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警察打人致骨折,無人管

武漢警察打人致骨折,無人管

我叫范科軍,男,現年37歲,現供職於「神龍汽車有限公司」,電話:13971457766。在一次家庭糾紛調解中,我被早有準備的警察在混亂中的重腳踢成骨折,花去巨額醫療費,後經鑒定為輕傷II級。事情發生後,維權一直未果,義憤填膺。作為一名教師家庭出生的我,一直相信黨,相信公平正義。基於這種認識,才斗膽以實名方式,藉助網路平台,尋求正義之聲。

一、事情緣由:

因我與妻子婚後感情一直不和,多次吵鬧。為了增加感情,彌合分歧,我將妻子的戶籍從農村遷到武漢,轉成城市戶籍,並為她辦齊了上崗所需的證件。但妻子對家人出口傷心、出手傷人、侮辱人格的行為不斷,到了是男人皆無法容忍的地步。但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只得對妻子採取冷處理,一忍再忍。然而,妻子對此視若罔聞,以為我好欺負,仗著她從事物流管理工作,與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沌陽派出所關係密切的優勢,肆無忌憚地提出與我離婚。2016年7月21日一大早,妻子為一點小事與我發生爭執,她提著電腦包往外跑,邊跑邊喊「救命」。我連忙追了出去。隨著她的喊聲小區的眾多鄰居陸續地圍了上來。當我去拉開她的包,發現裡面並不是電腦,而是滿滿一包衣服時,就質問她:「我又沒把你怎麼樣,你還喊救命,你背這麼多衣服上哪去?!」這時她抓住我的胳膊狠狠地咬了,當時樓上602號的老兩口在場親眼目睹,他們氣憤地指責她道:「你還喊『救命』,他又沒打你,你還把他身上咬得到處都是傷。」妻子並不理睬,拿出手機就給他的主管和李副總打電話。主管到場後,她接著報了警,說我對她施以家暴。警察把我們帶到派出所,隨後,李副總也趕到了派出所。民警看到李副總,立即上前熱情地與他打招呼,並把主管和妻子召集攏去。民警小聲對他們說:「就按著我們的計劃辦!」我聽了不由得心裡一緊,覺得事情不妙:他們的關係不一般哪!他們要搞什麼鬼呢?我本能地拿出手機調到錄音狀態,放在桌子上。此時民警裝模作樣地說來跟我們調解,沒說到兩句話,就一把搶過桌上的手機,說:「你還想錄我的音哪?」我說:「難道你們民警辦案是偷偷摸摸的嗎?老百姓不能監督嗎?」民警指揮道:「三樓的,下來!把他的手機數據調出來!」我強烈地遣責道:「為什麼不調對方的數據,非要調我的?」我要求他還我手機,他卻拿著我的手機走到大廳的監控下面,大聲地威脅道:「這有攝像頭,你想幹什麼?」我說:「我什麼也不會幹,我只是想請你歸還我的手機。你今天如果調了我的數據,我馬上撥打市長熱線!你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隱私!」聽我這樣說,他好像是讓一步,實際上是將我的軍,他說:「你要手機可以,但你要當著我的面把你錄的音刪除。」在這種不得以情況下,我只好當著他的面刪掉錄音。

2016年8月15日的晚上22時左右,我妻子帶著妻姐和妻姐的兩個女兒及她公司的李副總一行幾人來到我在居住地(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荷花園小區)要求我簽離婚協議書,因為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我不能認同,並且我不願意私下與她簽訂協議。她們見我不簽、要走,他們攔著我的車不讓我走,我只好報了警。其實在拉扯的過程中妻子也報了警。隨後負責本轄區的沌陽派出所兩名警察出警,讓我們雙方都到派出所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妻姐夫李衛熊衝進調解室用礦泉水瓶扔打本人未中,緊接著他堵在派出所門口大聲吼叫,要我出去,揚言要打死我。見對方人多勢眾,我有些緊張,我便請求調解警察對我給予保護。這個時候,我站到了大廳,隨後在場警察全部站在門口,其中有一名警察順著妻姐夫話說:「你出來!」我害怕,沒有出去。接著妻子揚言要燒我的車,情急之下,我便跟了出去,結果被等在派出所大廳外的妻姐夫對我施以拳腳,我也試圖防衛。在混亂中,趁我不注意,一名警察向我左腿的膝關節部位猛踢一腳,頓時,劇烈疼痛的使我站立不穩,只得忍著痛坐到了地上。當時,我看到劉立軍副所長站在大廳外台階上離我不足2米遠處,竟然無動於衷,這不得不讓我匪夷所思。這時妻姐的兩個女兒用手機對我進行拍攝,隨後妻姐夫帶的一個人和妻子上來搶我的手機、車鑰匙等物品。有一名警察拿著執法記錄儀對我進行拍攝,在拍攝中我看見好幾名年輕警察幸災樂禍地在大廳演示踢打我的過程。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不知道該怎麼辦?隨後我在50分鐘內連續撥打了3次市長熱線請求幫助,才有救護車把我拖走。後經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協和醫院西區檢查,這一腳已造成本人左側脛骨平台外側骨折(註:上述過程,派出所院內的監控設施應該記錄了全部過程)。

