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男人扮女人聊聊認識你自己

(女裝預警,不是大佬,手下留情)

本文大約3000字,預計閱讀時間為7分鐘

(當然要是就為了看女裝,就只需要5秒)

首先需要聲明的是,以下內容有可能會引起您的不適。我在本文中盡量用平和的語氣去闡釋我所有的觀點,但我深知沒可能讓所有的讀者都滿意。如果本文的觀點和內容最終還是很不幸引起了您的煩惱,我在這先提前向您表示歉意。

這篇文章的起因是我終於還是穿了次裙子,不過這並不是和我人設特別不相符的事:不少知乎上的朋友一開始都誤以為我其實是個女生,因為我有時說話的語氣可能比較調皮。我對自己的認識還是比較清醒的,知道自己不屬於那種有男子漢氣概的男生,情感上也比較細膩。大學的時候元旦聯歡,我們部門出的節目里,我作為唯一的男生被要求客串一位公主(這個劇本應該不是我自己提的,好像是另外一位同學寫的,我後來改了改內容)。可能一般情況下男生面對這樣的要求都會抗拒一下,但我記得自己是挺痛快地答應了。這個節目當時反響很不錯,後遺症就是我被不少關係好的朋友叫了n年(一直到現在)「公主」或者「公主大人」。

我一開始還是稍微有點困擾,不過後來叫習慣了也就接受了。公主有什麼不好的呢,萬千寵愛難道作為男人就必須要拒絕嗎?在之後的服飾大賽里,他們乾脆給我做了條裙子(不過還好,另外幾個男同胞貌似都光著膀子)。那條裙子是什麼效果呢,當時綵排我在台上站著,觀眾席上都是場務,我提了個問題就大聲說了一句,結果下面一陣「卧槽是男的啊」的驚嘆。我當時心裡甚至感覺美滋滋的,那次演出的效果也挺好的,時隔多年還是再隔空感謝一下諸位設計師的辛苦努力。

這次女裝是有這兩件事做鋪墊的,因此認識我的和我關係好的朋友都沒有感到特別驚訝。至於起因可能一是最近遇到煩心事,想要放飛一下自我;二是在b站上傳了幾個視頻之後有了幾千粉絲,有幾位朋友經常喊讓我女裝。我那天在愛丁堡朋友家,躺在地板上突然就決定等我回義大利一定要抽空女裝,正好我有個朋友半開玩笑地給我看了條裙子的照片,說可以借給我這條,肯定能穿的下(我182,安利一下自己)。這件事就這麼愉快地決定了。

那天她幫我帶了全套的行頭,包括襪子、脫毛膏和化妝品什麼的,我像出欄母豬一樣把自己弄乾凈以後開始試那條裙子。一開始其實我是很悲觀的,因為我覺得就算我個子高,顯得比例比較窄,但肩寬也是男孩子肩寬,估計很難駕馭這裙子,如果要是效果太慘烈我也就不糾結讓她幫我上妝了。不過沒想到這條裙子配套的披肩正好解決了這個問題,裙擺長度也很合適,總之就是乍一看還挺像回事。後來如天使般的朋友就幫我化了個妝,依我的認知不是很濃很複雜。我照鏡子的第一反應是:「卧槽這也太好看了。」(原話)

我愉快地使用渾身解數拍了幾(十幾?幾十?)張照片,不過最後也沒湊成個九宮格。我朋友們的反應基本是男生說「強」,女生說「美」(我相信諸君都是真心的,對吧),總之算是好評了。我當然不可能否定——我內心的虛榮得到了極大的滿足。不過這並不是這篇文章的本意,遠遠不是。

「女裝大佬」這個詞我已經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流行的了,網路的組群里動輒「群主女裝」、「xx女裝謝罪」,以及b站上各種up主但凡立誓要更新內容的,都是拿「不然就女裝」作噱頭。我非常理解,大部分人對男人穿女人衣服的態度是一種看笑話心理。「女裝」這詞的流行,可能並非出於人們對新事物的接納,但也絕非出於抗拒,在我看來是一種欲拒還迎的折中態度。真正嘗試女裝的男生也並非真的都理解了自己女裝到底是為了什麼。我朋友就給我舉了個例子,她說她認得一個trans的朋友,平時還會拿「自己不怎樣就女裝」來開玩笑,說明他的內心仍然沒有接納這件事。

男人穿男人的衣服,女人穿女人的衣服,這一般情況下是脫離喜好的,是一種社會給予的期望:我還沒見到哪位男生對襯衫痴迷,每天不穿就感到難受(當然啦,肯定也有這樣的情況),都是今天上班需要就穿了。但男人穿女人的衣服,以及女人穿男人的衣服,在沒有強迫的情況下,勢必是要討論喜惡的。

我沒有絲毫好羞恥的,我非常喜歡裙子,進一步講,我非常喜歡女生的外表,包括妝容、髮型等等(我也一直留長發來著),抽象來講,我喜歡女孩子的美。但這又意味著什麼呢?這樣的喜好和我的性向又有怎樣的聯繫呢?

