵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都統統被殺,辯護人自己也被處以宮刑。
辯護人司馬遷在開口辯護的時候,難道不知道自己的辯護後果嗎?他不知道不僅無補於事,還引火燒身嗎?為什麼他要為這個非親非故,甚至連朋友交道都沒有的人辯護呢?他所圖何為?
世道喑暗,但正義從來不會被湮滅。他作為太史官,其職責就是要說出真相,記錄真實。
他必須說,不是為他自己,也不是為李陵本人,他為整個社會、整個世道人心,整個後世子孫,為整個歷史而說——我們所有的表達,所有看起來無效的辯論,都會對後世產生意想不到的意義。於是,他做出了自己辯護,承擔了自己的後果。
辯護就及於庭審結果嗎?不是,辯護是一樁偉大的事業,在正義尚未彰顯之前,他永不結束,他要以各種各樣的方式繼續下去,即使遭逢最難以忍受的苦難。
司馬遷因為一次「投敵叛國罪」的辯護,被判以「誣罔」之罪。漢律九章,其中就有「誣罔」或「誣上」罪,在當時就是一個口袋罪,可以籠統而含糊的包括所有言行不合臣子之道的罪行,包括欺騙皇帝或者冒犯皇帝,而且是一種重罪,要被腰斬的。
整個西漢,判以「誣罔」或「誣上」罪的,一共16起,他是唯一被施以「宮刑」的。為什麼呢?因為「誣罔」之罪,有時會有種附條件的網開一面:給錢贖身或者宮刑。所謂「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
可是,這個不收錢的辯護人面對這樣的選擇的時候,他遭遇了人世間的世態炎涼:他沒錢,又沒有人願幫他。
他的辯護得罪的是漢武帝,最高司法長官,他的辯護使他孤立。他本無父母,但此事又讓朋友躲得遠遠的,連借錢這種事情都不肯為之,連所謂恢弘的朋友東方朔都不敢施以援手。
後來,司馬遷給他一個朋友任少卿寫信(《報任安書》),沉痛而悲憤地寫到:我「家貧,貨賂不足以自贖,交遊莫救,左右親近不為一言」。
他也想死,可是他恥於就此而死,因為那樣正義就會被埋沒,而自己不過被別人笑成一個傻子而已。
所以,他「隱忍苟活,幽於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陋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也」。他要活著,頑強的活著,所以他忍辱負重,選擇了極其侮辱人的「宮刑」,「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換來了自己的生命和發言權。
他的餘生都在為此而活,他忘卻了自身的苦痛,付出自己全部的心血,為歷史寫下了真相,為正義留下了不可磨滅的聲音——他完成了《史記》。也把那一樁所謂「投敵叛變」的真相寫進了這部流芳百世的偉大之書——千百世之後,當年的那個犯「投敵叛變罪」的李陵,被人感慨和懷念。
偉大的辯護人應該知道,正義不在法官手中,而在人們的心中!他不會就此詆毀法官,或與法官對立,他要做的不過就是讓正義流傳。
正義從來都是一個艱辛的事業,他需要人去付出代價;文明的蜿蜒向前,不過就是因為無數人,前赴後繼,付出慘痛的代價而換來的。
別介意司馬遷不是律師,甚至別糾結於律師這個稱謂,其實,誰在為世間的公道和正義而出力,他就是律師,偉大的律師。
陵案九年後,辯護人司馬遷悄然逝去——史書都不曾知道他到底為什麼而死去,也許,他終於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讓真相與正義留存入歷史,心愿已了,他的生與死都不重要了。
2107年後,回望漫長的歲月,這也許是一樁並未改變庭審結果的失敗辯護,但是,這卻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一次辯護:石破天驚,曠古爍金!
一 END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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