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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戲子誤國」

日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劇購播工作管理的通知》,對「天價片酬」現象開出藥方:要求各級電視播出機構在電視劇購播過程中不得指定演員、不得以明星大腕作為議價標準,在電視劇宣傳工作中不得對明星進行過度炒作。

事情的起因是以央視為主的官媒,對周迅和霍建華在《如懿傳》開出1.5億元的天價片酬進行了炮轟。此前,王寶強離婚案引出的「一萬個環衛工頂不過一個王寶強」的批評聲言猶在耳。據媒體透露,短短几年間王寶強通過拍戲聚斂了大量的財富,僅國內外物業就有多處,尚不包括其他財產和現金。一時間,明星大腕的「天價片酬」觸動了國人敏感的神經。「戲子誤國」再一次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人們有理由相信,假如沒有一萬名環衛工人,城市就不可能正常運行;反之,沒有一個「王寶強」,還有無數個李寶強、張寶強……說得難聽點,寶寶們的缺位,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文化事業的發展沒有任何影響。再說,在目前我國經濟下行的現狀下,唯獨娛樂業的明星大腕在大把大把的撈錢。畸形的財富分配加劇了社會階層的撕裂和矛盾的激化,從而不利於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據傳,我國最早的「戲子誤國」版本出現在夏王朝:公元前1818年始,夏桀即位33年娶妹喜為妃,整天縱情聲色、裸舞嬉戲。妹喜愛聽「裂帛」之聲,桀令每天撕一百匹絲綢給妹喜聽。老百姓則從此食不裹腹、流離失所,於是,便指著太陽罵道:「時日曷喪?吾與汝偕亡!」由於夏桀寵溺妹喜、無心朝政,很快夏王朝被商所滅,史稱「妹喜亡夏」。接著,商紂王也因迷戀「九尾靈狐」妲己,延續了桀的失道妄行、窮奢極欲,最終也導致國家滅亡。

漢代,戲子被稱作「伶人」,伶人在當時的社會分工里屬於等級最低的職業;賣藝不賣身的叫「清倌」;賣藝又賣身的叫妓女;曲唱得好的叫頭牌,表明她是台柱子和搖錢樹。

後唐的李存勖更是「戲子誤國」的推手。史載李存勖勇武過人,滅後梁、報父仇;後因寵信伶人,自己又深陷其中,結果被手下亂箭射死。到了民國時期,戲子成為放蕩女人的代名詞而飽受詬病。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後,戲子才翻身成為「演員」。而到了當今社會,演員又被捧為「明星大腕」和「國際巨星」。

然而,萬變不離其宗,名字可以改來改去,內涵卻絲毫沒有改變。無論是「伶人」「戲子」「小鮮肉」還是「明星大腕」「國際巨星」,他們都是以演藝為謀生的手段,換句話說,大多是靠臉面「吃開口飯」的。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原本「吃開口飯」的明星大腕們,如今卻獅子大開口了,「天價片酬」不但讓投資人不堪負重,也讓年輕人的價值觀發生了傾斜,直接導致全國藝術類院校人滿為患。有些演員即便合約在身,臨時反悔、坐地起價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人們不難想像,一部影視劇總投資的大部分被一兩個明星瓜分殆盡,留給後期的費用就十分有限。包括編劇、剪輯、配音、合成等工作人員的酬勞十分微薄,以致影視劇製作質量下滑。但是,即便如此,大量低劣庸俗、荒誕不經的影視劇依然源源不斷地被推向熒屏,最後由全國老百姓來買單,憑什麼呀?

更有個別明星大腕拿了天價片酬還不好好演戲,只要不出正臉,統統由替身擔綱;自己卻整天不務正業,出軌,吸毒,嫖娼,泡粉絲;尤其是周杰倫當著六萬觀眾辱罵公安人員的視頻一出,給社會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成為我國文化建設中的負資產。

若干年前,筆者與老藝術家秦怡有過一次餐聚,席間,我問起上影演員劇團外出拍戲是怎樣計算報酬的?她告訴我,「除了基本工資,外加少得可憐的加班費,還能有什麼呀?」 她說,「那個時候的人,是把演好角色作為事業來做的,很少考慮經濟收入的問題……」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我寫了一篇《謝晉時代應該結束質疑》的文章,在採訪導演謝晉時,謝晉說,「我們拍戲是把一個銅板掰成兩瓣來花的,導演和演員的工資大家腳碰腳。如果精打細算的話,一部片子拍下來有時還略有結餘。」

時過境遷,如今當拍戲成為一種投資項目、成為資本回報的方式、成為一種文化產業;而將引進社會資本戲稱為「砸錢」「燒錢」。試想,在這麼粗鄙的語言環境和近乎野蠻的投資環境下,那些明星大腕趴在源源流入的資本面前充當吸血的螞蝗、索要天價片酬也就不足為怪了。

清朝「重戲輕工」、遍地妓院導致亡國的慘痛教訓猶在眼前;百年之後,演藝界的「天價片酬」現象又一次引起社會很大的爭議和擔憂。即便人們不再擔心「戲子誤國」的歷史悲劇會再次重演,但是,天價片酬所引發的社會震蕩是持續而深遠的。業內人士認為,狠剎「天價片酬」就是糾正社會分配不公、平息社會憤怒的情緒。應該讓「科學家的收入還不如一個戲子」這種有悖常理的分配製度得到有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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