我深深地明白我拍的這些照片不能讓我長輩看到,因為我以為這件事很難向他們傳達(全然屆けない,不過我想如果我家長看完這篇文章,應該是可以理解的)。我相信,在這個社會裡,大部分人看到我穿裙子的照片(且知道我是個男生)都會覺得,這個人一定性取向「不正常」,是個「變態」。

那可就大錯特錯了,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歡女生,而且交往過的女孩子都是美少女(隔空誇你們一下)。我不覺得我在性取向上距離「普遍認知上的『正常』性取向」有太大的偏差。「喜歡女孩子」,所以「也希望自己能有和女孩子一樣的美」這兩件事是可以相互順承,而不一定是相互矛盾的。我是這麼認識我自己的。

我們這幾年討論過很多「平權」以及LGBT群體上的問題。但恕我直言,我見過的大多數討論的出發點都是相當低級,觸及不到本質的。很多人在呼籲「拒絕刻板印象」的時候,其實自己都在犯刻板印象的錯誤,即簡單地認為性取向是分為:男人喜歡男人、男人喜歡女人、女人喜歡男人、女人喜歡女人這四種。並且嘗試去催眠自己,只要接受同性戀人群的存在,就算是「尊重」、「理解」了。

可能還差一步,在我看來,這一步並不是由內而外,牽扯到別人的,而是由外而內地去思考這件事:我自己是什麼樣的?這就是「認識你自己」的過程。

我不確定大家是不是都想過這個問題,即自己是怎麼看待自己、怎麼期待自己的。追求另一半時,我們常常這樣問:「怎麼才能吸引女孩子注意?」、「怎麼才能讓男神關注我?」,這種做法就非常類似於開屏的孔雀,打開花哨的羽毛是為了吸引異性的注意,出自一種動物的本能。但如果我們人自詡異與動物的話,我覺得不可以想和做得這麼簡單。因此,這次穿小裙子對於我來說不僅僅是滿足自己對異性服飾的好奇心,更是用內心做的一次實驗。在我看到自己到底能變成什麼樣之後,我想我是更加了解自己了:我並不認為作為一個男生有什麼羞恥,但我發自內心喜歡女性的美,因此在某些場合下我會很樂意展示能夠向別人展示這樣的美。這才是我穿女裝真正想要證明的,而不是在拿這件事當成一種惡趣味,消費自己的外表以博人眼球(很多人在這樣做,我很不齒)。

很多人拿魯迅說的「中國最偉大最永久的藝術是男人扮女人」開玩笑。首先我需要解釋一下,這裡的魯迅似乎是在譏諷梅蘭芳,他全然不是發自內心地讚美京劇藝術,而是在嘲諷它的腐朽。今日確實也沒有很多人關注京劇了,這也不是本文要討論的,故不展開。但不能否認的是:男人扮女人確實被中國人接受了很長的時間,何況還是在舊社會(當然,這也可能是出於對女性地位的否定,我對這個話題完全不了解,沒法多談)。而西方也同樣如此,談到古希臘,大家可能多少會想到「哲(這裡有個符號來著)學」,因而誤以為古希臘人追尋的美往往是健美男子的陽剛之美,但不要忘記米諾斯的維納斯是多麼精緻的女體雕塑。文學作品中,同樣也有阿喀琉斯混在公主群中,令奧德修斯無法識破的橋段。我想這裡作為古希臘第一戰力的阿喀琉斯展現的絕對是女人的陰柔之美(怎麼,你們還期待公主們都是姐貴嗎?),而非布拉德皮特的一身腱子肉之美(不過至於他那麼嬌柔怎麼還能成為第一猛男的,我想還是因為他是半神吧)。女人的美被人類追求了千年(甚至更多)之久,正視自己對於美的渴望、小心謹慎地表達它,不應該是被人恥笑的事情。

到最後,我寫這篇雜文的真正初衷不是向你們安利女裝的好處,我自己大概也不會把這事發展成興趣愛好(捯飭太累了啊,我現在對大早上起來化妝打扮的姑娘們表示敬意,感謝你們花時間給世人帶來美好的體驗),而是希望我的好朋友們都能花些時間去思考這個問題:除去社會貼給你的性別的標籤,你追求的是什麼?你喜歡的到底是什麼?你希望自己會變成什麼樣子?因為我想,認識了自己才能去理解別人。

(好了,既然您都看到這裡了,我想下面的內容應該也不會讓您感到難受)

不接受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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