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社會學思考27——下午終於讀完了沈語冰老師的《圖像與意義》
今晚很難過,被人大罵。說我寫的文章沒人看,太晦澀。嘲笑我寫的題目一般人根本看不懂,最關鍵的是「沒有閱讀量」、「不想點進去看」。接著譏諷我說現在的培訓班老師一年少說都可以賺幾百萬了。
說完就走了。
是嗎?我從未為了閱讀量寫作。創作的目的在於求真。寫作的目的在於求真。這個真,未必指真理,未必指一個固定的什麼,但我熱愛這個不斷認知的過程。或許吧!找不到工作。或許吧!一無所有。
我想我認了。我其實早就認了。
他冷笑著說:「那你就找個地方當老師吧。」
從什麼時候開始起,老師已經變成了一個備胎式的選擇。已經變成了「求穩定」、「保守的知識體系」的代名詞呢。
我不想再去搞清楚這些問題了。雖然今晚我實在太難過。我想起讀研究生一年級的時候,在課堂上,沈語冰老師站在田家炳書院一樓的那塊黑板前面,對我們說:「你們可以學習人文社科,是上帝的恩寵」。
當時有人在竊笑。可我永遠記得。
下午,剛好去快遞櫃拿到了他的新書《圖像與意義》。導論中的那段話我讀了很多遍:
終生學習的益處就是,它本身就是快樂的。更何況理論學習同時還是一種靜觀功夫。從柏拉圖的時代起,關於實踐生活與理論生活孰優孰劣的爭論就沒有中斷過。我絕不會無知到否定實踐的重要性,但是我也確實不想浪費時間去跟那些認為實踐高於理論的人辯論。就理論是解釋世界的系統假設而言,理論是真正求真的智性活動,也是一項高貴的事業。我很慶幸自己選擇了這一事業。如果這種選擇並非出於利害關係或權宜之計,而是出於一己性情的「為己之學」。那它本身就應該更有價值。我認為我已經找到了令我無限喜愛的工作,對此,我無怨無悔。
想明白了,定下了,我博士論文的題目就叫《邊界的擴展》,剛好和我寫好奇櫃的那篇一個名字。長久以來,我最感興趣的就是「邊界」的問題。藝術界的基本走向、新的縫隙、創作和成名的新可能與新路徑、期間參雜大量的對標準的質疑等。想想都興奮。
幸虧開了這個專欄。有一個新出現的人物,一個非常有趣的年輕人典型,我要好好寫在論文中。他可以單獨成一章了。
寫給自己看,幸哉。
當那些人聊起現當代藝術的時候,不是嘲笑「都是騙子」,就是閃爍其詞。有的用抽象大詞籠統概括,有的舉例自己各種見聞,一盤散沙。
我心裡自然是不服氣的。
這個世界上,所有已經有的現象都是可以說清楚的,說不清楚就是因為水平不夠,認知能力不行,表述系統出問題。
把話說清楚,是一種多麼簡單,也多麼困難的事情。以前老是抨擊「理論要為實踐服務」,說這是急功近利。結果呢,現在的情況是,理論的歸理論,實踐的歸實踐。
令人欷歔。
說不清楚,就是能力不夠。
然而,一旦要將事情說清楚,一旦懷著這樣的決心,那麼,言說者就會在語詞中暴露出整條邏輯鏈,談得越清楚,越具體,暴露得越明顯。這也是很多人選擇抽象大詞和掉書袋的根本原因。他們不敢暴露,因為鏈條是碎的,自己都穿不起來。或者自己不夠自信,只能暗自揣度,不敢盲目示人。講清楚一件事——這一定會要求言說者使用一套邏輯自洽的敘事系統,而且為了傳播的普遍有效性,它需要言說者使用儘可能少的、清晰的,有時甚至是濃縮的句式。但這樣一來,會果不其然引起軒然大波。格林伯格就是最好的例子之一。
但要知道學術就是這樣進步的。
像格林伯格這種,建起體系,努力自洽,觀點清楚,論辯明晰的風格,就等於是把自己的全部缺點暴露於天下,要攻擊這樣的觀點太容易了。你可以舉出無數反例譏笑他。
無知如我,這麼多年以後,才明白他真正的可貴之處。一個學者最重要的貢獻不在於什麼具體的知識,而是一套認知結構,他們終其一生所做的事情就是為後輩學者提供幾個討論的出發點。血和肉都可以後面再沾,骨骼是基石。
偉大的男人們啊。
今天下午終於讀完了沈語冰老師的《圖像與意義》,他仍然喜歡使用那種華麗的、充滿文言之感的文風——雖然我不喜歡,這種語言怎麼說都不是ordinary的——但他卻是我當年的領路人,這樣龐大的譯介工作著實不易,雖然在譯文的問題上,我認為問題很大很大,但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謝他。
能打開視野就足夠了。
不過他已經是復旦的教授了。
阿瑟·丹托是一個我不怎麼喜歡的人物,尤其站在藝術社會學的角度看,他也很單薄。正如沈語冰在導論里談到的那樣,他認為藝術的終極是理念,這也許在極為精英的立場上是可行的,但是我很清楚「高貴的思想總是被一個卑微的人去執行」,這種思想一到了渾不吝的藝術家和半瓶水的理論家那裡,就成為他們雲里霧裡的借口。我當然欣賞迪弗的康德路線,毫無疑問,一切可以用理念說清楚的東西,就不需要藝術。
