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最大的缺失:缺乏對學生的閱讀、寫作和邏輯訓練

近年海外教育熱潮興起,以美國部分精英大學和文理學院為代表的通識教育理念逐漸為國人了解。近年來國內一批知名高校也紛紛推出了自己的通識教育計劃,如北京大學的元培學院、復旦大學的住宿書院、浙江大學的竺可楨學院等。那麼什麼是通識教育?

「通識教育」也常作「博雅教育」,對應的英文表述都是「Liberal arts education」 , 在中文裡卻常被誤解為文科教育。實際上「Liberal Arts」源自拉丁文「artes liberales」,意為「自由人的技藝」,目的是培養足以參與城邦公共生活的自由人。在中世紀的歐洲大學裡,這種教育被概括為「自由七藝」:文法、邏輯、修辭、幾何、天文、算術、音樂。其中文法、邏輯和修辭這三藝(trivium)是核心,其餘四藝(quadrivium)則是高階課程。

與通識教育相對的,是強調學以致用的專業教育或職業教育,無論目標職業是否光鮮亮麗。接受了通識教育的學生當然可以選擇去矽谷或華爾街,但以去矽谷或華爾街為目標的高等教育一定不是通識教育。

通識課程的邊緣化

無論「通識」還是「博雅」,字面上都強調知識廣博。中國大學在開展通識教育時,一個常見做法是要求學生選修本專業之外的課程。北大開設了五大類通選課程,涵蓋了數學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哲學與心理學,歷史學,語言學、文學與藝術,學生必須在每類中至少完成一門課程方能畢業。

這種做法部分參考了美國精英大學的課程表,其中最知名的當屬芝加哥大學為低年級學生的「核心課程」。核心課程包括人文學科、數學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三大類科目,強調西方古典人文傳統、經典閱讀和批判性寫作,負擔重,標準高,絕不是學生可以在專業課程之外稍加努力即可過關的,因此芝大的學生實際在第三年才開始將全部精力放在主修課程上。

相比之下,一個北大學生畢業需要完成140學分,而通選課程僅佔16學分,其餘的是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英語課、政治課。低年級時學生的大部分精力耗費在專業課程上,到了高年級則忙於實習、找工作、申請海外研究生院和畢業論文,大學的有效教學時間實際上只有三年。

北大老師為通選課投入了相當的熱忱和心力,執教通選課的老師不乏國內相關領域的一流學者但缺乏核心課程這一制度保障,意味著通選課至多是專業課之餘的調劑,元培的學生並沒有特殊待遇。

大學課程的深度至少和廣度同樣重要。如果說知識的廣度可以通過積極的自主閱讀來彌補,那麼清晰、精確、審慎、自洽這些珍貴的思維特質是很難在無人引領的情況下培養出來的。假如老師教學如蜻蜓點水,學生上課浮於表面,那麼不管是專業課還是通選課,對學生的訓練都是有限的。

一般來說,美國頂尖大學的學生每學期需要完成三到四門課程,但每門課程會附帶可觀的作業和閱讀,而中國大學生的普遍一學期要學習八到十門課程。中國大學生並不比美國同齡人更努力,課程數目加倍,只能犧牲完成質量,每學期的一兩門通識課完全有可能淪為形式主義。

從中學到大學:語文教學的誤區

在中國大學的課程表中,通識課程邊緣化並不是最嚴峻的問題。中國高等教育最大的缺失,不是一個數學系的學生的課表中沒有詩歌鑒賞,或一個中文系的學生不知熱力學定律為何,而是缺乏閱讀、寫作和邏輯訓練。

在中國教育體系中,閱讀和寫作的訓練竟然主要安排在中學階段。中學英語課程僅限於初級語言教學,因此實際上僅有語文一科涉及實質上的閱讀和寫作,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中學語文教學奠定了國人的思考方式和智力習慣。

我們語文教學的一大誤區在於重視文采遠勝於理據。語文老師當然應該引導學生欣賞文字的美感,但除了抒情和審美,學生更應該掌握如何用文章求知、思考和論辯。中學語文課本中選入了太多《滕王閣序》這類以意象生動、音韻鏗鏘見長的美文,結果學生將大量時間耗費在琢磨詩眼和警句上,卻沒有學到如何批判性地閱讀一篇文章。老師對課文表現出的虔誠,簡直如同牧師宣講《聖經》。課文被默認為盡善盡美,乃至一個標點也可能蘊藏著微言大義。

上初中時有一篇課文是魯迅先生的《論雷峰塔的倒掉》,教學重點之一是分析文章以句號而不是嘆號結尾體現了作者何種態度。要知道《論雷峰塔的倒掉》首先是一篇議論文,一個標點的使用再精妙,還能比文章本身的思想性更重要嗎?作業和考試反覆要求學生分析標點符號,卻從不引導學生思考魯迅對法海的批判基於何種倫理原則、是否言之成理,實屬捨本逐末。

不會讀文章,自然也不會寫文章,議論文尤甚。上了大學後,逐漸發現中學語文老師教的論證手法背後存在諸多陷阱,此後又耗費了不少功夫掙脫舊習。

拿中學時論證命題最常用的手法之一引證法為例。和學術文獻中的引用截然不同,中學所教的「引證法」指的是在議論中引用世人公認為正確的常識、名言、警句、諺語等作為論據。這種論證手法實在大有問題。

首先何為「世人公認」?這世界上有人是教徒,有人是無神論者;有人信奉平等,有人認為等級制度才是合理的;有人崇尚暴力,有人愛好和平。一般來說,一個人只知道自己和某些特定人群相信什麼,卻不大可能確知全世界人的共同信條。

其次,「世人公認」的理論也可能是錯的。比如持有種族歧視觀點的人或許會真誠地相信本種族的優越性是舉世公認的。使用「引證法」的學生常求助於《名人名言大全》這類參考書,但為什麼哲人或專家說的話就一定可以給論證增添份量?實際上有一種常見的邏輯謬誤就叫做「訴諸權威」。很多人經常嘲笑「民科」,但他們這種論證手法不正是從中學作文里常見的「孔子說」、「馬克思說」延續下來的嗎?

以上分析的雖然是中學語文教學,但所談及的問題無一例外延續到大學階段。如果說中學老師迫於標準化考試的壓力,沒有餘力引導學生,那麼大學繼續對此視而不見只能說是瀆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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