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分級論

2013年,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制定各種監管和標準)發布了汽車自動化的五級標準,以應對汽車主動安全技術的爆發增長。先看NHTSA下的定義:

Level 0:無自動化,駕駛員需要負責啟動、制動、操作和觀察道路狀況。任何駕駛輔助技術,只要仍需要人控制汽車,都屬於Level 0. 所以現有的前向碰撞預警,車道偏離預警以及自動雨刷和自動前燈控制,雖然有一定的智能化,都仍屬於Level 0.

Level 1:單一功能級的自動化,駕駛員仍然對行車安全負責,但某些功能已經自動進行,比如常見的自適應巡航(Adaptive Cruise Control, ACC),應急剎車輔助(Emergency Brake Assist, EBA),車道保持(Lane-Keep Support,LKS)。特點是Level 1隻有單一功能,駕駛員無法做到手和腳同時不操控。

Level 2: 多功能級的自動化,駕駛員在某些預設環境下可以不操作汽車,即手腳同時離開控制,但駕駛員仍然需要對駕駛安全負責,並隨時準備在短時間裡接管汽車駕駛權。比如結合了ACC和LKS形成的跟車功能。Level 2的核心不在於要有兩個以上的功能,而在於駕駛員可以不再作為主要操作者。兩周前Tesla新推送的autopilot也是Level 2的功能。

Level 3: 有限的自動駕駛,在預設的路段(如高速和人流較少的城市路段),汽車自動駕駛並承擔架勢安全的責任,駕駛員仍需要在某些時候接管汽車,但有足夠的預警時間,如即將進入修路的路段(Road work ahead)。Level 3將解放駕駛員,即對行車安全不再負責,不必監視道路狀況。

Level 4: 全自動駕駛,不再有駕駛員,僅需起點和重點信息,汽車將在全程負責行車安全,並完全不依賴駕駛員干涉。行車時可以沒有人乘坐(如空車貨運)。

汽車工程師協會2013年也發布了類似的「分級」,細化了Level 3到Level 4之間的狀態,附圖如下,就不做解釋了:

NHTSA分級的意義是分類,之後用於法律制定(特別是license)、保險、科研(特別是非技術科研)、測試(無人車的測試內容的制定,包括路測、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等)。

這裡要特別說明的是,以上分級並不是Roadmap,也就是說實現全自動駕駛並不一定要從Level 1開始一步步的實現。新科技的發展向來不跟隨人的預測,事實上,現在Level 1在工業界還沒有做到很完善,但Level 3在低速情況下已經有量產(如Navia)。

Reference:

1. SAE Levels of Driving Automation

2. NHTSAs statement of policy on automated veh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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