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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音:我眼中的天人合一

天即是世界、宇宙,也就是人類生存的自然界大環境。大自然對於人來說,人是大自然的產物,大自然為人類的生存、繁衍提供了空氣、光線、溫度、濕度、壓力、水、食物等等必須的環境條件,人與自然不可須臾分離。即便是人步入太空,還要必須配備從地球上帶去的生活必需品。

而且,人類生存與繁衍對大自然每一個參數的要求都是非常苛刻的,自然參數中每一個參數哪怕是有稍微的改變,人類都吃不消。例如,空氣的壓力、成分變化會引起高原反應;水中礦物質、微量元素的變化,會引起人體內的結石與癌變等等。

從寄生與寄主關係這個意義上,人與大自然的合一是毋容置疑的;從自然界是人類的「母親」這個意義上來說,人類當然不能過分地改造或破壞大自然,否則就會毀滅自身、完蛋出局!以此說來,利用核能發電,就是功在眼前、禍及千秋的短視行為。

這個層次上對天人合一的理解,無疑是科學意義上的理解,我認為這是形而下的最低層次。

在人文意義上,「我」(人類)給大自然(包括自身)格物、命名、釋義,賦予了大自然以各種內涵與意義,從而也體現了人類的文明與存在。

從大自然(天)為「我」(人類)所覺、所識、所命、所用,無「我」則「天」(大自然)無名、無用、無益,乃至於至沒有任何哪怕是討論的任何價值。

從人文意義上說,「我」(人)與「天」(大自然)之間也是不可以簡單地割裂的!這是人與自然界互動意義上的天人合一。

「天」作為完全主觀自然現象來理解。生命所獲得的幾乎所有信息都發軔於其感覺器官,而所有的感覺器官都是有其刺激閾域的。譬如,人眼睛的適宜刺激是波長為370-740nm,耳朵能感受的振動頻率範圍為20~20000Hz,人的其它器官的感覺閥域也是如此狹隘;對於器官來說,當外界刺激嚴重超過其適應度時,會直接傷害器官本身,甭說接收刺激了。感覺器官自身局限性的方方面面都決定了任何生命對周圍刺激的獲得都是相對的、片面的,乃至於說是殘缺不全、掛一漏萬的。感覺器官既是主體認識外部世界(環境)的天然工具,也是與生俱來的界限與障礙。

但,這還不是最為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類等生命的大腦(意識)並不能夠如實(客觀)地反映(認知)傳遞過來的信息!大腦(意識)所反映(認知)的信息並不是原汁原味的,而是失去本來面目的,是經過特殊「工藝」加工過的東西。

譬如,人眼接受到的光波就是電磁波,反映到大腦里,卻是各種顏色。且,綠色(光波)和紅色(光波)的波長本來只相差180納米左右,竟被人的大腦「加工」(反映)成了兩種完全不同的色彩。更為弔詭的是,不同的人對相同的光波的解讀也會不同,例如人類的色盲現象。

  不僅僅是人類,其它動物與人一樣,也是被「預先編程的智能生物機器」,科學研究證明,狗眼裡的世界只呈現黃-藍-灰三種顏色;牛、羊、馬、貓等眼睛裡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種基本顏色;鳥類可看到至少5種光譜帶;鴿子能夠分辨出數百萬種不同的色彩; 糞便所散發的氣味,人類感知為「臭」,而蠅類可能解讀為「香」;硫化氫氣體對人來說是劇毒的,但對於某些深海生物是不可或缺的「氧氣」;100度以上的高溫對人來說是絕對不可以承受的,但對於某些深海生物來說恰恰是適宜的;對於人來說有黑夜,但對於某些能接收紅外線的生命來說,可能不存在黑夜……

因此可以說,不同的生命意識體對相同環境條件(世界)的感覺、體驗、解讀、認知是不一樣的,甚至截然相反的!「客觀世界」(天)的體貌在不同生命中的感覺、解讀、認知中是完全不一樣!

  所以,彼彼一切生命(眾生)所反映、解讀、認知的世界不可能都是正確的、客觀的,都只可能是建立在各自生理、心理等等功能基礎上的想當然知見!包括我們人類自身的眼前世界,以及物理科學發現的微觀世界!

從世界是由生命意識體所反映、解讀、認知這個意義上來說,天與人也是合一的,更進一步說,是天生(眾生)合一!而不僅僅是天人合一!從「世界」是「我」所「認識與界定」這個意義上來說,才是真正的天人合一,天生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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