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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虛偽的正義」和「莽撞的質疑」?

今天本專欄重開,我做這件事的初心是「還是喜歡做出行動改變一點什麼」,但後來在執行過程中有點迷失:越來越像無謂的抨擊,群眾所喜聞的不是我分析事件的邏輯以及找證據的能力而在乎具體抨擊了誰、什麼現象。再加上工作越來越忙也就不再更新,「溫柔質疑章魚怕黑」事件中展現出來的「站隊」、「分化鬥爭」現象都令我感到心驚,此次重開專欄打個樣。

我在設定專欄之初,定下如下文章發布流程:

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我所做事情遵循的流程,其中至關重要一個環節是——驗證猜測。

「驗證猜測」遵循的目的是:不是爆料者說什麼就是什麼,而是根據爆料者所提供的線索尋找證據驗證。這中間我曾多次遇到爆料者不是直接受害人而是頗具正義感的知友因看不慣某種行為/現象而私信舉報,提供線索容易,只需向我發一封私信。但我必須要根據線索查到直接受害人要到直接證據。在此過程中我經常遇到反覆溝通、線索中斷的情況,凡是做此環節的驗證從沒有在兩天內得到直接證據的案例。有的案例我得到聊天證據直接發郵件給知乎官方舉報封號,有的案例我確實得不到證據而放棄,當然我也曾違背初心沒有直接證據而根據邏輯審判的案例。

反觀一下,溫柔的文章發布流程是:

溫柔看到此流程肯定會很不甘心:我明明找到朋友圈截圖了!

放心,我不會做誅心之論,也不會讓你陷入無法自證清白的困境,容我問幾個關鍵問題:

1、爆料人是否是「章魚怕黑生兒神葯」的直接受害者?

2、如果不是,那麼你是否從爆料方查到「ta提供線索的來源」?

3、「ta提供線索的來源」是「微博號鵝廠那些事」,你是否有和ta溝通要到向ta爆料人的聯繫方式驗證?

4、要到向「鵝廠那些事」爆料人的聯繫方式後是否有詢問ta的線索來源?

5、是否嘗試尋找、聯繫「20萬直接受害者」?如果有做出了哪些努力?

以上問題全都不涉及「無法自證清白」的困境,只需要拿出溝通記錄即可證明。我再根據後續延伸問幾個衝突:

1、首次爆料文章中為什麼沒有提到「一萬五」的「包offer」而是「20萬」?

2、我是否可以合理推測你首次爆料文章時並不知道「是一萬五的包offer」?

3、如果你首次並不知道這個關鍵信息,那麼我是否可以合理推測你首次也並不知道章魚怕黑的個人資料?

4、如果你不知道章魚怕黑的個人資料來進行交叉驗證,為何只聽「爆料人一面證據」就推斷章魚怕黑在賣「生兒神葯」?

5、你又要說「朋友圈截圖」是「直接判定證據」對吧?

那我問你你是否有驗證過「朋友圈截圖」真假?是否聯繫過章魚怕黑微信好友或者自己添加微信號進行實際驗證?

以上所說溫柔一方如果想要討論請直接給出簡單明了的證據,貼上溝通記錄即可破除對溫柔發文流程和動機的「無端揣測」。

我再繼續合理推測:如果以上工作溫柔全部未做,收到爆料根據朋友圈直接發文行使你們所謂的「正當質疑權」,你覺得他是「無腦李逵」還是「造熱點、誇大事實、煽動情緒的垃圾營銷號」?

來吧,我們繼續去偽求真探索溫柔在此事件中的心境:溫柔以及溫柔一方現在陷入「偽正義驅使」的困境,「我為社會懲惡揚善」、「打擊罪惡幫扶弱小」、「指責我的人都是黑暗,我要堅持和黑暗抗爭不能妥協」。

「無腦李逵」也是如此的單線程思維。我們來看此次事件中你和「無腦李逵」特別相像之處:

罪名是有程度區分的,無論是在法律還是在人的觀念中「殺人」和「偷盜」罪惡程度、應受懲罰都是完全不同的。

在此次事件中溫柔完美的展現出「法盲」特質,開篇「煽動情緒判定章魚是20萬的刑事詐騙」,「無腦李逵」如果看到有年輕男子打老人的場景也一定會提起板斧劈了年輕男子。「無腦李逵」是不會想「老人可能是小偷」,更不會想到「年輕男子死後他的父母就沒了依靠」這種小事。「無腦李逵」不是在維護正義,也不是在為社會整體做貢獻,他就是為了自己爽和享受別人的崇拜;

一定會有人說「怎麼還在說20萬的事情啊」。好的,我們換個邏輯來說「造熱點、誇大事實、煽動情緒的垃圾營銷號」的邏輯:

1、溫柔一再宣稱的「你會在打牌時直接出王炸嗎」。

根據此論點我是否可以合理推測「溫柔是在用打牌的邏輯來對待他所做、所認為正義的事情」?

