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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記者並栽贓,醫院咋如此霸氣?

從11月27日開始,陝西廣播電視台《都市熱線》欄目一直在持續關注周至縣人民醫院「天價停屍費」一事。而在昨天,記者再次前往周至縣人民院進行採訪時,竟遭到多人毆打,期間還被關進太平間數十分鐘。這是今天《陝西都市快報》的新聞。

閱讀新聞內容,讓人不禁驚詫莫名,這哪裡是人民醫院,簡直就是一幫土匪嘛?朗朗乾坤之下,又是現代社會,竟然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真不敢相信今夕是何年?

說實話,當今時代里,除過網路輿論以外,我不知道,還能有啥才能保護我們的利益呢?

發生交通事故,法院都已經明確判決了,可就是長達兩年的時間裡,老賴買房買車就是不履行法院判決,網路曝光了,這才有點效果?法院公布了老賴名單,這名單上網之後,不到三天,就有老賴趕緊還了1個多億的債務。顯然,要是沒有網路輿論形成壓力,法院判決誰會當回事呢?

這次又是法院判決的執行難問題。2015年11月19日,陝西周至產婦喻娜娜在縣人民醫院生下一名男嬰後,出現緊急狀況,並最終不幸離世。經過法院的二次審判認定,醫院賠償50萬元,隨後通過法院強制執行,家屬拿到了這筆賠款。

能讓醫院賠償,說明這起醫療糾紛,醫院的過錯明顯。本來嘛,擁有專業知識優勢的醫院,一般來說,每遇醫療糾紛很少會被認為有錯誤,頂多就是瑕疵而已。而該次醫療糾紛,兩次審判醫院被判賠償,至少說明男嬰出現緊急情況後,醫院的處置不僅僅是失誤。

嚴厲打擊醫鬧,必須走司法程序,可一條人命也僅僅50萬元而已。不清楚該判決有沒有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但是後來的事態發展說明了醫院的不忿。一貫強勢的醫院,咋能被法律打敗呢?

參照陝西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規定2017版本,周至縣人民醫院是二級醫院,太平間的收費只能是一天24元。然而,死者親屬到醫院來取醫療事故後嬰兒屍體時,卻遭遇到了一天150元,共計10多萬的要價。

以屍體為要挾,高價收費,獨此一家,誰又能奈何?死者親屬求助媒體,沒有想到,記者更是親自體會到啥是霸氣的醫院作風。

記者是正常的採訪程序,從宣傳部門到醫院辦公室,並沒有暗訪或者偏信,而就這樣,竟然也遭到了暴力對待。多人毆打,甚至將記者關進太平間數十分鐘。更讓人震驚的是,在十多人圍攻下,硬塞記者2000元,逼迫記者微笑,顯然就是赤裸裸的栽贓嘛?

此後,人為破壞記者的手機和採訪設備,即就是記者報警了,依然尾隨記者,直到記者離開當地。

好在,這是媒體記者。涉事記者通過他的親歷,完全真實的再現了周至縣人民醫院的霸氣行徑。而記者渾身的傷痕和醫院的診斷書,更是充分展示了這幫人的齷蹉與蠻橫。

真的是天高皇帝遠,一個號稱是人民醫院,可醫院的一幫人做派,卻遠遠偏離了白衣天使的身份,更與人民兩個字的要求差距極大。

的確,我們承認醫院並不能絕對保證救死扶傷,醫療技術與醫生醫術都是有局限的,發生失誤或者說有治療瑕疵都很正常。不過,有失誤或者有瑕疵與醫療事故應該是截然不同的。關鍵的是,如果出現醫療事故或者明顯的錯誤,那就應該客觀面對。

何況,本次嬰兒死亡的醫療糾紛,已經歷經兩次審判,對醫院來說,無條件的執行醫院的判決是絕對不應該有問題的。即就是不認可法院判決,理論上還應該有救濟的方式。畢竟是縣人民醫院,應該有足夠的實力來維護醫院的權利。

可惜的是,醫院不是運用合法方式維權,反而用嬰兒屍體為要挾,收取高價停屍費,天價計算下來竟然達到了賠償費的五分之一,真的是心態畸形報復明顯。

對死者親屬如此蠻橫,對媒體監督依然霸道。要知道,這可是正兒八經的官方媒體,也是從宣傳部門下來,有著正常合規手續的記者,就這,醫院也是用十多人的圍毆,用關進太平間數十分鐘,用栽贓來應對。

醫院如此霸道,無非就是怕輿論監督,無非就是因為心中有鬼,無非就是自恃是醫院的地盤上。關鍵的是,醫院如此行徑到底有啥底氣呢?是誰給醫院這些人如此膽量?是誰在縱容醫院院長和管理者的?

可以想想,當初死者親屬維權時該是何等的艱難?當初法院兩次審判時,必定是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否則強勢的醫院咋能被判賠償呢?甚至,兩次判決之後,賠償款的執行,要不是法院強制的話,恐怕親屬只能是徒喚奈何了。太平間停屍如何收費,那更就是醫院說了算。什麼二級醫院的收費規定,什麼政府機構的要求,都比不上醫院自行收費的剛性。

土匪樣的行徑自然害怕監督。儘管記者只是進行調查,儘管記者並沒有直接曝光,可是清楚醫院做法不合規的院長,就這都不能容忍。

如今現實中,很多時候,我們都希望媒體曝光,都希望輿論關注,而只有媒體曝光了,只有輿論關注了,問題才有可能得到解決。為啥呢?因為現實中,有很多機構不作為,有很多程序的複雜與繁瑣,有很多「官官相護」的潛規則。

儘管國內的記者有諸多的限制,儘管國內輿論監督的非常弱勢多,但是,當這起陝西廣播電視台記者被多人毆打,被關進太平間侮辱,甚至被栽贓時,我還是出離的憤怒。要知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很清楚的標明著法治,政府也一直在努力法治治國,但是現實中,怎麼就有人,還是公立的人民醫院,如此明目張胆的違法違規呢?

這既是媒體的悲劇,更是社會的悲劇,也是社會管理者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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