二、維權經過:

其一、想還原當時我被腳踢的過程一直得不到回應。就在我被踢傷住進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協和醫院西區醫院後,我母親和幾個親友一行5人於8月16日凌晨3時左右趕到了事發地,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沌陽派出所,一名姓楊的警察接待了我母親一行,我母親詢問楊警官現場有無視頻監控,楊警官明確告訴我母親說有視頻監控,讓我母親早上8:30去看監控,並給了楊警官的電話號碼。我母親接著又問:「如果你們將監控視頻毀了怎麼辦?」楊警察說:「誰毀誰負責。」 我母親這時才放心地離開了派出所,(當時還有我的姨爹及我表兄的同事在場)。因我要轉院,我母親沒有及時查看視頻。幾天後,當我的律師再到派出所想調取視頻監控時,派出所民警劉登奎說有監控視頻,但要開發區公安局同意才能查看。結果後來律師和我母親一起去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找到紀委羅警官,羅警官說:「沒有監控視頻,監控當時沒有啟用。」他們說話辦事竟是這樣前後自相矛盾,層次不清,目的不就是想掩蓋事實真相嗎?

其二、8月16日上午在我轉院到同濟醫院以後,兩名警察跟了過來,我問他們是哪個派出所的,他們說是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派來的,並帶著執法記錄儀,故意引導我,問是否是她姐夫哥踢傷的?我一直回答說是警察踢的。過了幾天後沌陽派出所和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說是我自己摔斷的,當天是晴天,並且地上很平整,褲子上也沒擦痕,事後我也特意照了腿部相片。醫院和法醫出具的報告,均無外傷出血,請問我是怎麼摔斷的?我一個完好的人進的派出所,卻被救護車拖出來,請「人民的好警察」給解釋解釋吧!

其三、我們多次要求開發區公安局立案調查,他們總是口頭說證據不足,不予立案。我們隨後上訪到武漢市信訪辦,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才要求沌陽派出所調查,後出具了書面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上稱「現有證據不能證實有故意傷害的犯罪事實」!

其四、我多次要求儘快地做傷情鑒定,但是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一直不給我做。後刑事複議到武漢市公安局,在武漢市公安局的建議下,於2016年12月27日由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沌陽派出所出具了傷情鑒定聘請書,做了傷情鑒定,鑒定結果為輕傷二級。

三、我的訴求

作為一介平民,我確實感到眼前一片迷茫,已到了欲哭無淚、投訴無門的境地。氣憤、憂傷、反思、絕望各種情緒在心中交織,不過我還是相信黨的領導,相信正義的力量,相信真正的青天大老爺……面對維權路上的死結,我想到了網路,還請正義的聲音為我呼籲,請真正的共產黨員們向邪惡亮劍,請上級權威部門深度解剖。

這起警察與妻子一方合夥行兇傷人事故,我覺得完全是妻子方與部分警察暗中勾結,齷齪報復,惡意行兇所致。可是在事實非常清楚的情況下,我們老百姓告警察怎麼就這麼難?要不就沒有監控,要不就是臨時工乾的……有這樣的人民警察存在,老百姓還有活路嗎?他們這是再挖中國共產黨執政的牆角呀!

所以必須對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沌陽派出所責任警察的這種肆意踐踏法律,公然褻瀆正義,隨意蹂躪善良的行為進行徹查;同時對沌陽派出所相關領導掩蓋真相,欺騙善良的行為進行查處。還人民警察的光輝形象,讓人民群眾心中的保護神真正成為人民大眾的保護神。(註:派出所裝置了規範的監控系統,如果當天沒有監控記錄,說明派出所心中有鬼,怕真相大白;如果確實監控不正常,說明這家派出所工作失職,與人民警察的要求極不相符,也應承擔瀆職責任)。

在此,我也亮明我的態度,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為了讓這些深藏在人民警察隊伍里的害群之馬能有效清除,為了讓更多的老百姓不被他們無端毆打,我一定會告到底!懇請得到公眾的支持和相關部門及領導的關注!

以上所述:其真偽,我願意用人格擔保,並全力無條件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取證,誓為自己討個公道的說法,公正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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