我沒有誇大事實,更沒有煽動情緒,完完整整複製溫柔的論調進行延伸。那麼在大家看來如此「正式、莊嚴的審判」事件在溫柔看來只不過是「打牌」罷了:我不會一開始亮出決定勝負的證據,而要先用「20萬」的元素引爆輿論、讓大家關注,而後不斷撕扯讓更多人參與進來。

這是非常棒的思路:營銷號也不會讓熱點迅速過去,總要不斷拋料演出一場豐富、戲劇衝突的情節來讓各方獲得曝光度。至於在此事件中「章魚怕黑在此過程中受到過度審判」就不是「無腦李逵」所能考慮的事情。

而其在後續對抗中所宣稱的「一萬五包offer收智商稅」、「你會買嗎」所展現出來的煽動能力就更具營銷特點:我不會花一萬五來買章魚的「包offer」服務,我就知道市場上都不可能買。買了,肯定是受到歪曲事實的營銷、更肯定的是「被騙了」。

這是多麼完美不可攻破的邏輯啊:「我不買」所以「沒人應該買」,「買了」你就肯定是被收智商稅、肯定是被騙了。至於服務內容是什麼、宣傳過程中除了「包offer」外是否有其他欺騙信息、客戶是誰、客戶反饋是什麼等等細節都不重要。

就算我在下審判之前沒有調查、尋找、採訪購買章魚服務的客戶,我就可以根據我自身狀況下達審判,斷定:購買章魚服務的群體真是太可憐了,他們被騙了一萬五啊。

注意一下時間順序:下判定之前可沒有互聯網同行參與評價呦。

2、事件進展到此,有人站出來勸說溫柔缺乏證據不能武斷下判定。溫柔完美展現出「自我感動」、「自我正義」的特性:我在做「正義」的事情,你不來幫我一起痛批、審判章魚也就罷了,還要勸我收手、到我對立面?

於是也對這群站出來說程序不正義、誇大事實、缺乏證據的人下達審判:大V勾結為章魚洗地,社會、知乎已經黑暗到這種程度,幸虧我是「正義化身」,我有使命要繼續對抗黑暗。

這是非常好的自我感動、自我正義心境,很羞愧的講:我以前在做「互聯網打假協會」時也曾陷入。但這是非常腦殘的「無腦李逵」邏輯和「垃圾營銷號」路數:我們只能質疑別人,不能被質疑,你質疑你就是站隊。既然是站隊也就沒有道理可講,我們就互相拋問題、互相曲解,進而互相攻擊吧。

此篇會成為本專欄又一黑點,要備註解釋:

1、章魚虛假宣傳的罪名已經是共識,溫柔一方所想「為什麼你們要審判正義而不去抨擊章魚?」。是因為章魚的問題已經是共識並且章魚在虛假宣傳上已經認錯,「包offer」在法律中只會被判定「虛假宣傳」而不是程度模糊的「騙」;

2、「抨擊罪惡」、「幫扶弱小」非常值得提倡,但不代表可以罔顧事實、誇大事實、煽動情緒。如果有人再以「自認為正義」來反擊,你需要認清事實:我們從未攻擊正義,溫柔所做所為也不是正義,我們質疑的是「拿出證據來支撐你的質疑、審判,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行文字獄之實」;

3、溫柔不管是有意營銷、塑造人設還是和我以前一樣陷入「自認正義」的心境中,都需要明白一個事實:如果你不了解法律、不尊重事實、不尊重「犯罪嫌疑人」,只憑道德制高點、誇大事實、煽動情緒攻擊某人/社會事件,從始至終都是垃圾營銷號,除了自己獲取流量引導情緒外對知乎、社會整體沒有任何貢獻;

4、「自認為做正義的事」審判他人的前提是審判自我:寫人更是寫己。溫柔除垃圾營銷號外還是「無腦李逵」,他只會對知乎、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而黨同伐異、掀起文字獄,並不適合做此事;

5、感謝 @HIT2017 一直在henu王凱:如何看待溫柔對章魚怕黑的曝光揭露?評論區督促我發文,您對此文有卓越貢獻,不想參與的破事被您說動了;

5、哎,知乎真的是環境日益惡化啊;

6、關評是因我不想繼續參與此破事,也受不了溫柔一方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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