我注意到沈語冰在導論里提及了克里斯特勒Paul Kristeller。談到「真正的現代藝術體系在我國還尚未建立起來」。p21,對於這篇著名的文章《藝術的近代體系》,我偶有耳聞,但那時對美學的反思遠遠沒有現在這麼強烈,那時的我甚至還沒有深刻地理解「為什麼要揪住美學問題不放」。現在,這個每天都在和美學作鬥爭的我自然不會放過細讀的機會,讀完之後,又看了一篇學術論文(當然了,這種論文都是綜述性質的):《對「美學」與「藝術」若干問題的反思:以克里斯特勒的觀點為例》。2014年2期《勵耘學刊(文學卷)》,作者:閻嘉。
所以也在這裡暗暗地回應之前給我留言的那位知友,希望他不會在這個隱秘的兩圖夾縫中,發現我回答問題的痕迹,因為我向來懼怕和人當眾「切磋」知識。我的回應是:
第一,我不懂禪。用禪解釋莫蘭迪,用名詞解釋名詞,太繞了。
第二,三言兩語說不清楚,那就一千字,兩千字,三千字,一萬字,必須說清楚才行。
第三,簡約,意境,我可以理解成是「一種簡約的意境」嗎。中國人特別喜歡莫蘭迪,是因為它讓人聯想到中國文人畫嗎?如果是,文人畫傳統怎樣成為審美高地的?
第四,我不懂中國文化,但我知道我自己喜歡工筆重彩。我悟不出禪,悟不出好,因為我的價值觀本身就不嗜好這個。
第五,審美無高下。大家的審美趣味都是被塑造的。
以上這部分內容太重要,我不會系統地去「懟」美學,但關於美學的質疑以Kristeller的方式陳述即可。
還要繼續讀下去,筆記下篇繼續再做。
最近看了許多高更的東西。
我覺得其實,高更畫得好(當然,也是我的審美趣味,我毫不避諱)。把圖放大看筆觸看了一整晚。比如,誰能想到,這是一張來自高更畫作的局部:
不過,我覺得他確實很吃虧,他的作品其實不是很適合印刷品(與莫蘭迪不一樣)。只要顏色不是很對、很正,有一點偏色,或者不是高清圖,立馬就變成了潘玉良的格局。也就立馬就野獸派了:
他自身的發揮不是特別穩定。好的特別好,不好的,普通的,幾個層級地往下掉,比如我認為以上的作品就是一個例子。江老師這樣評論我的觀點:印象派主要是藍色的運用,如果圖片印刷質量不好,很容易誤判。因此在這點上,看原作很是重要。可惜大家好像就愛介紹他畫的其實沒那麼好的幾張畫,好多文章寫得太淺顯太簡單,根本沒有說透,也不準備去說透(國內的慣例)。這是我覺得高更畫得特別好的幾張:
從這些畫兒里看得出高更的性格,好多都是在玩兒。其實梵高在創作上比他穩定。
下面這張畫太幽默了。我最喜歡。
塞尚挺老實,可是高更明顯很調皮。雖然止庵老師是這樣評論高更的:
然而高更又是一個非常克制的畫家。在畫中隱藏著的畫家自己,從來不是顯豁的,而是含蓄的,不是發散的,而是內斂的,不是奔放的,而是抑鬱的,這是他與梵谷最大的區別所在。
高更畫每幅畫都似乎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深思熟慮的心靈過程。形容高更的畫,尤其是他的風景畫,恰當的詞大概是「厚積薄發」或「引而不發」。在我們談論到的這段美術史上的所有畫家中,高更是最具內省性、也是最具深厚感的一位。——再說一遍,面對他的畫,觀者需要細細體會。
高更的畫所揭示的其實是他與這個世界的關係。當他來到塔希提,所畫的多數風景畫里都有人物,主要是女人們;甚至那些就是人物畫,風景只是背景而已。女人們顯然在他的世界——準確地說是他的心靈世界——里佔據著更重要、更不可或缺的位置。只有少數畫里單純是風景,或雖有人物但無足輕重,如《去帕皮提之路》(一八九一)、Fatata te moua(一八九二)、《東方的聖地》(一八九二)等。畫中形象色彩絢爛,對比強烈,肅穆而神秘,使我們既無限嚮往,又深知此景不可涉足。而這種感覺應該也屬於高更自己。他的鮮艷令人寂寞,他的綠色令人心碎。回過頭去看他那些有風景背景的人物畫,能體會他是何等需要來自人間的安慰,哪怕她們僅僅是自己之外的一種存在;而寂寞與心碎是畫家所難以獨自承受的。
以上觀點有無可反駁之處?比如這張畫:
調皮盡現。
搜了好久的文章,只找到一兩篇認認真真的形式分析。中文世界文章一大堆,想找點實在的,比登天還難。其實中國人用自己的中國眼睛來評鑒這些作品,也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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