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詐捐門」背後,遠比你想像的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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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以慈善之名捐款(物),本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好事,但由於一小部分人會在行善時摻雜私念,所以「偽善」醜聞也時常發生。章子怡成龍等國際大牌就曾以身試法,無不被罵得一無是處。
此次楊小姐被捲入「詐捐」風波,不是無中生有,而是事出有因,而且大多數人只看到冰山之上,不知道冰山之下還有乾坤。恭喜你,成為少數派中的一員。——巴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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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回顧一下楊小姐被爆出「詐捐門」的經過。
2018年3月23日上午,成都市地鐵集團下屬的新城快報刊載了一則題為《被「遺忘」的盲人打字機》的報道,稱楊小姐曾承諾給成都盲童捐贈物資,然而時隔近兩年半仍未兌現。後來,有一位來自豆瓣八組(現名鵝組)的網友將這則報道拍照上傳到網上,引發大範圍傳播。
楊小姐工作室反應很快,在當天下午兩點鐘十九分就發布聲明,對新城快報的報道做出解釋。該聲明的大致意思有四點:
1、楊小姐是一個熱心公益的人,曾與中國輪椅天使推廣人李萌有過多次公益方面的合作,並捐款捐物。
2、2015年,楊小姐在成都宣傳新片《我是證人》時,應李萌之邀參加了專門幫助盲人的「白手杖」公益活動,向盲人捐贈盲人手杖和盲人打字機。不過,具體捐贈工作由李萌安排進行,楊小姐只提供「名氣」支持。
3、報道出來之後,「中間人」李萌卻聯繫不上了。於是,楊小姐秉承著公益心和責任心,決定由己方一力承擔該項捐贈工作。
4、捐贈物品沒有及時到位,是合作者的工作推進不當。當然,楊小姐也有責任,但只是監督不力。
這篇聲明有因有果,有詳有略,堪稱公關文之典範。楊小姐的形象瞬間從沽名釣譽的「詐捐者」,變成了被朋友拖累的無辜受害者,又出錢又出力,還不討好。
只是這裡有一個邏輯不通:為什麼李萌會自己掏腰包(或者吸攏善款)50萬元做公益,反而把好名聲拱手送給楊小姐呢?難道是合作次數多,有買有送?
人民網、北京晚報、中國青年報的評論員們似乎也有類似的疑問。人民網:疏忽失察更像套路;北京晚報:明星慈善再響警鐘;中國青年報:這鍋背得不冤。官媒的敦促,往往比群眾的憤怒更有效果。
在眾目睽睽之下,楊小姐工作室迅速行動,從確定產品的信息,到簽訂採購合同並完成付款,僅用了5天時間。
楊小姐本人也在簽訂採購合同之後親自道歉,但語氣耐人尋味:
「知道這件事時整個人特別震驚難過,一直沒說話是覺得自己沒資格。不管什麼理由,讓孩子們等兩年就是我和團隊嚴重的工作失誤,任何批評都該接受,也只有真正落實捐贈才能表達歉意。」
這似乎是在說,李萌你丫把我坑慘了,掏錢我認,但「詐捐」這鍋我不背。
事情發展到這裡,楊小姐掏錢了,也道歉了,這事兒似乎可以翻篇了。
可是,楊小姐有錢任性,願意花50萬幫朋友填「坑」,我們真的能坐視她蒙受不白之冤嗎?當然不能。
回頭來看一下當年的媒體公開報道。
「2015年10月21日,楊小姐攜新片《我是證人》來到成都宣傳,分享自己首度挑戰盲人角色的幕後。」「楊冪現在對盲人這個群體特別關注,此次全國宣傳每到一站,都會安排對盲人的資助。21日在成都發布會現場,也特別請來成都特殊教育學校的盲人學生,楊冪也向學校捐贈了100根盲杖和50台盲文打字機。她說:「也希望大家可以通過電影更加能關注這個群體。」」 ——《四川在線》
騰訊娛樂的一篇題為「《我是證人》路演成都站 楊冪想要重口味》」的文章,幾乎與上文一字不差。
這個說是楊小姐捐贈愛心物品,那個說楊小姐只是出「人」,物品由李萌來安排,那到底誰在說謊?
這個問題的癥結所在,就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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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快報報道此事之後的第2天,成都傳媒旗下的紅星新聞就聯繫到了關鍵人物李萌,並從他的口中得知了一些重要信息。
所以,李萌的聯繫方式真的像楊小姐工作室說的那樣,很難找到嗎?這裡先放一個問號。
3月26日,紅星新聞官微發表了一篇題為「楊冪詐捐?神秘″中間人″首發聲: 我吃了不該吃的虧」的文章。
文章中提到,3月24日,記者聯繫到當事人李萌,被告知:「我吃了不該吃的虧,這個事件還涉及了其它多個部門和方面。」他還說,自己正在整理相關資料,準備發布一份詳細的說明,解答所有的疑點。
不過,紅星新聞的這篇報道並沒有戳中要害,李萌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有沒有承諾捐贈物資,我們仍不知道。
3月29日,新京報提供了關於李萌的線索。在其新媒體賬號發布的題為一篇「揭秘楊冪陷「詐捐門」的背後」的文章中,作者提到了一個與李萌曾有密切交往的殘障人士張薇。
文中說,張薇是在一次聚會中,認識了當時正在做藏葯生意的李萌,他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消瘦,帶一副眼鏡,人很熱情。後來,她被李萌邀入「輪椅天使」的項目中,作為嘉賓與明星見面,參加各種宣傳推廣活動。
與張薇的情況相似的,還有一位名叫張莉莉的殘障人士(巴叔註:此處可能是筆者有誤,應為王莉莉)。她是「談判大使」,主要負責與慈善機構或個人商談捐贈金額、細節等問題。
(李萌與魯豫、輪椅天使的合影)
另外,這些「輪椅天使」們還透露了關於李萌的重要信息,「李萌曾許諾,給參加明星見面會的殘障人士報酬,但始終未能兌現。此外,李萌曾向多名殘障人士借款,且一直未歸還。」文中附有兩張欠條,涉及金額4.1萬元。
文中還曬出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官網的資料截圖,顯示李萌因有償還能力而欠錢不還,於2016年7月27日,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
新京報的這篇報道,看似中立有深度,實則是名副其實的「拉偏架」。所謂的「揭秘楊冪「詐捐門」背後」,實際上只舉證了李萌是一個人品很差,道德敗壞的人,並沒有說明他與楊小姐在捐贈「100根盲杖和50台盲文打字機」的愛心戲碼中分別扮演了什麼角色。
李萌很壞,與楊小姐是否「詐捐」,似乎沒什麼必然聯繫。
新京報的影響力之大,有目共睹。3月30日,李萌終於親自發表聲明:
目前,涉及本人及公益事業的輿論、報道、言論的內容中存在大量失實部分,嚴重誤導公眾,某些公開言論已經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權,甚至可能涉嫌誹謗本人,進而產生刑事責任。相關言論已經嚴重影響本人的正常工作及私人生活。對於相關言論中涉及的事件,本人將根據事態發展考慮擇日對外公布有理有據的事實及內情。
這則聲明發布之後,李萌關閉了微博評論,目前只能看到3條留言信息,內容是@老鬼1975發布的3萬元討薪訴求。也就是說,他就是新京報提到的欠條主人之一。
@老鬼1975的個人認證信息為「中國殘聯會員、生命之歌公益論壇宣傳主管、輪椅遊俠、人稱「輪椅上的徐霞客」鄒昉」。他直接點名李萌罵道,「真正是厚顏無恥,明明是自己欺騙了眾多重度殘疾人,卻說要追究人家的刑事責任!」。
@老鬼1975的微博還牽扯出一個女孩:@王瑾兒jiner。根據個人主頁展示的信息,@王瑾兒jiner就是新京報提到的那位「談判大使」王莉莉。
3月30日,王莉莉發表了一則長微博,由於內容過長,簡單概括如下:
1、2017年5月,李萌三顧茅廬於王莉莉住處,聘請其在三一國際中醫藥投資有限公司任職,工作內容是對外談判,翻譯公司資料。期間,李萌安排她代表公司去談判多個立慈善基金的項目。
2、2017年9 ~10月,李萌曾帶著她和公司司機一起,先後三次去北京盲人圖書館談判楊冪委託給他的,為成都特校捐贈50萬物資的事宜。但後來在收到捐款合同之後,李萌卻以"對方沒有誠意""財務不在"等理由遲遲不簽捐贈活動合同也不打款,且不容自己詢問。
3、在三一公司工作的五個月里,李萌以各種理由拖欠工資,並以公司費用為名,讓其墊付數萬元。至今,欠錢未還,工資未發。
王莉莉還配了兩張聊天截圖,證明自己曾向李萌催要工資和欠款。
這就尷尬了。按說,王莉莉的證言是有很高可信度的,但是如此一來,她所說的「李萌帶著我和公司的司機先後三次去北京盲人圖書館去談楊冪委託給他的給成都特教學校捐贈50萬物資的事宜」,便證實了李萌只是「代辦人」的角色。
也即是說,楊小姐「詐捐」並甩鍋給李萌,是確有其事。
不知道楊小姐及其團隊會不會認可王莉莉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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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從知乎上看到的關於慈善圈的小秘密,與上述事件無必然聯繫。
「詐捐(不捐或不足額捐)是能賺錢的。」
1、向某些公益性社會團體(國家會公布具體名單)捐款是可以退稅的。個人所得薪資的抵扣比例為最高30%,企業所得利潤的抵扣比例為最高12%。均為稅前抵扣。
舉個例子:
公司A年純獲利潤200萬元,其應繳企業所得稅為【200萬*25%=50萬元】。如果他向名單中的某公益組織捐款10萬元,則應繳所得稅為【200萬*(1-12%)*25%=44萬元】。
也即是說,公司A捐款10萬元,只能抵扣6萬元。所以,這樣捐款並不能真正為公司省錢。
2、某些帶有雜念的慈善組織,會協同作假。好比職員A出差,差旅費500元,卻讓對方開出800元的收據。這樣,A就能凈賺300元。
3、作假的慈善組織能賺取一些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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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因為光明會帶來陰暗而拒絕光明,同樣,也不能因為某位名人的慈善行為涉及作假,而懷疑其他名人的公益真心。就事論事,是對當事人及其所在行業的最大公平。
李萌將如何自證清白,他所說的多個部門會不會浮出水面?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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